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州郡縣

僑州郡縣

僑州郡縣,是北方流寓江南的士庶在南朝的僑居地,東晉南朝政府按其原籍郡縣地名另設立的州郡縣地方政府。自西晉永嘉(公元307—313)以來,北方士民相繼南渡,大多聚族而居,主要集中於荊、揚、梁諸州。東晉南朝統治者為拉攏南渡士民,在長江南北和梁益通路設置僑州郡縣安置僑人,保持其原來籍貫,另立戶籍,給以優待特權,不受當地政府管轄。

歷史背景


西晉末年,中原地區先後爆發八王之亂和永嘉之亂,地方割據勢力連年混戰,爭鬥不休,使得民不聊生,許多人流離失所,逃亡他鄉。此時的南方卻相對安定,西晉駐守南方的宗室建立了東晉王朝,暫保一時平安。北方人民和世家大族,為避戰亂大批渡江南遷。為安置流亡江南的士族,並維護他們的特權,東晉及以後的宋齊梁陳各朝先後在其管轄地區內用北方的地名設置了一批州、郡和縣,後世稱為僑州、僑郡、僑縣。
北方人口大量南遷集中在永嘉年間(316年前後),史稱“永嘉南渡”。當時今北京、河北、山東、河南等地區的人,相繼渡過淮河、長江向南遷徙。南遷人口達九十萬之多,約為當時北方人口的八分之一。南遷集中在江蘇、安徽、四川、湖北及江西、湖南諸地,這是我國歷史上一次重要的人口大遷徙。
大量南遷人士,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貫和地區,於是在南方出現了大批北方的州郡名,只是加上一個“南”字。如在京口設立南徐州,在江乘設立南琅琊郡與南臨沂縣。地方行政區劃,因之陷入極大混亂之中。當時南遷的北方人,並非來自某一州、郡、縣的人聚居一處,而是分散在不同的地區,因此便有多處相同的州、郡、縣出現。收復北地后,又在原州、郡名前加“北”字,以示區別。如此一來,南北地名混淆,有的一地數名,大大影響了地方行政效能的發揮,破壞了中央集權制。
由於戰亂連綿不斷,北方人民不斷南遷,於是僑州郡縣越來越多,領土卻越來越小。有時甚至會出現兩郡同置一縣和兩州同治一郡的雙頭郡縣,行政區劃十分混亂。為解決問題,東晉南朝曾多次實行合併郡縣,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許多僑州郡縣被省並。但在省並的過程中,朝廷又往往把一些江南的郡縣,轉移給僑州郡管轄,使得一些僑州郡有了實際轄地。這樣不僅沒有徹底消除僑州郡,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進一步混亂了長江中下游固有的地方行政系統。

名稱起源


早在東漢末已有以流徙百姓設立郡縣寄治新遷地的事例﹐但僑州郡縣的名稱則始於東晉。西晉末﹐八王之亂和永嘉之亂導致北方漢族人民大量南遷﹐其中幽﹑冀﹑青﹑並﹑兗五州(今河北﹑山東﹑山西及豫東北)及徐州之淮北流人多越過淮水﹑長江而停留於揚州境內﹔秦﹑雍(今隴右﹑關中)﹑司﹑豫(今晉南﹑豫西﹑豫中)等州流人則多至襄﹑樊﹑漢﹑沔(今豫南﹑鄂北)﹐停留於荊州之北部。還有一部分司﹑豫流民南遷至江州(今鄂東﹑江西)北境。東晉政府遂在聚居之地﹐以他們原籍州﹑郡﹑縣的名稱(亦有新立名稱者)設立臨時性的地方行政機構以登記和管理他們。這些人稱僑人﹐州郡縣稱僑州郡縣﹐而以流亡百姓中的大族擔任刺史﹑太守﹑縣令。

管理情況


僑州郡縣開始本是寄寓﹐並無實土。僑人居住﹐有的集中﹐有的分散。流民南遷本是避難﹐多數有收復失地重返家園的願望。因此﹐僑州郡縣的戶籍是臨時性的白籍(見黃籍)﹐著籍的人享受免除調役的優待。但是時間既久﹐僑人中的上層已通過種種方式在江南重建田園﹐安居樂業﹐下層則除流落為部曲﹑佃客以至奴婢者外﹐也有部分人獲得少量土地成為自耕農民。他們與土著百姓雜居錯處而戶籍各別﹐負擔不同﹐不但管理不便﹐而且影響賦役徵發。於是東晉政府實行土斷﹐省並僑郡縣﹐所有僑人必須在居留之地編入正式戶籍黃籍﹐與土著百姓同樣負擔調役。當時大族標榜郡望﹐為了照顧他們的利益﹐不能不保留一些北方郡邑的名稱﹐故除省並一部分荒小郡縣之外﹐很多僑州郡縣機構仍保留下來﹐從所寄治的南方舊郡縣中劃出一部分土地作它們的領土﹐並將一部分舊郡縣劃歸僑州郡管轄﹐或將新獲實土的僑郡縣交給舊州郡管轄。有些僑人佔優勢的地方﹐甚至取消舊稱而代以僑名。於是形成僑州之內有舊郡﹐舊郡之內有僑縣﹐或則相反的複雜情況。如徐州北部的流人南遷后﹐多數居留在揚州之晉陵郡(今常州﹑丹陽﹑鎮江一帶)境﹐故東晉在這裡設立了許多徐州的僑郡縣﹐而在京口僑立徐州(后改名南徐州)。分佈在這裡的還有幽﹑冀﹑青﹑兗﹑並等州的僑郡縣。通過幾次土斷之後﹐這些僑郡縣以及原屬揚州的晉陵郡都劃歸南徐州統轄﹐於是南徐州備有徐﹑兗﹑幽﹑冀﹑青﹑並﹑揚七州郡邑。有的僑郡還遙屬於不在當地的州。如僑立於江州尋陽的安豐﹑松滋二郡和僑立於襄陽的義成郡卻遙屬於揚州。

南方情況

由於十六國時期北方曾發生幾次大動亂﹐因而有幾次大規模的北人南遷﹐又形成新的僑州郡縣。過一段時期又分割原州﹑郡﹑縣土地以為領土﹐於是州郡分割得愈多﹑愈小﹐而且還出現兩郡同治一縣和兩州同治一郡的雙頭郡縣。因此﹐南朝後期地方行政區劃十分混亂﹐以至於當時人也弄不清楚。大體南朝僑置的州郡以在今鄂北及蘇南﹑蘇北﹑皖南者為多。劉裕滅南燕后﹐在今山東境內亦僑置幽﹑冀等州僑縣。後來歸屬北魏﹐北魏多沿而不改。

北方情況

北方政權也僑置州郡。前燕慕容廆曾在今遼寧省境內置冀陽﹑營丘二郡以處冀州﹑青州流人。西涼主李於甘肅西部立會稽﹑廣夏二郡以處南人及中州人。北魏明元帝時﹐於今河南洛陽一帶僑立雍州郡縣以撫關中流人。東魏時期﹐僑立恆﹑雲﹑朔﹑顯﹑蔚等州於並﹑肆﹑汾(今山西境)三州﹐以處六鎮流民。設立僑州郡以統流人﹐是當時各國統治者爭奪人口的一種手段﹐也是籠絡大族首領的一種辦法。隋統一全國后﹐廢除這種辦法﹐並省郡縣﹐許多僑郡縣廢罷﹐但還是有不少名稱保留下來。

相關影響


經濟發展

東晉南朝儘管行政區劃混亂,然而,無可爭辯的事實是,自孫吳、東晉以來,因六朝建都江南,促進了長江流域和南方其他地區經濟的發展。南北朝以後,經濟上長江流域已與黃河流域並駕齊驅,隋唐以後經濟重心則進一步南移,長江流域的經濟水平超過黃河流域。南遷的九十萬人口占當時南方人口的六分之一,他們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勞動力,大大促進了南方經濟的發展。

行政轄屬

東晉南朝時代,僑州郡縣廣泛設立乃至成為制度,僑州郡縣是相對於原州郡縣而言的。然而僑州郡縣系統與原州郡縣系統並不能夠完全對應起來,原州郡縣一經僑置,即發生這樣那樣的變化。僑州、僑郡、僑縣設立后,也並不穩定。至於當地州郡縣由於僑郡縣的插入、迭置以至混合編製,形成了新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也就是以<宋書州郡志>>與為代表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