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錦旗教育局
杭錦旗教育局
(三)指導各類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指導學校的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學校幹部工作。
(四)主管全旗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製標準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全旗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
(五)組織實施學歷教育的招考、學籍管理,指導畢業、就業等工作。
(六)指導並組織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旗基礎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礎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統計全旗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九)負責全旗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信訪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
(十)負責全旗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旗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各類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綜合調研;負責機關公文運轉、機要保密、安全保衛、文秘檔案、機關財務、信息等工作;負責編製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人事股
1.負責全旗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全旗教育系統人事、機構編製、勞資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幹部任免、獎懲、培訓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教師的錄用、調整、調配、考核、獎懲、職稱評聘以及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
2.負責全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新任教師上崗培訓、教研員、骨幹教師、教師崗位、教育行政部門領導、校長、信息技術、提高學歷的培訓;制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教育行政部門領導、校長培訓規劃和培訓課程設置計劃。
(三)計劃財務股負責局機關經費的管理和預決算,並對經費的使用和分配提出具體意見;提出教育基建維修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教育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全旗教育系統的財務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四)德育和基礎教育股
1.負責全旗基礎教育、民族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等工作;提出對中小學設置、布局的調整意見;擬訂全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和中小學教育規劃,指導檢查各蘇木鎮完成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任務情況;負責學校團隊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中小學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會考工作;會同相關股室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和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等工作;對所管理的各類學校教學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對實施義務教育的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意見,並檢查落實使用情況;開展全旗學生、在園幼兒品德教育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學前教育的政策、規定,根據上級有關學前教育的政策、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相應的政策、規定及具體實施細則;制定和組織實施本地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做好年度總結;負責本地區托幼機構的設置、變更,辦理托幼申辦、審核、審批等工作;負責本地區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托幼園所的保教業務及教育教學改革;對實施學前教育的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意見並檢查使用落實情況。
(五)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宏觀指導全旗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各類學校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六)學校安全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旗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旗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對全旗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學校應急管理工作;配合基礎教育股組織學校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七)教師教育股擬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培訓機構建設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師資培訓和師德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學“三名”工程及名師、骨幹教師、優秀教師的推薦評審、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及對外交流活動。
(八)民族教育股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綜合管理全旗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和提出全旗民族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近期、中期規劃和目標;協調落實民族教育的招生考試、專項經費、師訓干訓等具體工作;綜合管理少數民族幼兒教育、基礎教育、高中教育;指導少數民族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全旗職業與成人教育,制定職業與成人教育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成人教育管理機構,加強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喬智平(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教育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寶音吉雅(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民族教育、人事、精準扶貧、學生資助管理、校園長管理與建設、教育招生考試、規範辦學行為工作。
分管人事股、民族教育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招生辦。
蘇忠義(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教育教學研究、教育信息化建設、教師教育培訓、師德師風建設、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科技教育、漢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心理諮詢、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分管教研室、信息技術培訓中心、督導室、托幼基礎教育和德育股、教師教育股。
楊占雄(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學校安全、學校基本建設、維修、項目計劃、設備計劃購置、綜治、信訪、維穩、教育行政執法、政策法規、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
分管基建項目股、體衛藝股、學校安全管理和法制股。
李俊文(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教育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宣傳思想、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計劃財務、監督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