沃爾姆斯宗教協定
沃爾姆斯宗教協定
1122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1106~1125在位)同羅馬教皇卡利克斯圖斯二世(1119~1124在位)為解決主教敘任權之爭,在沃爾姆斯締結的宗教協議。
自薩克森王朝建立起,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兼德意志國王便在國內擁有主教敘任權。格列高利七世被選為教皇后,認為教權乃上帝所授,教皇不僅應有任免主教的全權,而且可以廢黜君主。1075年,羅馬教廷發表改革教會計劃,取消世俗君王的主教敘任權。1076年,德皇亨利四世(1056~1106在位)在沃爾姆斯召開由德意志主教和一部分高級世俗貴族參加的宗教會議,發布檄文,宣布廢黜格列高利七世。亨利四世致書羅馬教廷,要求格列高利七世退位。教皇對此予以報復,一個月後在拉特蘭召開宗教會議,宣布破門律,將亨利四世革除教籍,廢其帝位並解除臣民對皇帝的效忠誓約。一些大封建主在教皇的煽動下,否認皇帝權力並伺機謀叛,德意志國內出現政治和宗教上的混亂。迫於國內形勢,亨利四世在1077年 1月,前往義大利卡諾沙城堡向羅馬教皇悔罪求恕。在獲得赦免、恢復教籍之後,亨利四世於1084年率軍進佔羅馬,以武力將格列高利七世逐出羅馬,另立傀儡教皇,並由其為自己加冕稱帝。此後,德意志皇帝與羅馬教皇之間的鬥爭持續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