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承宣
浙江省立第九中學堂堂長
光緒二十三年(1897)舉拔貢。二十七年任分水縣學堂堂長。宣統二年(1910)八月至三年十二月,任浙江省立第九中學堂堂長。 1912年,任桐廬縣署佐治員,後去廣東連縣、連山縣任教育科長。 1920—1937年,曾兩度執教之江大學,主講先秦及兩漢文學。
倡導、推進新學,主張“以國粹為精神而參之歐化”,“究東洋西歐之發達,研聲光化電之機微”;提倡“德育、智育、體育三者並重”。在地理教學中,將全國山脈、河流、州縣名稱及概況,編成歌訣付印,學生易讀易記。1912年,任桐廬縣署佐治員,後去廣東連縣、連山縣任教育科長。1920—1937年,曾兩度執教之江大學,主講先秦及兩漢文學。承宣熟讀“四書”、“五經”,嫻習諸子百家著述,講課時引經據典,條分縷析,學生十分信服。
光緒三十二年(1906),承宣負責纂成《分水縣誌》;1923—1926年,參與編修《桐廬縣誌》;復於1942年主修《分水縣誌續集》。
臧承宣與族弟臧晉三皆以詩文稱,有“益薌文章晉三詩”之譽。其文章宗法桐城,文風嚴謹,格調高雅;吟詠追蹤李、杜,飄逸沉雄,為時稱道。對本縣名勝及文化遺址有不少詠作。著作有《楠華室文稿》、《枻叟詩草》、《桐廬風土誌》、《桐江詩綜》、《桐江百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