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本
環境資本
現代經濟增長的多元性決定了物質資本地位的下降,環境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地位的上升,所以作為企業的“第三種資本”(TheThirdCapital)——環境資本(EnvironmentalCapital)日益重要起來。環境資本包括自然環境資本和社會環境資本兩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企業的利益相關者諸如供應商、客戶、債權人、員工、政府、社區等構成企業生存和發展的環境要素提供,以諸如使企業繳納稅收、履行社會責任等方式獲得資本回報。
環境資本的會計確認如下:
二、對於獲得和開發環境資源而發生的取得、研究開發費用按支出數額予以資產化,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其性質類似於遞延資產,受益期可按環境資源的預定期限確定;
三、對於要求參與利潤分配的環境資本,應重點體現在企業中那些對整個國民經濟和生態環境有重大影響的環境資源上,它們所具有的不僅是能夠為企業帶來超額收益的能力,而且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態環境還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應確認為環境資產和環境資本。
環境資本與其他資本一樣,應參與企業的稅後利潤分配。即企業根據其環境資本、非環境資本對企業的不同貢獻確定一個利潤分配比例后,那麼環境資本的價值就可以確定。這一利潤分配比例一經確定,通常不作改動,環境資本與環境資本賬戶的數額也是固定不變的。
環境資本運營是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在經濟發展早期,是需要資本原始積累的,這是經濟發展的鐵律。在現有的技術工藝下,任何生產都會有排放。比方說鍊鋼就得發電,這是必須的投入。但是發電就會破壞乾淨的水、空氣。然而,乾淨的水和空氣我們可以看作是一種資本,污染了原本清潔的環境就是在消耗一種有價值的資本,是生產過程中的一種投入。以向空氣中排放二氧化碳為例。假設向空氣中排放量的極限是100噸,將這100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分配到100家企業,每個企業因此分到1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聯合國給這100個企業發放許可證,允許這100家企業每家只能排放1噸,如果哪一家超過這個排放量,就要接受罰款。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無論什麼形式的投入,都是要求儘可能少的投入,儘可能高的產出。將排放轉化為資本,少投入、高產出,這樣生產就與“減少污染”的目標相吻合了。總之,我們無法迴避這種對環境的消耗,只能說我們要儘可能的節約,不能消耗過頭。這裡就表現出了“環境資本”是應對環境污染的一種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