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祚
朱昌祚
朱昌祚(1627~1667)清代大臣、名宦。字雲門。今高唐人。
朱昌祚
崇禎十一年(1638),清兵攻下山東各州縣,昌祚年12歲,被擄往北方。后隸屬於漢軍鑲白旗,官至宗人府啟心郎,順治元年(1644),隨清兵入關,十八年(1661)由工部侍郎任浙江巡撫。主要政績有平盜賊、減賦稅、免欠餉、撫難民、除兵役等12項,均載入史冊,被稱作名宦。在任期間,大旱不雨,災情嚴重,他勸說富戶獻糧,請求朝廷賑濟,自己也得捐出俸祿救濟災民。由於他的積極操勞,得以全活的民眾達數10萬人。3年後,遷江西總督,未到任。再遷兵部尚書,督燕、魯、豫3省。此時輔政大臣鰲拜肆意圈地,令昌祚及尚書蘇納海、巡撫王登聯理其事,昌祚毅然抗奏,力陳其不可。鰲拜以忤己意,大怒,將昌祚及其子與王登聯立絞。康熙親政,鰲拜伏罪,知昌祚冤,詔復原官,賜祭葬,子朱紱以蔭入監,官大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