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水

薔薇水

徠薔薇水,古代香水名。《遊宦紀聞》卷三,《新五代史》卷七十四〈四夷附錄·占城〉等均有記載。

歷史記載


《遊宦紀聞》卷三
唐顯德五年,國王因德漫,遣使者莆訶散來,貢猛火油八十四瓶,薔薇水十五瓶。其表以貝多葉書之,香木為函。猛火油徠以灑物,得水則出火。薔薇水得自西域。灑衣雖弊,而香不滅。
《新五代史》卷七十四〈四夷附錄·占城〉
占城,在西南海上。其地方千里,東至海,西至雲南,南鄰真臘,北抵歡州。其人,俗與大食同。其乘,象、馬;其食,稻米、水兕、山羊。鳥獸之奇,犀、孔雀。自前世未嘗通中國。顯德五年,其國王因德漫遣使者莆訶散來,貢猛火油八十四瓶、薔薇水十五瓶,其表以貝多葉書之,以香木為函。猛火油以灑物,得水則出火。薔薇水,雲得自西域,以灑衣,雖敝而香不滅。
南唐 張泌 《妝樓記·薔薇水》:“周顯德 五年,昆明國 獻薔薇水十五瓶,雲得自西域,以灑衣,衣敝而香不滅。”
宋 蔡絛 《鐵圍山叢談》卷五:“舊說薔薇水乃外國采薔薇花上露水,殆不然,實用白金為甑,采薔薇花蒸氣成水,則屢采屢蒸,積而為香,此所以不敗,但異域薔薇花氣馨烈非常,故 大食國 薔薇水雖貯琉璃缶中,蠟密封其外,然香猶透徹聞數十步,灑著人衣袂,經十數日不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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薔薇水與琉璃瓶,同時出現在五代,《冊府元龜》卷九七二:周世宗顯德五年九月,“占城國王釋利因德漫遣其臣蕭訶散等來貢方物,中有灑衣薔薇水一十五琉璃瓶,言出自西域,凡鮮華之衣以此水灑之,則不黦而復郁烈之香連歲不歇”。至於兩宋,文獻與詩歌作品中,薔薇水與琉璃瓶均屢見不鮮。《宋會要輯稿·蕃夷》與《宋史·外國》之部多有薔薇水入貢的記載,前者所錄來自三佛齊,三佛齊國位於蘇門答臘島,當日它的物產多來自大食;後者則是大食以薔薇水貢獻宋廷的紀錄。原本用作盛放薔薇水的伊斯蘭玻璃瓶發現於遼宋遺址,與文獻的記載正相符合。
釋典稱香水為閼伽水,“本尊等現前加被時,即應當稽首作禮奉閼伽水,此即香花之水”(《大日經疏》十一),“由獻閼伽香水故,行者獲得三業清凈,洗滌煩惱垢”(《如意輪念誦儀軌》),是供佛,原為香水的一大用途,塔基中發現的薔薇水瓶,自是奉佛之物。
不過薔薇水亦為世間所愛,它更是女子妝奩具中的尤物。張元干《浣溪沙·薔薇水》:“月轉花枝清影疏,露花濃處滴真珠。天香遺恨罥花須。沐出烏雲多態度,暈成娥綠費工夫。歸時分付與妝梳。”只是詞中未言薔薇水置於何器。周必大淳熙元年致劉焞書中提到以“海南蓬萊香十兩、薔薇水一瓶”為贈(《文忠集》卷一九○),董嗣杲《薔薇花》詩云“海外有瓶還貯水,亭前無洞可藏花”;而虞儔《廣東漕王僑卿寄薔薇露因用韻》二首則描寫最清楚,其一云:
薰爐斗帳自溫溫,露挹薔薇嶺外村。氣韻更如沉水潤,風流不帶海嵐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