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平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國平,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1988年6月,畢業於江西省上饒師專政教系。

人物簡介


1992年8月,以優異成績考取律師資格; 1992年12月,以優異成績畢業於江西大學法律系(自學考試);1988年8月至1998年12月,江西省玉山縣三清中學教師、文成中學教師;1994年8月至1998年12月,江西省玉山縣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上饒地區立信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1999年3月至2002年8月,廣東東方崑崙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02年9月至2009年12月,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10年1月至今,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擅長民事、刑事、經濟、公司法律顧問。在房地產、期貨、債權、知識產權、婚姻家庭繼承、勞動、海商等領域都代理過案件並獲得成功

主要業績


銀行法律業務
 代理廣東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江門市分行、中國銀行廣州白雲支行等銀行對信用卡欠款及不良貸款進行追收之訴訟及非訴訟案件共計800多件,取得較高成效。
法律顧問
 先後擔任公司及個人法律顧問共計51家(同一家公司或個人連續兩年以上聘請法律顧問的,按一家計算)。為當事人提供了大量的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訴訟案件
 辦理訴訟案件共計300多件(不包括銀行訴訟案件)。無論辦理原告、被告或其他當事人案件都有非常高的勝訴率。例如:
 代理上訴人伍女士、丘先生財產權屬糾紛一案完勝。(2002)穗中法民二終字第01085號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葉先生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完勝。(2002)花法民初字第1956號民事裁定書。
 代理被告廣州***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 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勝訴。(2003)天法民一初字第880號民事調解書。
 代理被告廣州***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一案完勝。(2003)天法民一初字第45號民事裁定書。
 代理被告肖先生貨款糾紛一案完勝。(2003)雲法民一初字第161號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廣州**貿易有限公司租賃合同解約糾紛一案完勝。(2003)雲法民一初字第674號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廣州***製藥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完勝。(2003)雲法民三初字第1124號民事裁定書。
 擔任上訴人陳*邦辯護人,為其涉嫌販賣毒品(46公斤)一案二審及重審一審辯護,大獲成功,被告人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2003)粵高法刑一終字第572號刑事裁定書。(2004)穗中法刑一重字第11號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南海市鹽步***保健用品實業有限公司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勝訴。(2003)雲法民二初字第986號民事判決書。(2004)穗中法民二終字第1070號民事判決書。
 代理上訴人廣州***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完勝。(2004)穗中法民四終字第4420號民事裁定書。
 代理被告廣州***製藥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完勝。(2004)天法民三初字第1730號民事裁定書。
 代理被訴人廣州****機械有限公司經濟補償金勞動爭議一案完勝。穗芳勞仲案字[2005]第035號裁決書。
 代理上訴人張先生欠款糾紛一案二審完勝。(2005)穗中法民三終字第618號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丘先生借款糾紛一案完勝。(2005)東法民二初字第210號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伍女士借款糾紛一案勝訴。(2005)東法民二初字第211號民事判決書。
 擔任被告人簡*村辯護人,為其涉嫌販賣毒品(7900克)一案辯護成功,被告人獲刑三年六個月。(2005)川遂中刑初字第032號刑事判決書。
 代理被告趙先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完勝。(2006)海民一初字第575號民事調解書。
 擔任被告人姜*峰辯護人,為其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辯護,大獲成功。被告人獲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量刑幅度3-7年)。(2006)海刑初字第1254號刑事判決書。
 擔任被告人梁*敏辯護人,為其涉嫌故意傷害一案辯護成功,被告人獲刑有期徒刑六個月。(2006)海刑初字第1373號刑事判決書。
 擔任被告人林*雲辯護人,為其涉嫌運輸毒品一案辯護成功,被告人獲刑有期徒刑七年(量刑幅度7年--15年)。(2007)廣鐵刑初字第41號刑事判決書。
涉外案件
辦理涉外案件共計10件。除1件敗訴外,9件獲得成功。
 (香港)潘先生調換房屋糾紛案。(2000)荔法房初字第1352號民事判決書。
 (新加坡)2002年**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商標使用許可協議見證案。
 (法國)2002年黃先生合同見證案。
 (澳門)2003年鍾先生房屋買賣合同見證案。
 (台灣)陳*邦販賣毒品案。(2003)粵高法刑一終字第572號刑事裁定書及(2004)穗中法刑一重字第11號刑事判決書。
 (德國)2005年德國***聯合金剛砂及機械製造股份公司訴佛山**磨料磨具行商標侵權案件,調解結案。
 (德國)2005年德國***聯合金剛砂及機械製造股份公司訴東莞市**貿易有限公司、東莞市**研磨用品廠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調解結案。
 (台灣)簡*村販賣毒品案。(2005)川遂中刑初字第032號刑事判決書。
 (香港)林*雲運輸毒品案。(2007)廣鐵刑初字第41號刑事判決書。
 (澳大利亞)胡小姐離婚案。(2007)南民一初字第2286號民事判決書。
經典案例
 2004年台灣人陳*邦涉嫌販賣毒品罪(46公斤)一審被判死刑,楊律師在二審及重審階段為其辯護,大獲成功,陳*邦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 2004年代理被告南海市鹽步***保健用品實業有限公司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案件。代理一、二審及申請執行,本訴獲勝,反訴獲勝。
 2005年台灣人簡*村涉嫌販賣毒品罪(7900克),楊律師為其辯護大獲成功,簡*村獲刑三年六個月。
 2005年代理上訴人張先生欠款糾紛案件。一審張先生曾委託其他律師代理敗訴,楊律師代理二審反敗為勝。
 2005年代理德國***聯合金剛砂及機械製造股份公司訴東莞市**貿易有限公司、東莞市**研磨用品廠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竟爭案大獲成功,贏得當事人高度評價。
 2005年代理德國***聯合金剛砂及機械製造股份公司訴佛山**磨料磨具行商標侵權案件大獲成功,贏得當事人高度評價。
 2006年姜*峰涉嫌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且有逃逸情節。楊律師為其辯護大獲成功,姜*峰獲刑三年緩刑四年(量刑幅度3-7年)
 2007年香港人林*雲涉嫌運輸毒品罪,楊律師為其辯護成功,林*雲獲刑七年(量刑幅度7-15年)

相關論點


楊國平:對小貸公司給予一定稅收優惠
楊國平代表認為,小額貸款公司雖然被定性為一般工商企業,但其從事信貸業務,實質具有金融機構屬性。建議本市比照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給予優質小貸公司(如符合下列條件:為“三農”、中小企業提供累計貸款額占其兩年累計貸款總額的80%以上;單筆50萬元以下累計貸款額占其累計貸款總額的50%以上;經營規範、風險控制優良)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