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會學

民族社會學

民族社會學是從社會學的視角來探討與民族相關聯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同時也從民族的角度來理解社會的良性運轉和協調發展的比例。

學科簡介


名詞解釋

中國大百科全書》定義:“民族社會學是以民族的特殊文化為基礎,研究不同民族社會形態結構、功能及其發展趨勢的一門學科。”民族社會學是研究多民族社會良性運轉和民族與社會協調發展機制的社會科學。

研究必要

全球化與民族多樣性
人類社會在民族、族群方面是一個多元化和五彩繽紛的世界,而這個世界上的人群處於不斷變化的過程之中。
種族、民族問題的敏感性
種族和民族問題是當今最敏感的世界性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國際關係問題,是當今世界上絕大多數國際、國內的衝突與內戰的重要原因。
如:前蘇聯各加盟共和國、前南斯拉夫聯盟各地區、英國的北愛爾蘭、法國的布列塔你人、比利時的弗拉芒人、西班牙的巴斯克埃塔”、加拿大的魁北克獨立等。
多民族國家研究的重要性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大國,民族關係的研究非常重要,與國家統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文化創新密切相關。
少數民族人口超過1億,民族自治地區約佔全國陸地領土總面積的64%,邊境地區存在許多跨境民族。

學科發展


概念提出

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紀英國E.B.泰勒、美國L.H.摩爾根等人類學家的著作。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對美洲印第安易洛魁原始民族社會進行了研究,可被看作是民族社會學的早期著作。
“民族社會學”最早是法國人類學家C·勒圖爾諾(C·Letourneau)在《民族志社會學》(1880年)一書和德國民族學家W·米爾曼(W·Muhlmann)在《人類學史》(1948年)一書中創用的,直譯為“民族志的社會學”,主要是指1860~1900年期間關於社會進化和文化進化的諸多理論研究。民族志社會學的研究,直接影響到民族社會學的概念的提出和學科的創立。
20世紀,北歐國家,尤其在芬蘭,開始廣泛使用“民族社會學”這一名稱;芬蘭的韋斯特馬克學派多用民族社會學研究原始社會和民間社會;其次在德國,然後再美國也開始使用這個概念。

西方發展

種族與族群社會學(sociology of race and ethnicity)作為社會學的一個研究領域,在歐洲和美國大學里已有相當長的歷史。
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隨著西方社會種族、族群問題日益嚴重,種族和族群研究成為歐美各大學社會學系中一個專業方向,並形成一個以社會學的視角和方法來觀察、研究種族和族群問題的研究領域。
在美國社會學會(ASA)下設專業委員會中,有“種族與少數族群研究”委員會,美國社會學年會至少要安排一個分會場來討論“種族與少數族群研究”專題。
在美國社會學會1990年編輯印刷的“teaching race and ethnic relations:syllabi and instructionalmaterial”(second edition)中,介紹了全美國37所大學有關種族和族群研究的課程。

蘇俄發展

20世紀60年代-70年代後期,蘇俄民族社會學產生。1964-1965年開始進行民族社會學研究。
20世紀70-80年代出版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如:1973年出版《社會和民族》,1984年出版《民族社會學》。
蘇聯解體后,俄羅斯學者進一步發展了學科,民族社會學進入大學教材。

中國發展

我國在社會學傳入后,亦早在30年代即已開展了民族社會學方面的研究。
1926年,蔡元培在《說民族學》一文中首先使用了“族學”一詞。《社會學叢刊》中先後出版了費孝通的《花籃瑤的社會組織》(1936年),林耀華的《涼山彝家》(1947年)和田汝康的《芒市邊民的擺》(1946年)等以社會調查研究為主要內容的民族社會學著作。
1949年以前,為一對民族社會學的學科性質、對象和任務進行過交流闡述的是孫本文(1891-1979),他認為:“民族社會學是文化社會學的一個支學。文化社會學是研究人類社會中文化的一般狀況,而民族社會學是研究一種特殊的民俗與文化。在研究的原則和方法方面和普通社會學沒什麼差別,只是研究對象有所不同。”
1952年,社會學、人類學專業調整,至20世紀80年代恢復,此後有個別學校開設此門課程。
1988年北京大學社會學系開始招收民族社會學方向的研究生。

學術視野


研究視野

民族社會學研究的內容非常廣泛,主要有:①不同民族的生活、語言、法律、道德、文化意識等特點及其形成的社會條件;②不同民族現象、民族問題的社會本質;③不同民族社會形態的結構、功能及其發展趨勢;④不同民族集團的關係、社會類型及社會文化變遷的歷史發展過程,等等。民族社會學越來越重視對現代各民族的社會文化生活的研究,它涉及民族城鄉建設、工業發展、就業、人口及其遷移等一系列問題。任何民族群體都是一個社會,凡是社會學涉及的問題,都是民族社會學所要研究的領域。民族社會學沒有獨立的、統一的理論和方法,它的理論隨著社會學、民族學、社會人類學研究的深入而不斷發展。在19世紀摩爾根等人的進化論,20世紀初德國和奧地利文化圈派的理論、英國傳播學派的理論和美國歷史學派的理論,20世紀30~60年代的結構功能主義的理論和心理分析學派、民族心理學派、多線進化論等流派的理論中,都有關於民族社會學方面的理論闡述。

研究對象

在民族社會學研究對象方面,因研究者的學科背景和學術閱歷不同,對社會的觀察視角各異,主要有“單元論”、“多元論”、“多元綜合論”三類觀點。
1981年2月,費孝通先生在《民族社會學調查的嘗試》的發言中提出:民族學在中國主要是搞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調查,所以,在中國,社會學和民族學從學術分科上說可以合二為一的,因此我們也不妨稱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調查研究作民族社會學。“

研究內容


第一,研究社會中民族及民族文化的形成、變遷和相互作用的過程及規律。對民族概念的把握和認識,是民族社會學研究的首要任務。只有在明確民族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基礎上,才可以對民族相關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對民族文化的研究,旨在促進從文化整體性的高度來理解民族與社會的關係,促進對文化多樣性的理解。民族文化研究包括對民族語言、宗教、藝術、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考察和研究。
第二,探討民族之間的社會關係以及社會互動的結構、過程及特徵。民族之間的社會關係是影響社會結構的重要因素,了解民族社會關係的特徵及其變動的規律,對於認識社會結構特徵及社會變遷具有重要意義。對民族之間社會關係的考察,不僅包括對民族之間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交往關係的一般考察,而且還包括對民族社會分層這一綜合性社會關係和結構的深入考察和研究。對民族之間社會關係的研究,更多注重於靜態的社會關係和結構。為了認識民族社會的動態發展過程和規律,還需要對實踐中的民族之間的社會互動過程加以考察。族際互動的研究,證實對民族之間在社會生活和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具體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過程進行細緻考察。對民族之間社會關係的結構和互動過程的研究,主要目的在於把握民族與社會關係發展的內在機制和規律。
第三,研究民族社區、人口、教育和社會問題。對民族社區的研究,主要涉及民族聚居區、民族自治區的結構特徵和變遷規律,以及民族社區的生活方式和社會服務及管理模式等。對民族人口的研究主要包括給你組人口發展的現狀、規律、問題及對策等。教育是關係到各民族發展和現代化的重要因素,對民族教育的研究旨在探討民族教育發展的道路,以及提高各民族教育水平,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的戰略。民族地區社會問題是一般社會問題的構成部分,主要表現文貧困問題、生態環境問題、性別問題以及諸如毒品等方面的問題,它們是影響民族關係和民族發展的比例因素,對民族地區的社會問題的研究,就是要探索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途徑。
第四,研究民族政策和制度安排。民族政策和制度是調節民族社會關係和社會行為的重要規範,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對民族社會關係的協調以及民族發展會產生不同的影響,科學、合理的政策和制度,無疑有利於民族社會關係的和諧發展以及社會的良性運行。因此,民族社會學不僅要在理論上探討民族與社會關係的基本規律,而且還要探討促進民族社會關係和諧發展的實踐對策。政策和制度研究要考察以往和現有民族社會政策的形成過程、特徵以及社會影響,並在結合民族社會學以及其他社會科學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尋求有利於民族社會發展的、科學的、合理的政策和制度。
第五,探討社會變遷與民族發展的基本規律。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推動社會進步,這是民族社會學研究的最終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民族社會學需要探索各民族全面發展的機制和途徑,需要在歷史發展過程和實踐經驗中去發現民族發展的基本規律。
民族社會學是一門新興學科,也是一門不斷發展的學科。民族社會學所要探討的問題範圍非常廣泛,上述的研究任務反映的是其主要研究內容,隨著時代的變化,對民族社會學研究也會提出新的要求、新的任務。

研究方法


方法論

方法體系
從知識結構的角度看,民族社會學的方法體系由三個層次構成:第一層次為方法論原則,具有指導研究方向的意義;第二層次為具體研究方法,與研究實踐和過程相統一;第三層次為技術手段,是研究過程中所運用的主要工具。
一門學科立足於科學知識體系之中,主要依靠兩個方面:一是學科的理論,即由一些核心的概念構成的對研究對象的研究或闡釋體系;二是科學的方法論,是指從概念到對研究對象的解釋或闡釋過程中所涉及的思維方式和所使用的手段、技術。民族社會學發展至今,可以說已經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有其自身的方法體系。
民族社會學研究方法論的原則,是確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響研究性質的基本觀念和定律。方法論原則通常包括: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邏輯思維方法原則、民族社會學的一般化理論。
高永久提出的民族社會學的方法論有三個方面:
1.認識和把握民族社會學現象——馬克思主義的指導方法。
2.分析和闡釋民族社會現象——主位和客位研究、民族中心文化和文化相對論。
3.發現和研究民族社會現象。
方法特徵
民族社會學不能被簡單的視為民族學和社會學的交叉和糅合,民族社會學研究方法是從社會學的立場認識民族,又從民族的角度理解社會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方法。
民族社會學方法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動態性。社會學的立場和視野是動態的,他關注變動中的尤其是現實社會的各種事實和關係的動態過程。從社會學的視角去認識民族與社會,就是把這對關係置於社會變遷的動態過程中加以考察,從中發現其結構要素和變遷的規律。
第二,整體性。民族社會學對民族與社會的認識和理解,首先是從整體論高度出發的,把民族與社會視為有機統一的整體,然後從整體內系統關係的緯度來分析兩者之間的聯繫和相互作用,例如,從民族的角度來理解社會,並不是簡單地把民族看作社會結構的組成部分,而是把社會理解為民族社會、民族國家,由此我們可以理解,在社會運行和變遷過程中,民族這一社會要素或社會屬性在社會生活中產生著一定作用,對社會變遷有著一定影響。
第三,經驗性。民族社會學注重對民族與社會的事實與現實的考察,並在此基礎上拓展對民族與社會關係的認識。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獲得經驗事實是首要的。所以,較多的民族社會學研究實踐,都傾向於運用調查研究法,從現實社會中的現象入手,根據經驗事實來理解民族與社會動態過程和關係。
兩種範式
範式的概念是由庫恩首先提出來的,用來表達科學研究活動的一般特徵和規律。所謂範式,是指一定時期內,科學研究共同體成員在進行常規科學研究過程中所共同遵循的規範和理論與方法論模式。
民族社會學的範式,既是該學科研究歷史的總結,又是其未來發展所需要參照並不斷建構的規範、理論和方法。從學科研究歷史的角度看,民族社會學的範式可以概括為兩個主要類型:馬克思主義民族學和西方社會學的民族關係 研究。這兩個主要範式反應的是,民族語社會研究領域中不同的研究者在研究時遵循了不同的理論傳統和方法論的模式,其差異集中體現在兩個範式對民族這一概念的認識和理解之上,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研究側重點的差異。
兩種民族社會學範式的比較
範式類型對民族概念理解對民族邊界理解研究的重點研究方法特徵
馬克思主義民族學客觀存在的社會實體客觀的、穩定的民族歷史、語言、習俗、體質特徵歷史主義、進化論
西方社會學的民族關係研究主觀認知的社會屬性主觀的、相對的民族分層與流動、族際互動經驗主義

研究過程

研究的邏輯過程
根據華萊士的“科學之環”原理,研究的邏輯過程是由問題、理論、假設、操作化和假設檢驗等幾個環節構成的。
五個知識部分:理論;假設;經驗觀察;經驗概括;被檢驗過的假設。
六套方法:邏輯演繹方法;操作化方法;量度、測定與分析方法;邏輯推論方法;建立歸納、命題和理論的方法。
民族社會學解釋
從經驗中觀察和發現民族與社會關係的理論問題,用經驗材料來證明這些理論,運用理論來解釋民族與社會的關係,是民族社會學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民族社會學的研究中,對社會系統中民族現象的理論解釋主要包括:概念和變數、假設、變數測量和分析、假設檢驗。
具體研究的階段
具體研究階段是進行一項研究的完整過程,包括研究的具體方案和研究的具體實施程序或步驟。
第一階段就是提出和界定問題。民族社會學的具體研究總是要解答某些具體問題,所以問題是研究的導向,也是研究的目的。
提出問題一般遵循這樣幾個基本原則。
問題必須具有理論導向。
問題最好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提出的問題必須具有研究可行性。
1.
問題必須具有理論導向。
2.
問題最好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3.
提出的問題必須具有研究可行性。
第二階段是針對所提出的問題,回顧別人是如何研究的。
第三階段就是進行研究設計。研究設計是指為了解答所提出的問題,實現研究目的,對研究中所涉及的資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檢驗所作的具體計劃。
第四階段是收集資料。
第五階段是整理和分析資料。
第六階段就是解釋從資料中獲得的新發現。
第七階段是得出結論。
第八階段就是發表和出版研究成果。

主要方法

在社會科學研究中,通常運用的具體方法基本上可以分為兩大類: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作為一門社會學科,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是民族與社會的關係,在對這一對象的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問卷調查法、田野調查法、實驗法以及個案研究法和歷史比較法等。這些研究方法既具有各自的特點,也有相互交叉之處。在具體研究實踐中,一項研究通常會同時使用幾種方法。

倫理問題

民族社會學的研究對象歸根到底就是社會中的人,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人。作為研究人的社會科學,其性質與以物質或非人為研究對象的自然科學有著天壤之別。多數自然科學的研究實踐中,不存在明顯的倫理問題,而已社會中的人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其研究必然涉及他人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必須把可能涉及的關係規則考慮進去,也就是必須注意研究中的倫理問題。
一般來說,民族社會學研究中需要注意額倫理問題主要有隱私問題、忌諱問題和政治敏感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