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超速

車輛行駛中超過法律限定速度

違法超速是指從安全駕駛行為的角度看,車輛行駛中超過法律限定的高車速或限速標誌限定的速度行駛,法律規定應該減速而未減速行駛的,都屬於違法超速。

具體表現


1、超過道路限定的最高車速或標誌限定的速度行駛。
2、在人行橫道線前與行人搶行。
3、轉彎前不減速,通過交叉路口不減速。
4、行車中,跟車距離近、搶行、加塞,高速公路行車不遵守限速規定。
5、夜間行駛或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不降低行駛速度等。

處罰標準


超速罰款標準
機動車超速行駛通常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和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的超速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裡面有規定: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第八十七條 旅遊客車、公路運營載客汽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車超過限定時速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的,處500元罰款,每多超5公里,加處200元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超速扣分標準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不罰款,不記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表格說明
處罰標準
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