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的政府機關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是是江蘇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簡介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省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組織管理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編製省級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基礎研究、前瞻原創技術、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產業變革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應用示範。
(五)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檯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聯繫駐江蘇的中央部屬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高新區編製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等認定。
(十)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省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二)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
(十三)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外國人才、人員工作許可等事項。
(十四)負責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組織工作。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功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對一般性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其他培訓項目不再進行審批審核,由各部門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安排。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科技創新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

機構設置


辦公室(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協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和信訪、機要、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工作。
科技宣傳與調研辦公室(副處級)
負責科技宣傳、新聞報道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的組織、收集、整理、報送工作;負責有關重大問題的調研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江蘇科技簡訊》、《科技信息》等的組稿、編輯工作。
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有關人事、機構編製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和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處
組織擬訂全省科技政策、法規、規章;組織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編製實施軟科學研究計劃;研究提出加強科技諮詢工作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協調科普工作,並承擔省科普聯席會議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廳依法行政有關工作;承擔中國工程院院士聯絡處工作;指導“科教興市(縣)”工作。
發展計劃與財務處
組織擬訂全省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專項科技規劃與計劃的編製;研究擬訂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擬訂科技經費財務管理的制度,會同有關處室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編製歸口管理的全省科技“三項費用”、科學事業費和各項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並對經費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省屬科研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製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基建計劃;負責科技統計和分析工作。
科研機構與條件處
編製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技術基礎設施建設計劃;負責科學事業費的分配使用;組織實施省屬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科技期刊管理工作;指導大型科學儀器協作共用工作;負責全省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機構的扎口管理和統計工作,審查省級獨立自然科學機構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質;指導廳直屬科技單位的業務工作;負責聯繫中央部屬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
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處(科技保密辦公室)
研究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擬訂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鑒定、獎勵、保密、推廣、技術出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科技獎勵工作;編製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研究擬訂發展技術市場的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貿易機構的審核,指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社團及科技行業協會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機構和科技服務業的歸口管理;負責與中科院北大清華等的科技合作工作;負責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國際科技合作處
負責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國際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計劃、協議;組織編製和實施省級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審核與協調民間重要科技合作交流項目;根據授權承辦本省對外交流中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參加科技方面的國際學術會議、科技考察、合作研究與開發、科技展覽會和非教育系統、非友好城市系統出國留學、進修等方面出國(境)以及相應人員來華審批事項;負責涉外研發機構的具體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
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處
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協調沿江火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帶建設;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及火炬計劃;承擔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的有關工作及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的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工作,會有關部門共同認定軟體企業和軟體產品、重點新產品;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重大示範工程。
農村科技處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生物、海洋領域高科技研究發展計劃;組織實施農村重大科技攻關計劃;協調蘇北星火產業開發帶建設,指導農業科技綜合試驗示範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和星火技術密集區建設;指導農村科技先導型區域性支柱產業的培育工作,負責科技扶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科技進步。
社會發展與基礎研究處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實施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編製社會發展科技規劃,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劃和應用基礎、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技基金等基礎性研究計劃;組織實施涉及人口、資源、環境、減災、醫藥衛生和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等社會發展科技試點、示範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在寧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老幹部處
負責老領導的文件傳閱、協助老幹部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適時的請廳領導向老同志彙報省委、省政府及科技廳的工作情況;有計劃、妥善地安排組織老幹部的參觀考察活動;負責聯繫落實老幹部醫療、保健等有關工作;負責落實省委老幹部局布置的為老幹部服務的各項事宜;督促各處室(老幹部聯絡員)做好本處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完成廳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紀檢組、監察室
紀檢組、監察室是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在省科技廳的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工作的職能;履行內部審計職責,接受省審計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並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廳長、黨組書記
段雄
副廳長
夏冰
副廳長、黨組成員
張勝
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
蔣洪
副廳長、黨組成員
過利平
副廳長
景茂

直屬單位


省知識產權局
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11日,被江蘇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評為“2019年度省級機關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1月,江蘇省科學技術廳社會發展與基礎研究處榮獲“江蘇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江蘇省科技廳直屬機關黨委被確定為江蘇省機關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