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平

開封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楊國平,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河南濟源人,大學學歷,1980年3月入黨,1978年2月參加工作。曾任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7月,楊國平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78.02-2003.10,開封地區民警科戰士,武警河南總隊開封市支隊幹部、後勤處處長、副支隊長、支隊長;
2003.10-2017.09,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縣級偵察員;
2017.09-2020.07,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清風開封微信公號2019年12月10日消息,開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國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開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7月,據開封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開封市委批准,開封市紀委監委對開封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國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國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思想蛻化變質,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借用管理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執法犯法,濫用職權,違規調查他人信息;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作安排、司法活動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楊國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