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治農

范治農

1918年,考入安徽公立法政專科學校。 1922年,范治農在法政專科學校畢業,參加中華革命黨,並任《長江日報總編輯。 1945年8月,范治農接受中共組織委派,在安徽、上海等地搞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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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915年考入安徽省立第二師範學校。1918年,考入安徽公立法政專科學校。次年,“五四”運動消息傳到安徽,激起了安慶各校學生的憤慨。5月6日,各校學生在法專禮堂召開代表會。范治農參加了代表會議。成立全省學生團籌備委員會,5月8日,各校學生舉行遊行示威,支援北京學生,5月15日,安慶各校代表又集中在聖保羅學校開會,改組學生團為安徽省學生聯合會。范治農被推定為法專代表。
1922年,范治農在法政專科學校畢業,參加中華革命黨,並任《長江日報》總編輯。次年回到家鄉,任黎明小學和碧陽小學校長。1927年,北伐軍賀耀祖部隊到黟縣,組建國民黨黟縣黨部。由范治農等7人擔任籌備委員。1930年,任蔚文小學校長。聘請進步青年陳默若、范澍生、范楚玉、金綬章、汪希直等為教師,發起組織“新黟學會”,團結進步人士,展開了聲援“五卅運動”,驅逐縣長許復等活動。1932年,由余紀一(余華)、汪希直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范治農到省立第二中學(后改稱徽州中學)擔任教導主任。在教學中宣傳進步思想,將《黃山赤潮》刊物在學生中傳播,因被人告密,遭到逮捕。經程夢余等多方呼籲和徽中校長桂丹華到南京設法營救,於1935年獲釋。
1937年,范治農由南京返回黟縣,先後擔任中共黟縣區委書記、皖南特委組織部長、黟縣抗敵後援會常務委員、皖南動員委員會主任幹事、總幹事、委員、組訓組副組長等職。1939年初,經中共中央東南局批准為特別黨員。同年8月,范治農因涉嫌被國民黨第三戰區司令部逮捕解送上饒,后經安徽各界知名人士大力營救而獲釋。1941年1月皖南事變發生,黟縣中共組織遭到破壞,范治農秘密轉移到上海。
1945年8月,范治農接受中共組織委派,在安徽、上海等地搞民主運動。次年,在上海組建江南建業公司(中共活動機關)。范治農擔任副總經理。同年12月,由周新民、朱蘊山介紹參加中國民主同盟為盟員。他積極開展國民黨上層人物的統戰工作。1949年初,中共組織指派范治農至蕪湖和方向明、石原皋等共同開展策反工作,爭取國民黨“安東”兵艦(轄有二十多條軍艦)於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江時宣布起義,動員省保安五旅旅長王漢昭通電起義,為解放軍勝利渡江,解放皖南作出了貢獻。
建國后,范治農曆任蕪湖市人民文化館館長,皖南行署監委會副主任,皖南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委員、副秘書長,安徽省第一、二、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安徽省人民委員會委員,省勞動局副局長,省第一、二、三屆政治協商委員會常務委員,全國第四屆政治協商委員會委員,民盟中央候補委員,民盟安徽省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為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團結各界人士,開展黨的統一戰線,做了大量工作。1967年4月,范治農因病在合肥逝世,終年69歲。1979年10月29日,中共安徽省委、省革命委員會、省政協委員會在合肥市殯儀館隆重舉行追悼大會,以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