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向東

葵涌街道執法隊隊長

吳向東是葵涌街道執法隊隊長。

背景


深圳市委常委、紀委書記丘海2014年12月8日做客《民心橋》節目時透露,2013年由市紀委牽頭查處壩光拆遷腐敗窩案,前後共查處了40-50人,挽回經濟損失1億多元,直接收回贓款贓物近5000萬元。
2014年12月9日,涉入壩光拆遷腐敗窩案的葵涌辦事處規劃土地監察大隊原副大隊長譚巧雄、葵涌辦事處規劃土地監察二中隊原隊長伏超群,一審被龍崗區人民法院判處受賄罪名成立,各獲得有期徒刑十年。
根據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吳小強為了獲得拆遷補償款,以香港人黃某穩的名義購買了大鵬新區葵涌“精細化工”產業園拆遷範圍內的深圳市金田園水產種苗有限公司內一處廠房。
此後他找到譚巧雄和伏超群幫忙,要求監察大隊將該廠房作為住宅予以違規確權徵收。在兩人的應允幫助下,廠房按照住宅進行確權,吳小強也獲得了高額補償。隨後2012年上半年,吳小強再用同樣的方法對位於橫山村的一處住宅進行確權,得到高額補償。兩次事件中,吳小強分別給予伏超群11萬元、12萬元好處費,伏超群兩次均分給上級譚巧雄6萬元。
深圳市紀委2013年11月27日在伏超群辦公室內將其帶走調查。根據伏超群提供的線索,於次日將譚巧雄從辦公室帶走調查。此案由龍崗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兩人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人在案發後均退回贓款。
實際上,根據廣東省紀委出版的《廣東黨風》雜誌披露,涉案的村民吳小強,搶建房屋共計13棟獲補償款1755萬元。

受賄


由此,街道辦分管執法隊的領導,執法隊大隊長、副大隊長以及中隊長因腐敗問題幾乎“全軍覆沒”。除了前述的兩名執法隊幹部外,葵涌街道執法隊另外兩個隊長劉金林、吳向東也在2012年各自收受5萬元賄賂。葵涌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執法隊隊長張慶雲也收受了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