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麵價值

帳麵價值

帳麵價值是公司股票按照其公司會計記錄所反映出的價值。它通常是從資產中扣除一切負債,然後除以公司股份總數來計算的,其具體計算方法為:首先用公司的資本額加上法定公基金、資本公基金、特別公基金和累積盈餘,減去累積虧損額,計算出公司股票的總帳麵價值。然後再將總帳麵價值除以公司發行股份總數,即可計算出股票的帳麵價值。例如,已知某一公司有500萬元的資產,同時又有100萬元負債,該公司的股份總數為10萬股,則該公司股票帳麵價值計算如下:

公司總帳麵價值:500-100=400萬元

股票帳麵價值:400÷10=40元

對於上市公司來講,股票的帳麵價值是公司股東所享有的權利,所以在會計上一般將其稱之為“股東權益”。

簡介


銀海金業評估價值遠高於帳麵價值
銀海金業評估價值遠高於帳麵價值
從公式中可見,股票凈值代表了股東們共同擁有的自有資金和應享有的權益。股票凈值與股票真值、市值有密切關係。由於股票凈值表示的是公司過去年份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因此可作為測算股票真值的主要依據。如某股票凈值高,表示該公司經營財務狀況好,股東享有的權益多,股票未來獲利能力強,該股票的真值一定較高,市值也會上升;反則反之。相對於股票真值、市值而言,股票凈值更為確切可靠,因為凈值是根據現有的財務報表計算的,所依據的數據相當具體、確切,可信度高;同時凈值又能明確反映出公司歷年經營的累積成果;凈值還相對固定,一般只有在年終盈餘入帳或公司增資時才變動。因此,股票凈值具有較高的真實性、準確性和穩定性,可作為公司發行股票時選擇發行方式和確定發行價格的重要依據,也是投資分析的主要參數。

概念


帳麵價值又稱“凈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資產類科目)的賬面餘額減去相關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應收賬款賬面餘額減去相應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為賬麵價值。是股票價值的一種。通過公司的財務報表計算而得,是股東權益的會計反映,或者說是股票所對應的公司當年自有資金價值。
對固定資產來講:賬麵價值=固定資產的原價-計提的減值準備-計提的累計折舊(即:固定資產凈額)
對於企業其他的資產,只涉及賬麵價值和賬面餘額的概念。賬麵價值都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金額;賬面餘額都是各自賬戶結餘的金額。

意義


要在長期內給股東們帶來收益,什麼才是最首要的因素呢?帳麵價值的增長恐怕是一個最首要的因素。如果一個公司能夠持續地以一個較高的、必要的速度提高其每股的帳麵價值,那麼它就必然會以一個較高的速度增加盈利。因此,在長期內,帳麵價值的的增長必然導致公司的真實價值及股票價格按照相應比例增長。在任何一個年度里,帳麵價值的變化比率很可能會合乎邏輯地與當年真實價值的變動比率十分接近。

相關關係


事實上,在長期內,帳麵價值的增長與股價的上漲之間存在著一個很強的相關關係。例如,在過去的35年間,像美國鋼鐵和通用汽車這樣的公司其每股的帳麵價值幾乎沒有多少上升。這是其股價在這樣長的時間內上漲緩慢的主要原因。通用汽車在1999年的股價比1965年的波峰價格僅高出20美元。美國鋼鐵的股價則比50年代還要低。同樣,與此相反,思科系統在90年代每股帳麵價值每年以91%的速度上升。並非偶然,思科的股價在同一時期以每年92%的速度在上漲。甲骨文在20世紀90年代中,股價和帳麵價值以一個步調的速度在上升,分別為33%和31%。
帳麵價值
帳麵價值
第一個發現這種相關關係的人是埃德加史密斯,他在1924年的寫的一本書,《長期投資中的普通股》,為許多著名的基金經理所推崇。他寫到,沒有比通過增加帳麵價值來提高股票價值更好的辦法了。通過不斷地增加公司的留利就可能最大限度地做到這一點。

相關名詞


帳面餘額,是指某一會計科目的帳面實際餘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帳面凈值,一般是對固定資產而言的,即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后的餘額。
帳麵價值,是指某一會計科目的帳面餘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
舉例說明,期末會計帳簿顯示:
固定資產科目借方餘額:500萬元
累計折舊科目貸方餘額:300萬元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方餘額:50萬元
則:
固定資產的帳面餘額=500萬元
固定資產的帳面凈值=500-300=200萬元
固定資產的帳麵價值=500-300-50=150萬元
對固定資產來講:
帳麵價值=固定資產的原價-計提的減值準備-計提的累計折舊;
帳面餘額=固定資產的帳面原價;
帳面凈值=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固定資產原價-計提的累計折舊。
對無形資產來講:
帳麵價值=無形資產的原價-計提的減值準備-累積攤銷;
帳面餘額=無形資產的帳面原價;
帳面凈值=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無形資產原價-累積攤銷。
其他資產:
帳麵價值=帳面餘額-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與賬區別


“帳”字本身與會計核算無關,在商代,人們把帳簿叫作“冊”;從西周開始又把它更名為“籍”或“籍書”;戰國時代有了“簿書”這個稱號;西漢時,人們把登記會計事項的帳冊稱為“簿”。據現有史料考察,“帳”字引申到會計方面起源於南北朝。南北朝時,皇帝和高官顯貴都習慣到外地巡遊作樂。每次出遊前,沿路派人張記幃帳,帳內備有各種生活必需品及裝飾品,奢侈豪華,供其享用,此種幃帳稱之為“供帳”。供帳內所用之物價值均相當昂貴,薪費數額巨大,為了維護這些財產的安全,指派專門官吏掌管並實行專門核算,在核算過程中,逐漸把登記這部分財產及供應之費的簿書稱為“簿帳”或“帳”,把登記供帳內的經濟事項稱為“記帳”。以後“簿帳”或“帳”之稱又逐漸擴展到整個會計核算領域,後來的財計官員便把登記日用款目的簿書通稱作“簿帳”或“帳”,又寫作“賬簿”或“賬”。從此,“帳”“賬”就取代了一切傳統的名稱。
在198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現代漢語詞典》中,把“賬”字歸入“帳”字第2義項之中,即把關於貨幣、貨物出入記載意義的“賬”字歸併到“帳”字中,“賬”字並無單獨解釋。在199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現代漢語詞典》中,把“帳”和“賬”分開單獨註釋。“帳”字兩層含義,一是用布、紗或綢子等做成的遮蔽用的東西,如帳幕、帳篷;二是“帳”同“賬”。“賬”字專用於關於貨幣、貨物出入記載,如賬本、賬簿等。
由此可見,“帳”字含義比“賬”字含義廣一些,“帳”字通“賬”字,換言之,有關貨幣、貨物出入記載的用賬或帳均可。新近頒布的《會計法》中有關帳簿的帳字,《人民日報》刊發時用的是“帳”字而未用“賬”字;而在財政部會計司新近印發的一些文件中見到的是“賬”字而不是“帳”。既然《現代漢語詞典》中說“帳”通“賬”(注意不是“賬”同“帳”,“帳篷”是不能寫成“賬篷”的),帳簿、帳本、帳目中的“帳”字,用帳、賬均可。不過,在通篇財務報告、報表附註中應力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