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都指揮使司,明代地方軍事機構。隸於五府,而聽於兵部。明初,置各行省行都督府,又置各都衛指揮使司。
洪武七年(1374),在
河州(今甘肅臨夏)設西安行都衛指揮使司。八年,令各都衛並改為都指揮使司,計十三處;同時改西安行都衛為陝西行都指揮使司,大同都衛為山西行都指揮使司,建寧都衛為福建行都指揮使司。后又以北平都司為北平行都指揮使司,在建昌置四川行都指揮使司,在
鄖陽置湖廣行都指揮使司,共計五處。行都指揮使司設
都指揮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兩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四人,正三品。其屬有經歷司、斷事司、司獄司。所設官員均由朝廷選派,不許世襲。
行都指揮使司
行都指揮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