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3條詞條名為猛火油的結果 展開
- 中國古代戰爭中使用的燃燒物
- 石油提煉后的一種油質的產物
- 中藥
猛火油
中國古代戰爭中使用的燃燒物
猛火油,是中國古代戰爭中使用的一種以火為武器的燃燒物,發揮最大的時期是五代以及宋金遼元時期,也正是在這一時期,石油被稱為“猛火油”。史載占城(今越南中南部一古國)曾在這一時期多次朝貢給中國皇帝猛火油。在這一時期之前,中國戰爭中的火攻,多憑薪柴膏油之類,屬於最初級的縱火手段。而猛火油的威力要大得多,且有水澆火愈熾的特點,更適合於火攻。
猛火油,即石油。是古代中國使用石油作為戰爭用途時所稱呼的。
中國東漢史學家班固在其《漢書·地理志》中記載到“高奴縣有洧水可燃”。漢高奴縣在今陝西省延安東北,此處說的大約是水上有外溢石油漂浮。南朝范曄之《後漢書·郡國志》則記載了古人採集和利用石油的情況:“(延壽)縣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燃之極明,不可食。縣人謂之石漆。”文中所謂“石漆”,當時即指石油。此外,晉代張華所著之《博物志》和北魏酈道元所著之《水經注》也有類似的記載。最早提出“石油”一詞的是北宋編著的《太平廣記》,正式命名為“石油”的則是北宋傑出的科學家沈括,他(公元1031-1095)在所著《夢溪筆談》中根據這種油“生於水際,沙石與泉水相雜,惘惘而出”而命名的。由於石油有燃燒“遇水不滅”的性能,因此後來被大量用于軍事方面。《元和郡縣誌》中記載:北周宣政元年,突厥統治者派兵包圍攻打甘肅酒泉,當地軍民用“石脂水”燒毀了敵人的攻城工具,此火“得水愈明,酒泉賴以獲濟”。
《新五代史·吳世家第一》記載:後梁末帝貞明三年,吳王楊隆演派使者給契丹主送去猛火油,“攻城,以此油燃火焚樓櫓,敵以水沃之,火愈熾”。貞明五年,後梁將領賀瓌率水軍攻打晉德勝南城,晉局勢吃緊。“汴將攻德勝南城,以戰船十餘艘,竹窄維之,扼斷津路,王師不得渡。城中矢石將盡,守城將氏延賞危急”緊急關頭,晉將李建及把火油裝在瓮中,然後“令上流具瓮,積薪其上,順流縱火,以攻其艦。須臾,煙焰騰熾,梁軍斷纜而遁,建及乃入南城,賀瓌解圍而去。”
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宋開寶八年南唐主李煜面臨宋軍進攻金陵的危機,其神衛軍都虞侯朱令贇用猛火油縱火攻宋軍,由於風向改變,火焰反燃而己軍大潰:“朱令贇自湖口以眾援金陵,號十五萬,縛木為筏,長百餘丈,戰艦大者容千人,將斷採石浮梁,會江水涸,戰艦不能驟進。王明屯獨樹口,遣其子馳騎入奏,帝密遣使令明於洲浦間多立長木若帆檣之狀以疑之。己未,全贇獨乘大航,高十餘重,上建大將旗幡。至皖口,行營步軍都指揮使劉遇揮兵急攻之,全贇以火油縱燒,遇軍不能支。俄而北風,反焰自焚,其眾不戰自潰,全斌惶駭,赴火死。擒其戰棹都虞侯王暉等,獲兵仗數萬。金陵獨恃此援,由是孤城愈危蹙矣。”
對猛火油運用最為成熟的是宋朝。宋朝在京城汴梁設立了軍器監,是專門製造武器的機構,下設十一作(即工場),其中就有猛火油一作。猛火油一般用於防禦特別是守城戰役中,《續資治通鑒》記載:“修樓櫓,掛氈幕,安炮座,設弩床,運磚石,施燎炬,垂櫑木,備火油,凡防守之具畢備。”康譽之所著的《昨夢錄》記載,北宋時期,西北邊域“皆掘地做大池,縱橫丈余,以蓄猛火油”,用來防禦外族的侵擾。
由於火藥在中國的成熟發展,猛火油並沒有在戰爭中像希臘火對於西方世界那樣的作用。正因為此,在火器日益發達的明清時期,已經鮮見對猛火油櫃的記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