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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渾

隋朝太師李穆第十子

李渾(?-615年),字金才,隴西成紀(今甘肅省秦安縣)人。隋朝時期大臣,太師申國公李穆第十子。

初仕北周,起家左侍上士。參與平定尉遲迥之亂,授上儀同三司、安武郡公。隋朝建立后,授象城府驃騎將軍,護衛晉王楊廣出藩揚州,跟隨越國公楊素大破突厥,進位大將軍,授左武衛將軍,領太子宗衛率。隋煬帝即位,轉右驍衛大將軍、光祿大夫,冊封郕國公。

大業十一年(615年),受到妻兄宇文述告李渾誣告謀反,坐罪賜死,宗族覆滅。唐朝建立后,恢復官爵,以禮改葬。

人物生平


安武郡公

姿貌瑰偉,美須髯。起家周左侍上士。尉迥反於鄴,時穆在并州,高祖慮其為迥所誘,遣渾乘驛往布腹心。穆遽令渾入京,奉熨斗於高祖,曰:“願執威柄以熨安天下也。”高祖大悅。又遣渾詣韋孝寬所而述穆意焉。適遇平鄴,以功授上儀同三司,封安武郡公。開皇初,進授象城府驃騎將軍。晉王廣出籓,渾以驃騎領親信,從往揚州。仁壽元年,從左僕射楊素為行軍總管,出夏州北三百里,破突厥阿勿俟斤於納遠川,斬首五百級。進位大將軍,拜左武衛將軍,領太子宗衛率。

誣告被誅

初,穆孫筠卒,高祖議立嗣,渾規欲紹之,謂其妻兄太子左衛率宇文述曰:“若得襲封,當以國賦之半每歲奉公。”述利之,因入白皇太子曰:“立嗣以長,不則以賢。今申明公嗣絕,遍觀其子孫,皆無賴,不足以當榮寵。唯金才有勛於國,謂非此人無可以襲封者。”太子許之,竟奏高祖,封渾為申國公,以奉穆嗣。大業初,轉右驍衛將軍。六年,有詔追改穆封為郕國公,渾仍襲焉。累加光祿大夫。九年,遷右驍衛大將軍。
李渾
李渾
渾既紹父業,日增豪侈,後房曳羅綺者以百數。二歲之後,不以俸物與述。述大恚之,因醉,乃謂其友人於象賢曰:“我竟為金才所賣,死且不忘!”渾亦知其言,由是結隙。后帝討遼東,有方士安伽陀,自言曉圖讖,謂帝曰:“當有李氏應為天子。”勸盡誅海內凡姓李者。述知之,因誣構渾於帝曰:“伽陀之言信有徵矣。臣與金才夙親,聞其情趣大異。常日數共李敏、善衡等,日夜屏語,或終夕不寐。渾大臣也,家代隆盛,身捉禁兵,不宜如此。願陛下察之。”帝曰:“公言是矣,可覓其事。”述乃遣武賁郎將裴仁基表告渾反,即日發宿衛千餘人付述,掩渾等家,遣左丞元文都御史大夫裴蘊雜治之。案問數曰,不得其反狀,以實奏聞。帝不納,更遣述窮治之。述入獄中,召出敏妻宇文氏謂之曰:“夫人,帝甥也,何患無賢夫!李敏、金才,名當妖讖,國家殺之,無可救也。夫人當自求全,若相用語,身當不坐。”敏妻曰:“不知所出,惟尊長教之。”述曰:“可言李家謀反,金才嘗告敏云:‘汝應圖籙,當為天子。今主上好兵,勞擾百姓,此亦天亡隋時也,正當共汝取之。若復渡遼,吾與汝必為大將,每軍二萬餘兵,固以五萬人矣。又發諸房子侄,內外親婭,並募從征。吾家子弟,決為主帥,分領兵馬,散在諸軍,伺候間隙,首尾相應。吾與汝前發,襲取御營,子弟響起,各殺軍將。一日之間,天下足定矣。”述口自傳授,令敏妻寫表,封雲上密。述持入奏之,曰:“已得金才反狀,並有敏妻密表。”帝覽之泣曰:“吾宗社幾傾,賴親家公而獲全耳。”於是誅渾、敏等宗族三十二人,自余無少長,皆徙嶺外。

史籍記載


《隋書》卷三十七《李穆傳》附傳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