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宋詞典故辭典

1996年范之麟編寫的辭典

(2)釋義,概述出典原文要義,說明典故一般涵義。 (2)遇用典語與出典語字面不符,取例句中語詞標目。 (5)同一典故,字面迥然不同,為方便讀者查驗,均分別立目。

內容介紹


本書供中等文化程度的讀者,大、中、小學教師和文學藝術工作者閱讀元曲時查找典故的工具書。
凡屬作品中引用或化用史實、故事、戲曲、神話、傳說、典章名物,以及前代作品中有影響的詩、詞、文佳句,均收作典目。
對每條典故的主釋,包括三項內容:
(1)出典,徵引典故原文,指明出處。盡量引用較早的出處,並辯證前人之歧義。如史實或故事文字過長者,可用現代語概括,但在註明出處。所引籍應註明時代、作者;凡屬著名典籍如《論語》、《文選》、《二十四史》、《世說新語》等的時代、作者則予省略。
(2)釋義,概述出典原文要義,說明典故一般涵義。如屬一典多義,解釋時應逐一說明,但不分義項。
(3)例句,舉出典故在元曲中的用例,結合作品逐例闡明該典具體用法和特定涵義,點出其修辭、謀篇作用。例句均註明作者、篇名,元曲部分例句取自《全元散曲》、南戲部分用《六十種曲》。
立目原則:
(1)立目從細。對所引用的某一人物的事迹,不籠統以人名標目,而取所引用的事例標目。
(2)遇用典語與出典語字面不符,取例句中語詞標目。但例句中以兩句以上暗用或化用某典故,難以摘出恰當詞語音,也可作為適當概括,然力求簡明確切。
(3)字面相同,來源不同,涵義不同的典語,均分別立目,並在典目右上角以阿拉伯字1、2等標出區別。
(4)同一句子用典兩個以上,分別標目;各自下均引此例句,對例句的說明,則各有側重。
(5)同一典故,字面迥然不同,為方便讀者查驗,均分別立目。出典與釋義放在常用典目之下,若難以分別主次,則放在典目第一字筆畫少的那條下面;例句分別附在與典目字面相同的條目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