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里安

張里安

張里安,男,湖南長沙人,1957年3月生於湖北武漢,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年畢業后留校任教,先後任助教(1985)、講師(1988)、副教授(1993)、和教授(2001),2002年被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人物經歷


2010年11月22日,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出席民商法學專業民事訴訟法方向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博士生導師


任教期間曾二度赴德國留學,並分別獲德國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和博士學位(2001年)。現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教育背景


1978-1982年就讀於華中科技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2-1985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1987年,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1994年-2001年,德國特里爾大學博士學位(2001年)

研究領域


合同法物權法、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
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學術成就


張里安教授在武漢大學任教期間,先後為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講授《民法學》、《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比較與外國民商法》等課程,指導法學博士、法學碩士及法律碩士研究生累計數十人,在《法學評論》、《法學論壇》等專業刊物及相關的國際和全國性專業研討會上發表《薩維尼及物權行為無因性之再檢討》、《所有權制度的功能與所有權的立法》等學術論文多篇;獨著、主編和參編了《新編民法學》、《中國現代知識產權法》、《中國法律文化》、《Allgemeine Gesch?ftsbedingungen von Unternehmen der ?ffentlichen Hand》、《物權法》等著作或教材;主持國家級和橫向合作科研項目多項。張里安教授的學術研究主要涉及傳統的民法學基礎領域,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等。其主要學術特色為力主創新但反對空想,堅持理論必須同實踐相結合、借鑒外國法必須同中國的實際需要相結合的原則。
代表性論文
1、《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農村土地物權制度的歷史變遷》,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2;
2、《論銀行財產資金權利屬性》,法學評論,人大複印資料,2007/5;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土地物權制度的構建和發展》,河北法學,2008/10。
代表性著作
1、《Allgemeinen Geschaeftsbedingungen von Unternehmen der OeffentlichenHand》(德國Der Andere Verlag出版社,2001年)
2、《現代民法學》(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5年
3、《物權法》(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