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博物館協會

國際博物館協會

國際博物館協會是博物館的國際學術組織。1946年11月,由美國博物館協會會長C·J·哈姆林倡議創立。總部設在法國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內。1947年10月,國際博物館協會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簽訂了《關於兩組織之間進行合作的途徑和方法》的協定。從此,國際博物館協會成為執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展博物館事業規劃的合作者,並逐漸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活躍的組織之一。

發展歷史


1946年11月,國際博物館協會在法國巴黎成立。
1971年國際博物館協會在法國召開大會,針對當今世界的發展,探討了博物館的文化教育功能與人類未來的關係。
1974年6月,國際博物館協會於哥本哈根召開第11屆會議,將博物館定義為“是一個不追求營利,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的公開的永久機構。它把收集、保存、研究有關人類及其環境見證物當作自己的基本職責,以便展出,公諸於眾,提供學習、教育、欣賞的機會。”
博物館會議主題
1977,國際博物館協會將1977年5月18日定為第一個國際博物館日,並每年為國際博物館日確定活動主題。
1980墨西哥:“博物館對世界文化遺產的職責”
1983倫敦:“博物館如何適應發展中的世界”
1986布宜諾斯艾利斯:“博物館專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和發展中國家的博物館在保存和發揚民族文化遺產中的作用”
1989海牙:“博物館:文化的創造與傳播者”
1992魁北克:“博物館:重新界定的反思”
1995斯塔萬格:“博物館和社區”
1998墨爾本:“博物館與文化多元性:古老的文化,嶄新的世界”
1977年,國際博物館協會為促進全球博物館事業的健康發展,吸引全社會公眾對博物館事業的了解、參與和關注,向全世界宣告:1977年5月18日為第一個“國際博物館日”(International Museum Day),並每年為國際博物館日確定活動主題。

建設宗旨


1989年,國際博物館協會有83個國家委員會,23個國際委員會和8個所屬協會,會員1萬餘人。它的主要宗旨是:
①確定、支持和幫助博物館和博物館研究所,建立、保護和加強博物館專業。
②組織不同國家博物館和博物館專業人員之間的合作互助。
③致力於宣傳博物館和博物館專業在促進人民間相互了解和擴大專業知識面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法律地位


⒈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是為增進博物館學以及與博物館管理和運轉有關的其它學科的利益而建立的、博物館及博物館專業工作人員的、國際性的非政府組織。
國際博物館協會
國際博物館協會
⒉博物館協會由國家和國際委員會以及附屬組織和地區性組織中合作共事的會員組成,這些組織得到秘書處的協助。
⒊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址及秘書處應設在經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批准、由全體大會決定的地點。國際博物館協會應採取必要及適當步驟,取得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址及秘書處所在地土地法中所允許的優惠利益。

主要職責


國際博物館協會之目的為:
⑴鼓勵並支持各類博物館的建立、發展及專業管理;
⑵增進對博物館在為社會及其發展服務中的性質、職能及作用的認識與了解;
⑶組織不同國家博物館之間及博物館專業工作人員之間的合作與互助;
⑷代表、支持並增進博物館各類專業人員的利益。
⑸增進並傳播博物館學及其它有關博物館管理及運轉規則的知識。

對外關係


⒈國際博物館協會應採取必要步驟,與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建立並保持協商與合作關係。它也可在其認為適當的任何時機與其它此類國際組織(包括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國際古迹遺址理事會、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建立工作關係。
⒉已與國際博物館協會建立關係的國際組織的代表可應邀代表其組織參加國際博物館協會的全體大會。
⒊在與某一特定組織關係中根據會長的具體要求,秘書長應:
⑴協商此類工作關係。
⑵將任何所提議之關係條款提交執行委員會及諮詢委員會通過。

團體會員


國際博物館協會應分為以下幾類:
一、個人會員:
個人會員的人員應為:
⑴根據本章程第二條第二款所定義的博物館長期或臨時專業工作人員;
⑵已退休的原博物館專業人員;或
⑶鑒於其經驗或鑒於其為國際博物館協會或為國際博物館協會的一項計劃,或為一國家或一國際委員會提供專業服務而被認為相稱於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的其他人員,但其名額應限制於一國家委員會全體會員的百分之十以內。
二、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應為符合本章程第二條第一款所規定一博物館之定義的博物館或其它機構,或者博物館所歸屬或隸屬的組織。
三、贊助會員:
贊助會員應為出於對博物館及博物館之間國際合作的興趣而支持國際博物館協會及其目的者。
四、名譽會員:
名譽會員應為對國際博物館事業或國際博物館協會作出特殊貢獻者。
各類會員應根據第七條(個人、團體及贊助會員)與第八條(名譽會員)予以接納。

會員權益


⒈具有良好聲譽的個人、團體及贊助會員應被授予權利:
⑴出席並參加國際博物館協會全體會議;
⑵出席並參加國際博物館協會全體大會;
⑶參加其居住國國家委員會的活動;
⑷參加由其任選的一個或幾個國際委員會的活動;
⑸接受免費發給會員的任何簡訊或其它出版物;
⑹利用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信息資料中心提供的服務;(經1990年7月國博物館協會諮詢委員會(第四十七屆會議)及執行委員會(第七十一屆會議)通過,由“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信息資料中心”之名稱代替“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國際博物館協會文獻記錄中心”之稱。
⑺接收一張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證書以及每一財政年度繳納會費的、背後粘膠的年度標籤(至於團體會員,接收三張證書及三張粘膠標籤)。
⒉個人會員有權參與選舉:
⑴作為諮詢委員會主席;
⑵作為國際博物館協會會長或作為執行委員會一名成員;
⑶作為根據第十二條第一及第二款,本身屬其表決會員的任何國家或國際委員會理事會的主席或一名成員;
⑷作為其國家委員會屬於一成員的一地區性組織理事會的主席或一名成員。
⒊具有良好聲譽的團體會員有權指定博物館專業工作人員在本身屬其一會員的任何國家或國際委員會中,以及在全體會議和全體大會中作為其代表。這些人員不必是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這些指定代表的姓名如有必要,應由有關機構負責人簽名,以書面形式轉呈主席或秘書長。團體會員的指定代表應有權參與選舉:
⑴作為國際博物館協會會長或執行委員會一成員;
⑵作為根據第十二條第一及第二款,本身屬其表決會員的任何國家或國際委員會理事會的主席或一成員;
⑶作為其國家委員會屬於一成員的一地區性組織理事會的主席或一名成員。
⒋贊助會員不可在國際博物館協會擔當任何職務。
⒌名譽會員除不繳納任何費用便可獲得一張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證書及粘膠標籤之外,應被授以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一切權益及優惠。

組織機構


國際博物館協會的組成部分應為:
⑴國家委員會:國家委員會是國際博物館協會的基層機構,包括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和贊助會員。個人會員的數字不得低於5人。經執行委員會事先同意,國家委員會可在任何國家建立,由駐在該國的國際博物館協會全體會員組成,負責國際博物館協會同會員之間的聯繫。
國際委員會是國際博物館協會進行工作和執行活動計劃的主要機構。國際委員會有工藝美術委員會、考古和歷史委員會、建築和博物館技術委員會、保管委員會、服裝委員會、文獻資料委員會、教育文化活動委員會、埃及學委員會、人種史委員會、展覽交換委員會、美術委員會、玻璃委員會、文學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現代藝術委員會、博物館學委員會、博物館公眾關係委員會、博物館安全委員會、樂器委員會、自然歷史委員會、地誌博物館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人員培訓委員會。這些國際委員會經常開展各種學術活動,組織專家在博物館的每個領域中去解決重大的專業性問題。
⑵地區性組織
⑶國家聯絡員
⑷國際委員會
⑸隸屬組織
⑹全體大會:國際博物館協會全體大會是國際博物館協會的最高機構。每3年召開一次。大會的任務是:通過和修改會章,選舉國際博物館協會主席和執行委員會,通過3年規劃和預算,監督規劃和預算的實施,審理執行委員會或諮詢委員會呈報的全部問題。大會選出主席1名,副主席2名,司庫1名,執行委員5名,連同國際博物館協會諮詢委員會主席1名,共10名,組成執行委員會,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大會的任務。國際博物館協會主席、執行委員任期3年,可連任一次。
⑺全體會議
⑻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是國際博物館協會的立法機構,它由國家委員會、國際委員會主席組成。諮詢委員會負責向大會提出執行委員會的候選人,討論、評議重大問題,並向大會和執行委員會提供建議。
⑼執行委員會
⑽秘書處
⑾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信息資料中心:國際博物館協會下設資料中心,到20世紀80年代,該中心已是世界上儲藏各種類型博物館資料的最大信息庫,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成員國和博物館專業人員、研究工作者開放,提供各種服務。
⑿國際博物館協會基金會
國際博物館協會的主要出版物有:《國際博物館協會新聞》、《國際博物館協會教育》、《國際博物館學書目集》、《博物館安全手冊》等。
1983年,中國博物館學會參加了第13屆國際博物館協會大會,並組成中國國家委員會,成為國際博物館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