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覺心理學
知覺心理學
知覺心理學(consciousnessof psychology),研究知覺現象的心理學分支學科。
赫爾姆霍茨在《知覺的事實》(1878)一書中,詳盡地論述了他的知覺發生說,闡明了他的一切知識都基於經驗、來源於感官的觀點。20世紀初揚施、大衛·卡茨等都在知覺領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完形心理學家們在知覺方面曾進行過首創性的實驗研究工作。從20世紀60年代起,知覺心理學受到學術界的廣泛注意。
1.知覺的生理機制。
巴甫洛夫認為大腦皮層具有複雜的分析和綜合的功能,正是這種功能保證了動物和人類對外界事物的整體及其關係的知覺。強調刺激物的過去痕迹在知覺中的作用,認為知覺是某種刺激與其他刺激和過去的痕迹相聯繫時,在頭腦中所產生的東西。自50年代以來,研究發現在人的神經系統的不同水乎上存在著各種特徵覺察器,它們分別對客觀事物的各種屬性和特性作出反應,把不同的刺激模式分解成它們的組成部分。在進行特徵覺察的同時,人的神經系統也在不同水平和不同層次上實現著對刺激特性的整合和綜合。現代神經生理學和神經心理學揭示了大腦皮層不同區域的分析綜合機能;
2.知覺的基本特性:整體性,選擇性、理解性、恆常性;
3.空間知覺及其客觀影響因素;
5.錯覺;
6.人的動機、情緒、知識經驗等主觀經驗與知覺之間的關係。如人的慾望、需要對知覺效果的影響,成功與失敗影響與知覺效果的關係,痛苦的影響與知覺效果的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