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慶

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

朱慶,1977年3月生,安徽合肥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博士,安徽大學法學院 教授,副院長,碩士生導師。

基本情況


簡歷

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博士(2010);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13~2014)

社會兼職

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安徽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安徽省律師協會金融證券專業委員會委員;安徽省評標專家;合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主要研究方向與項目


研究方向

參與過多家企業的上市、發債等重要投融資項目;對商事領域,特別是對合同、公司、證券、金融法制有多年的研究和實踐經驗。

科研項目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各一項,曾參與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等省部級項目多項;

代表性作品

1、朱慶:《我國應允許概括目的下的股份回購》,《安徽大學學報》2008年第1期。
2、朱慶:《股東出資義務與訴訟時效的關係》,《法學》2008年第4期。
3、朱慶:《公司股東逃避債務的連帶責任性質辨析》,《人民司法》2008年第9期。
4、朱慶:《我國商人法構建中的若干基本問題反思》,載王保樹主編《商事法論集》第14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5、朱慶:《股權變動模式的再梳理》,《法學雜誌》2009年第12期。
6、朱慶:《股份回購操縱市場“灰色地帶”的形態及其法律規制》,《法學》2011年第9期。
7、朱慶:《論股份回購與操縱市場的關聯及其規制》,《法律科學》2012年第3期。
8、朱慶:《創新抑或傳銷:太平洋直購涉傳案的法律分析》,《法商研究》2015年第1期。
9、朱慶:《證券高可控度信息的法律問題——以股份回購為中心》,《法學》2015年第1期。
10、朱慶:《哈佛法學教育的經驗與啟示》,《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15年第2期。
11、朱慶:《從哈佛經驗看高校對信息時代的應對之策》,《中國電化教育》2015年第8期。
12、朱慶:《上市公司股份回購中操縱市場行為認定與豁免探討》,《證券市場導報》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