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

歐洲中世紀的社會階層受過訓練的騎兵

騎士(Knight、Cavalier) 原指歐洲中世紀時受過正式的軍事訓練的騎兵,後來演變為一種榮譽稱號用於表示一個社會階層。騎士的身份往往並不是繼承而來的,中世紀時,騎士在領主軍隊中服役並獲得封地。

在此階段的紛亂局勢中,國王和貴族都需要一些在戰爭上具有壓倒性優勢的兵種,為此他們會悉心培育一些年輕人,使之成為騎士。而騎士的身份,往往不是繼承而來的,其本質也與貴族不同,除了和貴族一樣能夠獲得封地之外,騎士也必須在領主的軍隊中服役,並在戰爭時自備武器與馬匹。

近代以來,熱兵器的使用、新型戰法的應用等因素導致傳統的騎士逐漸沒落,但是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騎士的頭銜仍然保留著。

在騎士文學中,騎士往往是勇敢、忠誠的象徵,每一位騎士都以騎士精神作為守則,是英雄的化身。

歷史概況


綜述
對於中世紀騎士的傳說,往往誇大著種種浪漫的遐想。這多半來自我們對現狀的不滿和憑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過著貴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戰勝邪惡的魔法師和巨人,保護善良但是無知的農民,憑著貴婦人或者國王的名號行俠仗義。令唐·吉訶德顛倒沉迷的遊俠小說,或普羅旺斯民謠歌手的即興創作,充分解釋了理想中騎士的行為規範。但是,即便是現代人,也無法時時遵從自己的良知;何況是靠武力說話的過去,騎士行事也常常偏離限定的軌道。
正在決鬥的兩名騎士
正在決鬥的兩名騎士
14、15世紀,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方式大同小異,國王下面是總管和元帥,他們的職權時而獨立時而交叉。再下面是傳令官(Herald),擔任副官、文書和參謀的角色,並且顧名思義的,常被派去對方營地下戰書或要求停戰,戰後還要負責清點己方的傷亡,是個全能的職位。下面的作戰部隊以中隊劃分,由貴族或者騎士統帶。
一般來講,騎士分成兩個級別,一種叫Banneret,就稱為騎士,這個名字來自於他們長方形的旗幟,是作戰的主力。見習騎士稱為Bachelor,即學徒兵,組成更小的隊列跟在主力後面,他們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更多的作戰技巧。見習騎士的旗幟也是長方形的,但末端開叉成燕尾狀。等他們有了相當的功績后,可以向司令請求升級。於是傳令官將之旗幟上的燕尾剪去,升級成騎士。
因此,很多教會的行為準則成為了騎士的準則,騎士成為了上帝的戰士。
當時騎士的準則主要為以下幾點: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12~13世紀后,虔誠成為首要準則,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質,也是資格,對騎士有了規定和約束。騎士的裝備也代表著教義,劍是十字架的象徵,盾代表著保護教會的職責,雙刃劍則代表了正義的一面和殺敵。而且信仰上帝,騎士也必須有實際行動,為祈禱和懺悔罪行。必須成為保護教會的衛士,世俗國家是上帝在人間的房間,國王是房間的代表,騎士保護國王既為保護上帝,從而轉化為保護教會的職責。
十字軍東征時期
十字軍東征標示著騎士文化黃金時代的到來,因為他們都背著一個十字架被稱為十字軍,十字軍被認為是完美的騎士。從異教徒手中奪回聖地,保護無助的朝聖者,被看成是騎士的最高天職。作為回報,教會紛紛將騎士團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使之成為跨國的組織。許諾他們教會財產以及種種宗教特權,免除十字軍騎士的懺悔。教會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來支付給騎士團,作為保護朝聖者去聖地的費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聖地和東方的拉丁國家還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圍著。成立一支常備軍的需要日益迫切,於是定下了專門的軍事條例,成為了所謂第四教條,即長久的與異教徒作戰。十字軍的團體紛紛成立,宗教為聖殿騎士團和醫院騎士團鍍上了崇高的光環。
騎士[歐洲中世紀的社會階層受過訓練的騎兵]
騎士[歐洲中世紀的社會階層受過訓練的騎兵]
像教規一樣,騎士團規對每個成員具有相同的約束力。信念與教條將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騎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愛,擁有相同的立場與目的。同時還規定了他們對信仰的忠誠,對領主的尊敬、對言語的謹慎,戰場上的公正與寬容,以及恪守榮譽和謙恭的原則。
於是騎士制度獨立於封建制度的地方也產生了,十字軍的團規與教規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騎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種種美德,就在此時形成。十字軍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誠,又有貴族的氣魄。一般來講,喪失領地的破落貴族或者沒有獲得繼承權的世家子弟只有兩條合適的出路:教士或者軍人,顯然後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聖地的狂熱和教會許諾的巨大利益是無法抵擋的,不少平民變賣家產購置裝備只是為了去東方。於是這些職業軍人就紛紛參加大貴族的衛隊,隨著國王或皇帝去東方,嚮往著豐厚的戰利品,或者豐厚的贖金。
這些軍人穿樸素的服裝,過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護聖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貴族的指揮下戰鬥,為教規所約束,因捐贈而致富。自願獻身這項事業的騎士成了完美的典範,於是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獅心王;理查一世還有奧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後者死後被追封成聖人,雖然在國內時他們都殺過不少教徒。這些十字軍團體就是後來英國嘉德騎士、勃艮底金羊毛騎士,薩伏伊的愛伊霞特騎士(Annuniziata),法國聖米開羅騎士和聖靈騎士的前身。
近代各國的騎士
近代各國的騎士
所有這兩種騎士都由他們的侍從護衛著,侍從的騎槍尖上掛著長三角形的矛旗。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一的,上面繪著家族的紋章。相應的,騎士分成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Squire指較為年長的侍從,隨著主人參加戰鬥;而Page相當於勤務兵,多為接受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座城堡都是騎士 學校。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后,經過成人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銜,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后一種頒賜典禮漸漸地與別的重大儀式相結合,比方說,在英國,騎士的授勛常常伴隨著王室的慶典。所謂巴斯騎士就是在國王加冕禮上被冊封的騎士,這種規定始於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時巴斯騎士團才成立,這些騎士又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賜予金和銀的馬刺。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運動之後,騎士道漸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僅僅代表著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世代相傳的氣魄在英法兩國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的騎士都謹守古老的禮儀。血腥的戰鬥之餘偶爾安插槍術比賽和閱兵式,實際上這樣的場合也很少。英國從愛德華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槍術比賽,法國更是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試時,槍頭上的護套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所預言的那樣,這位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遂發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槍術比賽,長達兩個世紀之久。
十字軍騎士
十字軍騎士
不管騎士們所取得的輝煌業績,戰爭總是不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引起廣泛的經濟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級的老百姓。於是兩國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特別在英國和戰爭的中心--佛蘭德爾,他們有很好的理由抗議暴政與不公,全國的稅收和資源都被用於貴族們的戰爭遊戲和奢華鋪張。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在十二世紀,畢竟打殺異教徒對歐洲人來說,更加富有傳奇色彩。

地位介紹


騎士屬於貴族階級的最低層,通常只擁有一小塊封地(莊園)。是專職的軍人,為自己效忠的領主作戰。
在中世紀的歐洲,騎士是平民唯一能取得的貴族頭銜,因戰功得到領主首肯后,可以直接從一介布衣晉封成一名騎士,不過中世紀貴族思想濃厚,非常重視血統及出身,故實際上這樣的情況極少發生。

職能內容


農耕圖
農耕圖
兩極世界理論分析指出,騎士是中世紀歐洲保護基督教教會利益和維護封建秩序的忠誠衛士。基督教統治中世紀歐洲的政治基礎就是騎士。
一個男孩成為騎士要經過14年的艱苦訓練。在這段期間,受訓的男孩最初要跟隨領主夫人擔任侍童、學習禮儀,之後要學習“騎士七技”(游泳、投槍、擊劍、騎術、狩獵、弈棋、詩歌),又要為領主或負責訓練他的騎士工作。成為騎士后,他要遵行“騎士精神”,例如效忠國王或領主、保護教會和婦孺、鋤強扶弱以及英勇作戰等。

競技活動


概述

在中古時代,騎士除了為領主或國王作戰外,在每年的某段日子還需參與一些競技活動。這些競技活動都有特別的名稱。

比武

兩個騎士之間的砌磋稱為比武,開始於第十世紀,但隨即就被教皇與歐洲的國王反對,因為他們不同意騎士們因為自己的輕挑行為而受傷致死。儘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並成為騎士的生活一部分。
最初的比武只是單純的兩個騎士之間的競賽,但經過長期的發展后,就變得非常複雜。它們會成為社會重大事件,並吸引來自遠方的贊助者與競賽者。特別的競技場(比武的場地)會設置觀眾看台與參賽者的帳篷。騎士以個人參賽,而成組與賽。他們會使用不同的武器來與對手決鬥,旁邊會有很多模擬混戰的騎士。馬上長槍比武或持矛衝刺,是由兩邊衝鋒的騎士以長矛作戰,堪稱首要大事。騎士競爭的目的宛如現代的運動員,為獎品、聲譽和站立著的女士目光而競賽。
到了十三世紀,已經有許多人在比武場上喪生。領袖們包括教皇曾對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舉行的比武就導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騎士能為十字軍在聖地作戰,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犧牲。不少統治者企圖把比武用的武器變鈍,以減少受傷的意外,但是嚴重而致命的傷害仍然繼續發生。
挑戰通常是一種友好的競賽,但是如果比武雙方之間心懷怨恨,就會很容易地以戰死來結束比武。比武中的失敗者會被俘虜,必須提供馬匹、武器和裝甲作為贖金付給戰勝的一方。傳令官有保持比武結果的慣例,就像籃球記分盒。一個低級的騎士能夠靠這種獎賞累積財富並吸引富有的女人。

馬上比武

兩個騎士在馬背上,以比武用騎槍(lance)將對方擊落馬的競技稱為“馬上比武”,馬上比武用騎槍和盔甲都與實戰的款式不同,比武用騎槍多半是用無尖的皇冠狀或杯型槍頭,且槍身採用空心或刻劃出溝槽(容易折斷)的白楊木,盔甲在左胸也有特彆強化的金屬板好抵抗衝擊,比武用的馬鞍亦沒有後橋,使騎士受擊后容易摔落,有時候一方落地比賽仍要以其他武器互毆,直到一方死亡、失去意識或是投降,投降或失去意識一方將會變成贏家的俘虜,家屬得要支付贖金才可將其贖回。

比武大會

兩組以上的騎士進行上述的競技活動稱為“比武大會”。
這些競技活動,最早出現的用意是國王為了將貴族們調動到身邊來就近監視,亦可藉此保持騎士的戰鬥素質。

歷程介紹


君主把劍放平,封一名青年為騎士。
君主把劍放平,封一名青年為騎士。
首先要出生於中古時代歐洲的貴族家庭。在七歲時,其將被送到另一個騎士家裡作侍童(page),以學習各種騎士的禮儀。在十四歲那年,將成為侍從(squire),接受各種訓練及學習“騎士精神”。
到了二十一歲時,他已準備成為一位騎士。在受封為騎士之前,首先要潔凈自己,然後穿上白色的衣服及紅色袍子:白衣表示自身的潔凈,紅袍喻意準備隨時勇戰受傷。
穿好衣服后,要禁食一天,拿著劍在盾牌面前向上帝禱告,禱告內容包括求神寬恕己罪,聖潔己身,承諾保護教會及發誓“除強扶弱”,此時,任何不認同將獲得騎士身分的侍從的人,皆可去破壞盾牌,侍從必須以劍捍衛其盾牌。
最後,將送到授與者的面前。授與者會放平其劍,按在其右肩上(見右圖),有時候會有一種無劍尖的慈悲之劍來專門進行此儀式,施以祝福。這樣便完成受封儀式,他亦正式成為騎士。
中世紀早期,只要貴族子弟成年(15歲)就可以受封騎士,例如征服者威廉。但隨著時間的變遷,騎士受封儀式和要求越來越複雜化。

裝束內容


作戰裝束

騎士的作戰裝束
騎士的作戰裝束
中世紀,騎士作戰時用於保護身體的鐵甲叫甲胄(body armor),整套的鐵甲稱為全身甲胄(a suit of armor)。
甲和胄一套稱為全副盔甲(panoply),還有鏈甲(chain armor)和板金甲(plate armor)。
一套盔甲由護蓋身體(protective clothing)和護蓋頭部(headgear)的器物所組成,它們通常用鐵片和厚的鞣皮製造。
14世紀以前,一般使用由鏈和鐵板所組成的護甲,有鏈甲式的護甲和簡單鐵制的胄組成。15世紀以後,所用的甲胄大多由薄的金屬板製成,精緻的甚至看不到接合處,且常有裝飾性的鑲嵌(decorative inlay)。這種甲胄由於相當重,所以一般是騎士在戰馬上作戰時才使用。
在出現馬鐙以前,騎在馬上的人是不牢靠的。雖然有馬嚼子和馬刺可以幫助他控制他的騎乘,沒有馬鐙的鞍子也可以固定他在馬上的位置,可是他要作戰的話還是會受到很大限制。如果騎士是用刀劍,因為沒有馬鐙,當他大力揮動刀劍猛砍敵人時,不僅打不中敵人還會導致自己翻身落地。
馬鐙的出現改變了這一狀況。它使騎槍(Lance)成為歐洲騎士的標誌性武器,重甲與騎槍相組合,產生了一種力大無比的打擊方式。站在馬鐙上的騎士可以穩穩地將巨大的騎槍緊握於雙臂與軀體之間,然後疾馳來攻擊敵人。這種打擊力不僅來自騎士的肌肉,更主要是來自他本身和疾馳狂奔的馬匹的聯合重量。馬鐙用馬力補充了人力,幾乎是無限量地加大了武士創傷敵人的能力。這無疑是一種全新的革命性的戰鬥方式。

勳章標誌

為了區別在戰場上的騎士,一個名為勳章的標誌制度得以發展。每一個貴族都會設計出一個獨特的標誌,製作在他的盾牌、外衣、旗幟和印章上。飾以騎士標誌的外衣成為他的戰袍,讓人從標誌上即可加以辨別。宗譜紋章院是一個獨立的組織,專門設計特有的標誌,並可保證每一個都是獨一無二。其官員會把標誌記錄在特別的簿冊上,由他們保管。
戰袍會代代相傳,並在結婚時作修改。在不同的國家裡,某些設計會保留給王族。到了中古後期,城鎮、基爾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貴族的市民也會授予戰袍。
在戰場上,戰士會以戰袍來區分敵我,並在混戰中挑選出與之匹配的敵手。司宗譜紋章官會製作一個有關騎士的標誌清單,他的地位中立,可作為兩軍之間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們可以在城堡或城鎮的防衛者與攻城者之間通信。在戰後,又可以從死者的戰袍來辨別出他們的身份。
騎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強悍的部隊。他們是第一支穿戴護甲的部隊,同時精於進攻和防守。騎士在戰況不利時也能迅速撤退,脫離戰場(除非和他們交戰的也是支移動力極高的快速部隊)。
城市的戰略資源貯存區中,必須要有鐵和馬群才能生產騎士。
騎士是重裝的騎兵部隊,最早是出現在中古時代的歐洲。如同江戶時代的日本武士一樣,騎士也奉行著一套嚴謹的法典,徹底規範著他們在戰場上與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準則。這些重裝的騎士們,騎著高大的戰馬進行戰鬥,面對步兵敵人時擁有絕佳的攻防優勢,即使當戰事膠著並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戰時,這些騎士部隊仍然是左右戰局的關鍵角色。即使有時候,會有一些優秀的步兵將士能夠運用策略擊敗騎士部隊,但這卻無損於騎士的優勢地位。直到二戰時期,波蘭騎兵在面對德國坦克時的無能為力,騎士才算是真正被徹底地淘汰掉了。

道義定義


首先來指明騎士道的定義,以今天的標準,無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為封建制度的組成部分;
二、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階層;
三、一種個人的行為方式、榮譽觀和道德準則。
作為一種軍事動員體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於防禦而不是進攻,各地的貴族有義務隨時勤王。為此各國專門頒布了有關法令,用來懲處未能及時響應徵召的騎士。在英國,亨利二世時代開始,有了Escuage的說法,即兵役免除稅。封建領主的義務也發生了一定變化,只要上繳中央稅收即可,不用親自揮戈上陣。在愛德華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戰事頻頻,這些款項被用來支付龐大的軍費開支。這項改革在十三、四世紀緩慢的進行著,歐洲各國的軍隊中雇傭兵開始占越來越大的比例,軍隊的結構相對發生變化。從前十字軍的領地中很難摻進國王的影響--他們只受教會的領導,雇傭軍為了主君努力戰鬥,為了金錢,或是為了去東方成為新的貴族。自然,參加十字軍並成功歸來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報酬。有關騎士的規則和故事在一定程度上是教會和其他勢力為了馴服這群嗜血的麻煩製造者而採取的對策。

精神規範


“騎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馬術。中古時代的精英戰士,與農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術當上騎手和戰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間差異在於他們擁有快而強壯的馬、美麗與有攻擊力的武器和製作精良的裝甲,這些都是當時的身份象徵。
到了十二世紀,騎士精神的意義轉變為人生的整體規範。騎士精神規範的基本守則如下:
* 保護老弱婦孺。
* 為公義而戰以對抗不平與邪惡。
* 熱愛家園。
* 為防衛教會而冒死犯難。
事實上,騎士和貴族會為私利漠視騎士精神。貴族之間的仇恨和土地的爭奪,往往會擺在任何守則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習俗,酋長遺產由兒子均分,而非長子繼承,為了爭奪財產經常引發兄弟之間的戰爭。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孫子之間的衝突。在中古時代,農民通常是瘟疫與內戰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古時代,國王會設立騎士勛位組織,組織中的高階騎士必須發誓對國王與同伴效忠。成為騎士勛位一員可享有極大的名望,也因此成為國家裡的重要人物。1347年,在百年戰爭期間,英國的愛德華三世成立嘉德勛位,並一直留存至今。這個等級是由英國二十五個最高等級的騎士所組成,他們必須保證對國王的忠心並在戰爭中全力以赴以取得勝利。
• 金羊毛勛位是由勃艮地的好人菲利普在1430年時設立,為歐洲最貴重和最具權威的勛位。法國的路易十一設立聖米迦勒勛位以掌控他最重要的貴族。卡拉托拉瓦、聖地牙哥和亞耳岡達拉等勛位設立的目的,是為了驅策騎士將來犯的摩爾人趕出西班牙,他們在西班牙第一個國王,亞拉岡的斐南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

美德介紹


謙卑

彬彬有禮,尊敬他人,謙虛謹慎,這就是騎士日常生活中的待人之道。騎士有其驕傲的一面,因其榮耀與地位,但騎士不等同於其他貴族的地方之一就是他同時還有謙卑的一面。謙遜的態度不僅僅是面對年輕貌美的女士和身份顯赫的貴族,在對待平民時,騎士也絕不會惡言相向。騎士尊敬所有善意的人,他的禮貌幾乎是與生俱來。我們曾無數次看到影視文學中描繪的那些場面:一個穿著精緻軟甲、擁有金色捲髮的年輕男子,單膝跪在一名心儀的女子裙下,表白著他的愛意;一名儀錶堂堂高大威嚴的男子,半鞠躬地拉開馬車的門,面帶微笑地目送一位老態龍鐘的平民上車。這便是騎士謙卑的寫照。
如果你是一個騎士,你就要在面對所有未懷惡意的人時,都謙和有禮。

榮譽

榮譽從何而來?榮譽對騎士來說意味著什麼呢?
為榮譽而戰!甚至不惜犧牲一切!這是騎士恪守的信條。騎士團光亮耀眼的徽章在太陽下醒目地提醒著它的佩帶者:這就是你的驕傲。“騎士”這一稱號本身就是一個榮譽,獲得這樣的稱號並不容易。一名候補騎士想要成為正式的騎士,需要經過很多嚴格的考驗,那不僅僅是需要高明的騎術,還需要有傑出的統率力、豐富的戰鬥經驗,和一個顯眼的標誌性成績。
榮譽來自神祇和人們的認可。神祇賜予合格者以騎士的榮耀稱號,但日後的言行舉止能否不辱沒騎士團的榮光,還需要看是否堅持信仰,一如既往地為神為人民而戰。騎士稱號不是具有堅定信仰者的終點,而是他們的起點。
人們關注你,神亦如此,騎士。你不可有絲毫懈怠。珍惜並且捍衛你的榮譽吧。

犧牲

騎士,你是否具有這樣的勇氣,在需要你付出代價來成全大多數人利益時,你敢於犧牲么?也許是犧牲物質利益,也許是犧牲生命。你必須具備這樣的勇氣和魄力,才是一名稱職的騎士。
有時候,那些忠誠於教會和騎士團的騎士們未免有些可憐。他們信仰的神祉無疑在享受著他們的犧牲。如果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那麼從全局來說,犧牲當然是值得的。但錯綜複雜交織在一起的政治利益有時候會造成個人和歷史的遺恨。在著名的電影《鐵面人》里有這樣的一個情節:菲力普親王被他的弟弟——國王路易關押在巴士底獄里,忠於菲力普親王的騎士團冒險將他救出后,結果遭到了路易國王火槍隊的伏擊。這個時候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發生了:路易下令開火,但火槍隊並沒有扣動扳機,相反,他們丟掉槍支,莊嚴肅穆地向菲力普親王騎士團僅存的4名血跡斑斑的騎士行禮致敬,至高無上的國王在此刻也失去了尊嚴。騎士,才明白騎士。
讓我們向那些勇士們致敬吧。向那種犧牲自我的精神表達必須的禮儀和尊敬。

英勇

毫無疑問,怯懦者不配冠以騎士的榮耀頭銜。沒有勇氣的人根本就無法通過騎士的測試。騎士必備的品德之一就是勇敢,無所畏懼地向邪惡宣戰,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保護弱小,你決不能退縮。
奇幻文學和遊戲里常說的屠龍,是對一名騎士最奢侈的考驗。和龍對抗,這是生和死演繹的華麗舞蹈,你很可能要葬身龍穴。但如果你擊敗了強大的龍,你便能獲得“屠龍英雄”這種無上榮耀的稱號。
英勇當然也體現在戰場上,揮舞長矛向敵人發動勇猛的攻勢,去獲得最後的勝利,這是每一名騎兵天賦的使命。在傳統的回合戰棋遊戲中,騎士往往是最勇猛的作戰主力

憐憫

同情弱者,騎士要有一顆博大包容的心。騎士肩負著除惡鋤奸伸張正義的使命,騎士雖然是效忠於領主或王室,但正義才應該是他們行為的準則。
對於勇於犧牲的對手,騎士內心裡充滿了尊敬之情,這導致他們敢於違抗王令。中國也有英雄惜英雄的說法,在迫於局勢不得已成為對手的兩人當中,可能友誼大於仇恨。

誠實

無論在何處,誠實都是值得稱讚的美德。作為騎士,誠實也是一種必須的品質。因為騎士在歐洲貴族階級里,是最低的一級,一名騎士要想有不錯的人際關係,就要有很好的信譽,這必然要求他誠實不欺詐。大部分的騎士團規章里在顯眼的位置上也註明了一條:騎士必須忠於自我的靈魂。
著名的圓桌騎士——蘭斯洛特也正是堅守承諾的代表人物。當他被亞瑟王待為上賓時,其餘的圓桌騎士表示出了他們的不滿。於是蘭斯洛特和他們定下了一年零一天的期限,用這段時間去證明他的勇氣和仁慈,接著他出發去除掉了邪惡的加隆爵士和兇狠的巨龍、打敗了50個盜賊、殺死了2個巨人,最終在一年零一天的時候返回了城堡。他的誠實令他成為了亞瑟王最偉大的圓桌騎士。
騎士,要想得到別人的信任,就得誠實。坦然面對自己的靈魂,要經得起神的審問。

精神

一名騎士,身上承載了太多的東西,所以他需要有足夠強大的心,而這就是精神,八大美德中的精神就是指精神力,一名騎士需要有強大的精神力來面對一切。

公正

公正無私,嚴守法律,按章辦事。
在歷史上,因為騎士的階級本質,他們不可能完全執行公正。中世紀的歐洲,畢竟是君權神授的年代,君王的意志就是神的意志,是不可違抗的,騎士只不過是君王的附屬罷了。
當然,所有年代都有些“叛逆者”存在。據說中世紀有一名日爾曼騎士不滿於國家法律的不公正判決——一名無辜者被判決死刑,冒天下之大不韙,在行刑日劫走了死刑犯。我們很容易想像到這名勇敢的騎士為恪守公正最後付出了何種代價。今天在德國一個博物館里,還保留著這名騎士的雕像,以供後人瞻仰。嗯,我們看到了,對於不公正的事情,歷史總會還以顏色,予以糾正。今天,這名騎士得到了應有的褒獎。對於公正者,歷史遲早要給予他公正的評價。
以亞瑟王組建圓桌騎士時發下的誓言來結束這一段吧!“我尊貴的武士們,讓我們在此一起立誓。我們只為正義與公理而戰,絕不為財富,也絕不為自私的理由而戰。我們要幫助所有需要幫助的人,我們也要互相支援。我們要以溫柔對待軟弱的人,但要嚴懲邪惡之徒。”

宣言誓詞


這些是騎士在冊封典禮上要說的誓詞,前半段由領主,主教或者將被冊封者的父親來說,
Be without fear in the face of your enemies. Be brave and upright that God may love thee. Speak the truth even if it leads to your death. Safeguard the helpless. That is your oath. And that so you remember it. Rise a knight! 強敵當前,無畏不懼!果敢忠義,無愧上帝!耿正直言,寧死不誑!保護弱者,無怪天理!這是你的誓詞,牢牢記住!冊封為騎士!
下面由受封者說:
I will be kind to the weak.——我將仁慈地對待弱者
I will be brave against the strong. ——我將勇敢地面對強敵
I will fight all who do wrong. ——我將毫無保留地對抗罪人
I will fight for those who cannot fight. ——我將為不能戰鬥者而戰
I will help those who call me for help. ——我將幫助那些需要我幫助的人
I will harm no woman. ——我將不傷害婦孺
I will help my brother knight. ——我將幫助我的騎士兄弟
I will be true to my friends. ——我將忠實地對待朋友
I will be faithful in love.——我將真誠地對待愛情

軍事團成立


在十字軍東征期間,騎士的軍事團相繼成立,以支援這個目的高尚的運動。他們成為最強悍的十字軍,極度憎恨阿拉伯人,並成為可畏的敵人。即使十字軍在巴勒斯坦失敗后,這些軍事團仍然繼續存在。第一支軍事團由聖堂的騎士(又名聖殿騎士)成立於1108年,以保護在耶路撒冷的聖墓。聖殿騎士穿著印上紅十字的白色外衣,並遵守與聖本篤修會的苦行僧一樣的誓約(守貞和服從)。聖殿騎士是聖地的英勇防衛者之一,但由於有殺死戰俘的行為,而得到兇殘的名聲。他們從不向敵人求饒,是最後一支離開聖地的十字軍。在後來的日子裡,他們藉著接受捐獻和借貸而變得富有,卻因此招來國王們的妒忌與懷疑。在1307年,法國國王菲力四世以多重罪名包括異端邪說來控告他們,趁機予以逮捕並充公其土地。其他的歐洲領導人也都跟隨菲力的步伐,一一消滅聖殿騎士。最後只有英格蘭國王沒有參與迫害聖殿騎士,導致大批聖殿騎士渡海逃往英國。
在耶路撒冷的聖約翰騎士團(或醫院騎士團)最初的成立目的,是幫助病患以及向聖墓朝拜的貧困朝聖者,但不久后就轉型為軍事團。他們穿上印有白色十字的黑外衣,並遵守與聖本篤修會一樣的誓約,此外尚設立一個高標準,不准他們的軍事團變得富裕和慵懶。隨著他們的大城堡(克雷克)相繼投降后,他們被趕出聖地,並撒退到羅德斯島,在該地防守數年之久。當土耳其人把他們驅離羅德斯島后,他們就在馬爾他定居下來,后更名為馬爾他騎士團,並擁有自己的國家(馬爾他騎士團國,為聯合國觀察員國)。
第三大的軍事團為成立於1190年的條頓騎士團,他們是保護那些前往聖地的日耳曼朝聖者。在十字軍東徵結束之前,他們把目標轉移到在普魯斯和波羅的海諸國中的異教徒。直到拿破崙在十九世紀佔領條頓騎士團的領地以前,他們一直控制著部分的波蘭和普魯士地區。

愛情觀念


騎士[歐洲中世紀的社會階層受過訓練的騎兵]
騎士[歐洲中世紀的社會階層受過訓練的騎兵]
中世紀騎士的愛情觀也有其獨特之處,與現代人的觀念並不相容,可說是獨樹一幟。
在很多影視作品中,騎士們的愛情都被刻畫得相當浪漫並富有傳奇色彩。但事實上當時的婚姻以財產為基礎,騎士們追求愛情,但對象都是貴婦人,且不以結婚為目的,這種觀念成為中世紀以後的歐洲產生了很大影響。而且這種愛情觀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社會基礎。
和平時期騎士軍事方面職能減弱,開始依附貴族宮廷而生活,講究禮儀、風度而非武力。特別是十字軍東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婦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宮廷中經常擔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為前來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對象。而且騎士從小在貴族家庭中長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由此無形中構成一種母親式的崇拜。這也是對當時無愛情婚姻的補充,騎士為利益而結婚。而為了滿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尋找精神的依託,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為他們追逐的對象。這種愛情有很多不同於其他時代的觀念:其中包含著效忠觀念,但並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為目的,歷經艱難也無所謂;這也是道德提升的機會,封建附庸關係在愛情方面的體現為服從。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貴婦人是那個時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魯的騎士如得其垂青,可變得有修養,符合作為上層人的規範,也是和平時期的要求。

歷史影響


概述

多年來國內史學界對歐洲中世紀騎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學者一般都將其作為封建等級制度中的一個等級來研究。而西方學者認為,騎士制度不僅是一種全歐洲的機制,中世紀就是騎士時代,騎士階層是社會的中堅力量,而且騎士制度具有一種影響整個時代的騎士文化與精神,直至十五世紀,騎士制度在宗教之後,仍是支配人們思想和心靈的強大倫理觀念。人們將其看作是整個社會體系中的王冠。因此,騎士文化精神不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關注的對象,而且也是歐洲軍事歷史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課題。

社會

歐洲騎士制度源於中世紀加洛林朝的法蘭克王國,后逐漸推行到歐洲各國。732年查理·馬特成為法蘭克王國宮相,依靠斯克拉西亞中小地主出身的侍從兵支持,征服國內與周邊民族后,又加強騎兵力量打敗了強大的阿拉伯人軍隊。由於8世紀時,一匹帶裝備的馬相當於45頭母牛或者15匹牝馬的價值, 9世紀僅一匹馬就等於6頭牛的價值,故為了鞏固騎兵,鎚子查理進行改革:一方面摒小農于軍役之外,讓貴族和富裕農民成為職業騎兵;一方面將土地分封成為提供騎士的軍事采邑,奠定騎士制度的堅實基礎,並成為中世紀軍事封建主義的濫觴。因此,采邑作為騎士制度的經濟基礎,其不僅使土地從國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騎士的一種層層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馬匹裝備為封主參戰並接受冊封者都可稱騎士,這包括參戰的所有等級的貴族,甚至國王都以自己的騎士名號而感到榮耀。如先後參加十字軍東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獅心王)、愛德華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騎士國王”著稱於史。1449年英王愛德華三世建立襪帶騎士團,其作為成員與騎士們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主持比武等等,儼然是一名高級騎士。這從而使中世紀成為一個騎士的“英雄時代”。
在整個儀式過程中,授劍儀式最為隆重,可謂核心儀式。候選騎士要齋戒、洗浴、懺悔、祈禱宣誓、穿戴鎧甲頭盔、裝踢馬刺等等,然後是接受象徵騎士職能的劍;封主用佩劍放在受封者的頸上或肩頭輕輕拍打幾下,同時莊重陳述騎士的基本準則。最後,新騎士在賓士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興比武等等。由於晉封儀式及其以後慶典活動開支頗費,故往往有幾個騎士共同舉行晉封儀式。14世紀以後騎士晉封儀式漸趨簡單,統治者為擴充兵源,使許多非貴族出身者通過錢財或戰功都可獲得騎士稱號。英法百年戰爭期間,英王為鼓舞士氣往往在戰役前冊封大量騎士。1338年英法兩軍在威倫佛斯對陣,一隻受驚野兔使法軍前部騷動,法軍海諾特伯爵以為英軍進攻了,便利用這短暫時間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騎士,以致他們後來被戲稱為"兔子騎士"。
教會對於騎士受封儀式極其重視,其往往利用儀式過程所象徵的意義,灌輸與滲透基督教觀念與精神。如10世紀時教會在《儀典書》中對騎士武器的祈禱列為教會的服務內容。11世紀時,教會開始宣揚騎士是上帝在世間的戰士,在授劍儀式中引入彌撒,以堅定騎士對上帝的信仰;教會封主用劍拍打騎士後背被解釋為:“從噩夢中醒來保持清醒,信仰基督,為獲得崇高的榮譽而奮鬥”;騎士則宣誓:“我將成為一名勇敢的騎士,我將按上帝所願生活”。在教會宗教思想寓意下騎士劍的雙刃意義為:一邊打擊異教徒和上帝的敵人,另一邊保護人民和弱者。而全身武裝的騎士則意味著是保護教會的銅牆鐵壁,他們被賦予了宗教的職能:“基督的騎士為教會而戰”。同樣,在世俗晉封儀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靈魂。如12世紀格里菲《不列顛國王史》中載一個城堡封主在授予騎士劍時道:“持我已給你的劍,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騎士制度的秩序,它應沒有污點”。同時,劍也是正義和榮譽的象徵,騎士隨身帶劍可隨時隨地對呈十字形的劍柄發誓。騎士死後其劍往往要隨葬或掛在他的墓碑上。1095年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號召十字軍東征時曾講了一句名言:“過去的強盜,現在都應該成為騎士”。12世紀索爾慈伯里的約翰納斯曾這樣說道:“為什麼建立騎士制度?為了保衛教會,為了與不信教的人進行鬥爭,為了尊敬教士,為了保護窮人免受不公正的對待,為了生活能得到安寧,為了獻出自己的鮮血,如果需要,願為兄弟獻出生命”。 10世紀末在法國南部地區發起並擴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運動,這是在教會領導下的維護權利和秩序的運動,騎士的職責與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體現。
歐洲中世紀騎士是封建貴族階層,其所遵循的忠誠、榮譽、勇敢的道德倫理與思想精神直接體現了封建的傳統。在封建體制中,騎士作為大貴族的附庸,封建義務決定他必須向之效忠;作為自己領地的主人,他又必須保護依附於他的農奴,其封建權利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正是這種封建社會所倡導的騎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義務和權利,使其在紛爭不斷、戰火紛飛的歐洲中世紀,成為歷史舞台或文學作品中演繹的種種傳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們往往忽略了騎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軍事角度

從軍事角度而論,戰爭和競技是騎士的主要職能。在中世紀一名戴頭盔、著鎧甲、挎寶劍,左手操盾御馬、右手持握長矛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及其侍從就是一個作戰單位。其在戰場上衝鋒陷陣、勢不可擋,有人形容“一個騎在馬上的法蘭克人能把巴比倫城牆沖個窟窿”。在中世紀騎士馳騁戰場不僅是其必須履行的軍事封建義務,而且也是其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因此中世紀的騎士既是軍事藝術的體現者,又是軍事戰略戰術的謀划策動者。從一方面而言,騎士必須每年為封主提供40天軍事性質的服役,或隨封主征戰;從另一方面而論,更多的是騎士為保護或捍衛自己的權利與榮譽、抑或是宗教紛爭、路見不平以及種種糾紛等等進行戰鬥。因為在中世紀封建割據的政治狀態下,通過封建的私法私戰來解決矛盾,似乎已是一種社會通行的方法。所以持劍縱橫、打仗私鬥對騎士來說既是一種職業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獲得榮譽財富的途徑。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的武裝騎士不僅是軍隊戰鬥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護者。
歐洲中世紀是“城堡時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個地區的封建軍事、政治、經濟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領主制形成的基礎,而城堡的捍衛者則是騎士。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騎士的大本營。如溫莎城堡,14世紀時英王愛德華三世將其作為騎士團的中心。城堡的興起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如湯普遜指出:“城堡的興起和它們的遍布歐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質方面,產生了一個深刻的變革。它們開始了一個新時代,一個軍事佔優勢的時代,就是封建時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紀,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覺有力並發展成為一個鞏固的政體之前,生活對社會上的一切階級來說,是又困難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個有秩序的制度的時候——至少達到象人類政府在任何時代所可辦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變為文雅又舒適了。到那個時候,軍事建築也已進步到這樣的程度:城堡不復僅僅是木頭防舍而變為寬敞甚至雄壯的石頭建築了。”歐洲早期的城堡還都是一些具有防禦性能的堅固設施,更確切地說是莊園式的設施,10世紀以後開始發展為居住型的城堡。中世紀的戰爭常常就是在爭奪城堡,因此11世紀起城堡多修築在山上以增強防禦能力。有一個歷史問題值得注意,就是現今保存下來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紀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紀進行了改建,並非當年騎士城堡的風貌了。在當時儘管也有許多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數騎士城堡的長度不足40米。例如1293年在位於普魯士施瓦本的布爾克高城堡里,只有5個堡民、8個守衛、2個守門人和一個守鐘樓的人。中世紀的戰爭多圍繞爭奪城堡而進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軍事目標。對城堡的“圍攻戰爭繼續在軍事活動中佔據著絕對的統治地位,而發生在戰場上的大型戰役則相對較少。”戰敗的軍隊可暫避於城堡城牆之內,最後的陣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城堡主要防衛工事由護城河、圍牆、塔樓、幕牆等組成。城堡中儲存的糧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軍足以抵抗10倍於自己的敵軍,往往被給養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圍困者。因此城堡在騎士的捍衛下常常是易守難攻。攻破城堡的方法經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動進攻塔樓和石弩炮(拋石機)等機械裝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燒油和木致頂部土石建築倒塌等方法。如1215年英國約翰王對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騎士與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來40頭最肥的豬,用豬油與木頭在坑道中猛燒,使城堡高樓圍牆大段倒塌而攻破之。1244年阿爾比派主教圍攻蒙特塞格城堡時用拋石機日夜不停地向城牆同一點發射重達40公斤的投擲物,最後終於擊破一個豁口。城堡攻防戰經常是十分慘烈的,因為其往往是決定一個地區性戰役勝負的關鍵。英法百年戰爭(1337-1453年)、英國紅白玫瑰戰爭(1455-1485年)就是騎士與城堡攻防戰的經典演繹,其不僅在軍事史上記錄了一系列的攻防戰術戰例,而且也在歷史上留下許多英勇悲壯、可歌可泣的騎士戰鬥故事。
中世紀歐洲騎士是軍隊的核心、是戰場的主人,因此他們的武器裝備以及道德準則往往也是影響戰爭的主要因素。一般騎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長矛和劍,也有一些騎士使用戰斧、鐵鎚、鐵棍、狼牙錘等等。騎士的長矛在戰場上可拋出刺殺敵人。1066年的哈斯丁戰役,法國騎士正是用這種方式打亂了英國軍隊城牆似的盾牌陣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認為是下等的步兵裝備,被騎兵蔑視而不屑使用。同時,曾有一段時期教會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間的戰爭中使用這類武器。然而英國由於封建制發展,出現了招募熟練弓箭手成為職業軍人,他們打仗時常將鐵頭尖樁置於陣前阻敵騎,自己在尖樁外用可射250碼之遠的大弓利箭射殺馬匹和敵人。百年戰爭期間英王愛德華三世就是利用長弓武裝的二萬雇傭軍打敗了有重裝鎧甲的法國騎士軍隊,1360年法王約翰也戰敗成了俘虜。在此前幾個世紀以來,戰爭藝術主要通過高傲的騎士英勇事迹來體現,然英國長弓手證明弓箭手的價值不遜於騎兵,這對騎士地位起了動搖作用。此後法國軍隊也開始雇傭熱那亞等地的職業弓箭手。然而騎兵在軍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認的,“無論是進攻還是防守,若沒有它,任何一支15世紀的部隊都不可能在戰場上取得決定性勝利。”既便是到了拿破崙戰爭期間,騎兵仍是戰場上軍事機動和衝鋒陷陣的主力。
騎士的義務就是必須在他主人出征時服役,不過在封建制早期,一年裡也就四十天而已。當然,他們當時認為的戰爭,有很多其實不過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意義上的戰爭只有在一方的領主向另外一方發下戰書,約定在何時何地作戰以後才可能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並不是要打敗敵人,而是儘可能的焚毀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卻毫髮無傷。
戰爭中,使用騎兵的最佳方案莫過於讓他們全速沖向對方的防線了。被嚇壞的農民們在狂奔的軍馬和全身鐵甲的騎兵的雙重威脅下,只有潰敗逃命的份了。但是這種衝鋒也不是全無危險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澤地帶上,這種衝鋒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條隱蔽的溝壕則可以讓騎兵完全失去作用。防禦的一方如果足夠沉著,還可以在雙方陣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樁--在這種障礙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馬也是不敢前進的。如果防禦方還有訓練有素的弓箭部隊的話,他們還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衝鋒而來的騎兵。不過弓箭手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時間很短,因為箭的有效殺傷距離只有大約150碼左右,而製作精良的裝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幾乎所有打擊。因此,一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準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為一旦騎士沒有了馬,他的全部優勢就幾乎都變成劣勢了。
騎兵衝鋒結束以後,戰鬥就演變為一系列的白刃戰了。當兩軍混戰之時,弓箭手就撤出戰場,把戰鬥留給騎士們。戰爭的勝負取決於雙方的傷亡數目,傷亡較少的一方就可以佔據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戰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其實是很少的,因為有點名氣的人物都被關押起來勒索贖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紀,中世紀的軍隊還是幾乎全部由戰鬥人員所組成,專門負責輔助性事務和後勤供給的人幾乎沒有。士兵們必須自行解決給養問題,因為部隊經常不在本國境內作戰。一般而言,部隊里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不過這個比例經常隨著情況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動。步兵中有一些是經過訓練的正規士兵,但是更多的則是臨時招來應付戰爭的農民。他們身穿著他們隨便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過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防具可謂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長劍、梭鏢、斧頭、甚至還有棍棒。騎士的裝備體現了進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力的平衡。長槍或者長矛是馬上部隊的傳統武器,並且一直到今天,它還是騎兵部隊的標誌。一個持著10英尺長,帶有鐵頭的長矛的騎士,在全速衝鋒時可以輕易的擊倒一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是穿過盾牆把他的敵人刺穿。但是第一擊之後,這桿長矛也就沒什麼用處了,騎士只能把它扔掉,換上長劍或是戰斧。戰斧即使隔著裝甲仍然有很強的殺傷力,鎖甲的鏈子經常會被砍得嵌入傷口,並且在傷口內生鏽,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攜帶的則是釘鎚,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許多釘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獅心王理查在戰場上時,釘鎚就是他們的徽章。
給騎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時的工作。隨著盔甲變得越來越重,設計也越來越複雜,後來的騎士已經沒辦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須坐著,讓他的扈從們幫他把褲子拉上--褲子是用鐵條加固的;然後,他還要站著讓扈從們把鎧甲的各個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帶子和搭扣拼裝起來。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貼身襯衣,通常由毛氈或是棉布縫製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層鎧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形其實就是一件衣服,長度常常過腰,甚至還有過膝的。鎖子甲由無數的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製作精良的話,應該是柔韌而有彈性的。儘管鎖甲的強度還算不錯,它還是無法抵擋猛力一擊。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鎖甲很容易生鏽。當時的一種除銹方法是在一個皮口袋裡裝上浸過醋的沙子,然後把鎖甲塞進去。鎧甲被不斷地改進,越來越繁複,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的護帽,護肘,護膝,還有護脛。為了保護容易受傷的面部,頭盔的重量不斷增加,保護的面積也越來越大,最後把整個頭部都保護了起來,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幾道狹縫。當然,要獲得這種強大的防護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戴上頭盔之前,騎士必須把自己的頭包好,否則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蕩。
十字軍是歷史上的一個新鮮事物,是第一個為了一個理想而發動的戰爭——儘管到了後來,這個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純潔和高尚。但是十字軍仍然被看作是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務,同時十字軍戰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於一個神聖目的的高尚的僕人。
在十字軍中成立了醫院騎士團,當時它的宗旨是救助有傷病的朝聖者。加入騎士團的志願者必須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實於本篤派的誡條。他們的標誌是一個白色的馬爾他式十字架。攻下耶路撒冷以後,他們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會所可以容納1000名朝聖者。由於他們要負責朝聖者沿途的安全,他們的性質也就越來越變得像一個軍事組織。在以後的年代里,醫院騎士團的總部搬遷過幾次,也因此曾更名為羅德斯騎士團和馬爾他騎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