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妹事件

房妹事件

2012年12月26日晚,實名認證的微博“香港成報河南辦事處”稱:“一個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的90后女孩,在鄭州一個經濟適用房小區擁有11套經適房房產”。

新聞來源


房妹事件 據《時代周報》 報道,目前已經查實的信息顯示,房妹的11套房產,位於鄭州市長江路和大學路西南角的經適房項目——“蘭亭名苑”小區,分佈在1號樓、17號樓、18號樓和19號樓,有的是160餘平方米的底層商鋪,有的是面積在258平方米的超大型住宅。均屬商品房,其中的9套全是商鋪。據記者查證,翟家除了房妹,還有房哥!翟振峰的兒子翟政宏,名下有14套房產,其中在“蘭亭名苑”小區有9套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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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產均屬商品房。其父親翟振峰原是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局長,“蘭亭名苑”小區開發商河南蘭亭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蘭亭公司”),成立於2002年7月,最初法人代表為馮松偉,馮是翟振鋒妹夫,而翟振鋒本人實際操控公司的運營。

調查情況


房妹事件 據了解,翟氏家族經營經適房誕生以來,就開始涉入經適房。蘭亭名苑並不是蘭亭公司的第一個項目。早在經濟適用政策頒布之初,該公司便應運而生。就在2003年,鄭州市下達到二七區房管局6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建設任務,由蘭亭公司承攬開發,小區名字是“蘭亭雅苑”,也是一個純粹的經適房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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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就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台《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的第二日,當地媒體就曝光了蘭亭名苑經適房小區大量被違規出售、出租以及閑置、出借等違規亂象。
在此背景下,翟妻經營的一通地產卻勢頭不減,繼續拿項目。上文提到的南溪苑經適房項目於2009年獲得立項,是鄭州西南片區最大的經適房小區,兩期工程設計房屋4500套。該項目因長期拖欠建築商的工程款最終被舉報。

上層回應


針對媒體的揭露,鄭州市房管局回應稱,意為“房妹”名下的11套房子,均是商品房,均不是經濟適用房,該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屬關係。

相關分析


“鄭州市房管局是想以事件中商品房的性質,繞開對經適房問題的關注,其實是欲蓋彌彰。”相關業內人士分析。
房妹事件 經適房項目中建商品房,一直是行業內公認的潛規則。業內人士透露,經濟適用房小區內的商品房在業內通常叫“補差房”。經濟適用房用地屬於是無償劃撥的,實行微利經營,因此,政府部門為彌補這一開發商的利益缺口,曾經出台措施,允許經濟適用房開發商開發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作為補償(即“補差房”)。按照鄭州市原先的規定,在這些小區商品房面積不能超過開發面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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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所謂的優惠政策弊端重重。以鄭州市為例,2004年經濟適用房建設規模達到132.25萬平方米,但實際建設面積僅為106萬平方米,其餘26萬多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建設面積,都被補差房和超標房吃掉了。“補差房”的命運從一開始就前途未卜,早在2003年,國家有關部門來鄭州檢查時,認為這種在劃撥土地上建立商品房的做法不妥,會使政府吃虧。因此,當年9月底之後新批經濟適用房項目時“補差房”已暫停審批。
業內人士透露,在辦理預售手續前,開發商通過特定的人脈關係協調政府領導,以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將經適房變更為商品房。翟振峰時任區政府的房管局局長,其職權僅限轄區內的公房管理和經營,商品房預售證的辦理權屬鄭州市房管局。在眾多相關的職能部門中,作為住房管理部門、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門的鄭州市房管局,實在難辭其咎。

相關信息


無獨有偶,公眾熟知的鄭東新區經適房龍翔苑小區,除了被鄭州市房管局團購了部分以外,還被位於許昌市的龍港電廠的職工集體團購。2006年經媒體披露之後,被住建部責令整改。經知情人士透露,後來經過鄭州市政府會議紀要的形式,團購經適房“取得豁免”。當年,龍祥苑經適房小區房產證都以“商品房”的性質辦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