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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

王洪著圖書

《婚姻家庭法》是王洪與2003年1月編寫書籍,出版社為:法律出版社。作者曾兩赴義大利研究民法與婚姻家庭法,功力頗深。《婚姻家庭法》是其潛力研究之結晶,富於新銳學人的創新精神和嚴謹品格。

出版信息


婚姻家庭法
作者:王洪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2003-1
頁數:375
定價:27.00元
裝幀:簡裝本
ISBN:9787503611940

內容簡介


《婚姻家庭法》作者曾兩赴義大利研究民法與婚姻家庭法,功力頗深。《婚姻家庭法》是其潛力研究之結晶,富於新銳學人的創新精神和嚴謹品格。
《婚姻家庭法》內容紮實豐富,從婚姻家庭法導論講起,先後講述親屬關係原理、婚姻的成立、效力、終止、父母子女關係、收養、扶養、監護以及民族婚姻、涉外婚姻等,既有婚姻家庭法原理的全面分析,使讀者掌握基本理論,確立思考婚姻家庭法律問題的基本出發點;也有對婚姻家庭法律和司法解釋的全面介紹,使讀者能學以致用;還有對於法律實踐的全面闡述,使讀者了解鮮活現實中動態的婚姻家庭法,掌握處理現實法律問題的基本技能。

作者簡介 ·


王 洪,男,漢族,生於1966年8月,四川江油人,1988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91年4月於西南政法學院民法專業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之後留校在民商法教研室任教,從事民法、婚姻法教學及科研工作。現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一系民法教研室法學副教授,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導師。1996年10月至1997年9月在義大利羅馬第二大學“法的歷史與理論部”作訪問學者。2001年投入李開國教授門下,攻讀民法學博士學位。2002年1月至2003年1月在義大利TRENTO大學作高級訪問學者,研習歐盟法與跨國家法。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法學一系副教授,民商法學碩士生導師。潛心於婚姻家庭法,繼承法,合同法,比較民法學的研究。主要學術著作:《婚姻家庭法熱點問題研究》(2000年)。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二、婚姻家庭法的調整對象及其規範內容
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特點
第二節 婚姻家庭法的淵源和地位
一、婚姻家庭法的形式淵源
二、婚姻家庭法的地位
第三節 身份法律關係與身份法律行為
一、身份法律關係
二、身份法律行為
第四節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
一、概述
二、婚姻自由原則
三、一夫一妻制原則
四、男女平等原則
五、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原則
六、實行計劃生育原則
七、關於《婚姻法》第條規定的道德原則
第二章 親屬關係原理
第一節 親屬的意義、分類和範圍
一、親屬的社會意義
二、法律上親屬的概念和特徵
三、親屬的分類
四、親屬的範圍
第二節 親系、輩分和親等
一、親系
二、輩分
三、親等
第三節 親屬關係的發生與終止
一、配偶關係的發生與終止
二、血親關係的發生與終止
三、姻親關係的發生與終止
四、親屬關係的重複
第四節 親屬關係的法律效力
一、親屬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
二、親屬在民法上的效力
三、親屬在刑法上的效力
四、親屬在訴訟法上的效力
五、親屬在勞動法上的效力
六、親屬在國籍法上的效力
第三章 婚姻的成立
第一節 婚姻的意義、法律性質與成立要件
一、婚姻的概念及法律性質
二、婚姻的要件
三、婚姻成立的歷史發展
第二節 婚約
一、婚約的概述
二、我國現行法對婚約的態度
第三節 結婚的實質條件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
二、結婚的禁止條件一
第四節 結婚的形式要件
一、結婚的形式要件概述
二、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形式要件
第五節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一、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概述
二、我國《婚姻法》關於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規定
第六節 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概念
二、我國婚姻法對事實婚姻的原則變遷
三、事實婚姻的效力
第四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節 婚姻效力概述
一、婚姻效力的概念
二、夫妻的法律地位
三、我國《婚姻法》對夫妻法律地位的規定
第二節 夫妻身份上的效力
一、概述
二、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夫妻身份關係
三、關於婚姻身份效力的立法完善
第三節 夫妻財產制
一、夫妻財產制的概念及規範內容
二、夫妻財產制的類型
三、我國夫妻財產制的立法沿革
四、我國現行夫妻財產制
第五章 婚姻的終止
第一節 概述
一、婚姻終止的概念和原因
二、離婚與別居
三、離婚制度的歷史沿革
四、我國現行離婚法的基本特點
第二節 登記離婚
一、登記離婚概述
二、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登記離婚的程序
四、關於登記離婚的幾個問題
第三節 訴訟離婚
一、訴訟離婚概述
二、訴訟外調解
三、訴訟離婚程序
四、離婚訴權的限制
五、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第四節 離婚的法律後果
一、離婚對當事人身份上的效力
二、離婚對當事人財產上的效力
三、離婚損害賠償
四、離婚對父母子女的法律後果
第六章 父母子女
第一節 父母子女關係概述
一、父母子女關係的概念和種類
二、父母子女關係的立法演變
第二節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
一、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三、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四、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
五、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三節 婚生子女
一、婚生子女的意義
二、婚生子女的推定與否認
第四節 非婚生子女
一、非婚生子女概述
二、非婚生子女的認領與准正
三、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第五節 繼子女
一、繼父母子女的概念及類型
二、繼父母子女法律地位
三、繼父母子女關係的終止
第六節 人工生育子女
一、人工體內受精子女
二、人工體外受精子女(試管嬰兒)
第七節 親權
一、親權的概念與特徵
二、親權的主體
三、親權的內容
四、親權的行使與限制
五、親權的停止和消滅
第七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的概述
一、收養的概念和特徵
二、收養的基本類型
三、收養的性質
四、收養制度的變遷
第二節 收養法的基本原則
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撫養、成長原則
二、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三、平等自願原則
四、不違背社會公德的原則
五、不違背計劃生育的原則
第三節 收養關係的成立
一、收養成立的實質要件
二、收養關係成立的形式要件
三、關於《收養法》施行前形成的收養關係的確認
第四節 收養的效力
一、收養的法律效力
二、收養行為的無效
第五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一、協議解除
二、訴訟解除
三、解除收養關係的法律後果
第八章 扶養
第一節 概述
一、扶養的概念
二、扶養的特徵
三、扶養的分類
四、扶養制度的演變
第二節 我國現行扶養制度
一、夫妻之間的扶養
二、父母子女間的扶養
三、祖孫間的扶養
四、兄弟姐妹之間的扶養
第三節 親屬扶養的完善
一、扶養的範圍
二、扶養的成立要件
三、扶養的順序
四、扶養的程度
五、扶養的方式
六、扶養的變更
七、扶養義務的消滅
第九章 監護
第一節 概說
一、監護的概念
二、監護與親權的關係
三、監護的舊的和性質
四、監護制度的沿革
第二節 監護的設立
一、對未成年人設立監護的原因
二、對成年人設立監護的原因
三、監護開始的時間
第三節 監護機關
一、監護機關的概念和種類
二、監護人
第四節 監護的內容
一、監護事務
二、監護責任
第五節 監護的變更與終止
一、監護的變更
二、監護人的撤換
三、監護的終止
第十章 附論
第一節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一、概述
二、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為與法律規範競合
三、救助措施
四、妨害婚姻家庭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民族婚姻
一、民族婚姻的概念和特徵
二、民族自治地方對《婚姻法》的變通或補充性立法
三、變通或補充規定的主要內容
四、處理民族婚姻糾紛應注意的問題
第三節 涉外婚姻家庭關係
一、涉外婚姻的概念和特徵
二、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
三、涉外結婚
四、涉外離婚
五、涉外復婚
六、外國離婚判決的承認
七、涉外收養
第四節 涉及華僑、港澳同胞的婚姻家庭關係
一、涉及華僑的婚姻
二、涉及港澳同胞的婚姻
第五節 涉台婚姻家庭關係
一、涉台婚姻家庭關係概述
二、台灣居民與大陸居民的結婚問題
三、去台人員與其留在大陸的配偶之間婚姻關係的處理
四、大陸居民與台灣居民的離婚問題
五、涉台婚姻家庭財產關係的處理原則
六、對台灣地區有關婚姻家庭民事判決的認可
第六節 區際婚姻家庭法律衝突
一、區際婚姻家庭法律衝突的客觀存在及原因
二、中國區際婚姻家庭法律衝突的特點
三、區際婚姻家庭法律衝突的解決途徑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