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縣
分水縣
分水縣,古建制縣,是與新登、於潛等已經撤銷的鎮。1949年4月30日,分水縣解放,1958年11月併入桐廬縣。
分水縣,縣城即現在浙江省西北部的桐廬縣分水鎮,建於唐武德四年(621),析桐廬縣西北7鄉置分水縣,《太平寰宇記》卷九五:“取桐廬江水中分為名。”屬嚴州(治今浙江建德市梅城鎮)。舊時分水縣域面積達900平方公里,轄地包含今分水縣城、瑤琳、百江、合村以及部分原新登縣轄地的賢德鄉(現屬杭州市富陽區洞橋鎮)。
分水始建於唐武德四年。
武德七年,廢嚴州,分水併入桐廬,屬睦州(治浙江淳安原老城鎮,因建設新安江水電站水庫,於1959年淹沒千島湖中)。
武周如意元年(692),復置,改名武盛縣。
唐神龍元年(705),複名分水縣。
大曆六年(771),復併入分水縣,屬睦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屬嚴州,南宋咸淳元年(1265)屬建德府,元屬建德路,明、清屬嚴州府。
民國元年 (1912)廢府,改省直轄。
民國3年設道,屬金華道。
民國16年廢道,又改省直轄。
民國24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屬第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5年屬第十一行政督察區,民國36年5月改省直轄,10月改屬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
1949年4月30日分水縣解放,屬建德專區。
1950年改屬臨安專區。
1955年復屬建德專區。
1958年11月併入桐廬縣改為武盛鎮,后又改名分水鎮。
1999年被桐廬縣政府定為桐廬縣副中心。
2012年被評為浙江省27個小城市培育示範小鎮。
2015年在北京市被評為“中國最美宜居休閑小鎮”。
原分水縣縣城即現桐廬分水鎮,轄地即現桐廬合村鄉、百江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