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浩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洪浩,漢族,1967年生,湖北黃梅人。1987年起先後任職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期間在湖北省隨州市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過短暫工作經歷;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位委員會委員、刑事訴訟法學科負責人。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律本科;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南政,博;
2005年11月至2008年6月,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后。

研究領域


訴訟法學(含證據法學)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研究會理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理事

代表性論文


先後在《中國法學》、《法學》、《法律科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檢察監督制度的局限性及其實現》、《英國反貪污賄賂法律制度改革述評》、《造法性民事訴訟司法解釋研究》、等專業論文三十餘篇。

代表性著作


著有《刑事訴訟法學》(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法治理想與精英教育:中外法學教育制度比較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檢察權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正當程序法律分析:當代美國民事訴訟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與蔡彥敏教授合著)。
編寫的教材主要有:《證據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修訂版,主編);《刑事訴訟法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副主編)等

榮譽獎項


著作《檢察權論》曾榮獲(2003年)武漢市第八屆社科優秀成果獎;
論文《造法性民事訴訟司法解釋研究》獲(2007年)中國法學會第一屆全國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成果獎論文類二等獎
著作《法治理想與精英教育:中外法學教育制度比較研究》獲(2008年)湖北省第五屆教學研究成果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