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
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位於北京市,其成立時間是2007年9月。
目錄
2007年9月,經市編辦批准,市教委成立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中心職責是“承擔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等方面的實施及管理工作”。
具體工作主要有:
一、參與北京市各級各類學生資助政策的制定
1、參與北京市各級各類學生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的政策研究與制定。涵蓋高校本專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的完整學段,內容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免學費、高校畢業生服義務兵役和高校畢業生邊遠山區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北京市政府獎學金等。
2、對資助政策實施過程及時跟蹤、調研,向市教委提出政策修改建議;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對資助政策進行動態調整;依據不同學校生源構成情況,合理確定並適時調整資助比例。
二、全面推進落實北京市各級各類學生資助政策
推進各級各類教育(包括:高校本專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全面準確落實,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困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制定各項資助政策的實施細則,包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辦法》、《關於突發事件致貧困學生資助辦法》以及《規範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評審、發放的意見》等文件,確保資助過程和資助結果的公開、公平、公正。
2、及時下撥經我中心預算的高校、市屬中專、技工學校資助資金,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獲得資助資金。
3、對各區縣教委、高校、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從事學生資助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培訓。
4、及時了解、指導學校開展評審工作。
5、審核各學校的貸款申請報告,核定貸款申請額度。
6、組織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北京市政府獎學金的市級評審工作。
三、開展學生資助工作管理
圍繞“規範化、精細化、科學化”開展學生資助工作管理:
1、開展資助政策、業務培訓,組織經驗交流、工作研討等,提升區縣教委、高校、市屬中專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隊伍的政策水平和政策執行力。
2、完善工作流程。即:學生申請→學校評審→學校公示→學校上報→上級審核→資金髮放;建立“三公開,一公示”工作制度,即:公開申請流程、公開評審程序、公開投訴渠道和公示受助名單。
3、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人信息檔案庫,準確掌握受助學生現時家庭經濟狀況。
4、加強學生資助工作的監管。一是開展對區縣教委、學校資助政策落實情況和資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日常督導和定期檢查;二是建立對區縣教委、高校、市屬中專校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制度,制定績效考評體系,對學生資助工作實施績效考評。
5、強化資助資金運行全過程監管。一是制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二是在加強對資助資金日常監管的同時,定期會同相關處室組織資助資金髮放情況專項檢查,同時配合審計、紀檢等有關部門聯合進行專項檢查和審計審查。三是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嚴格依據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
6、完善學生資助信息化管理。通過信息平台及時了解區縣教委所屬學校、高校、市屬中專校資助工作,加強對受助學生個人信息和資助資金髮放進度的監督管理。
7、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有關信息、獎助資金的統計、匯總和數據分析工作。
8、建立信訪投訴處理制度。通過設立學生資助工作熱線電話、諮詢郵箱等多種途徑,暢通群眾反映渠道,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開展資助政策宣傳
制定學生資助工作宣傳方案,堅持日常宣傳與重要節點(招生、開學、放假、畢業之際)突出宣傳相結合,堅持把正面積極引導與及時回應負面報道相結合,大力開展資助政策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五、組織開展資助育人工作
把立德樹人作為學生資助的重要任務,指導和引領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區縣資助管理部門開展資助育人工作,實施“資金式”資助向“能力式”資助轉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引導作用;廣泛開展學生感恩、誠信和勵志教育,開展勤工助學、志願服務活動和社會公益服務活動。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業引導,把解決學生經濟困難與人才培養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