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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變
清代蒲松齡創作的短篇小說
《屍變》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文言短篇小說。
陽信某翁者(1),邑之蔡店人。村去城五六里,父子設臨路店,宿行商。有車夫數人,往來負販,輒寓其家。一日昏暮,四人偕來,望門投止(2)。則翁家客宿邸滿(3)。四人計無復之,堅請容納。翁沉吟思得一所,似恐不當客意。客言:“但求一席廈宇(4),更不敢有所擇。”時翁有子婦新死,停屍室中,子出購材木未歸(5)。翁以靈所室寂,遂穿衢導客往。入其廬,燈昏案上;案後有搭帳衣(6),紙衾覆逝者(7)。又觀寢所,則復室中有連榻(8)。四客奔波頗困,甫就枕,鼻息漸粗。惟一客尚矇矓。忽聞靈床上察察有聲。急開目,則靈前燈火,照視甚了:女屍已揭衾起;俄而下,漸入卧室。面淡金色,生絹抹額(9)。俯近榻前,遍吹卧客者三。客大懼,恐將及己,潛引被覆首,閉息忍咽以聽之。未幾,女果來,吹之如諸客。覺出房去,即聞紙衾聲。出首微窺,見僵卧猶初矣。客懼甚,不敢作聲,陰以足踏諸客;而諸客絕無少動。顧念無計(10),不如著衣以竄。裁起振衣(11),而察察之聲又作。客懼,復伏,縮首衾中。覺女復來,連續吹數數始去(12)。少間,聞靈床作響,知其復卧。乃從被底漸漸出手得褲,遽就著之,白足奔出(13)。屍亦起,似將逐客。比其離幃,而客已拔關出矣(14)。屍馳從之。客且奔且號,村中人無有警者。欲扣主人之門,又恐遲為所及。遂望邑城路,極力竄去。至東郊,瞥見蘭若(15),聞木魚聲(16),乃急撾山門(17)。道人訝其非常(18),又不即納。旋踵,屍已至,去身盈尺。客窘益甚。門外有白楊,圍四五尺許,因以樹自幛(19);彼右則左之,彼左則右之(20)。屍益怒。
然各寖倦矣(21)。屍頓立。客汗促氣逆(22),庇樹間。屍暴起,伸兩臂隔樹探撲之。客驚仆。屍捉之不得,抱樹而僵。道人竊聽良久,無聲,始漸出,見客卧地上。燭之死,然心下絲絲有動氣。負入,終夜始蘇。飲以湯水而問之,客具以狀對。時晨鐘已盡(23),曉色迷濛,道人覘樹上,果見僵女。大駭,報邑宰(24)。宰親詣質驗(25)。使人拔女手,牢不可開。審諦之,則左右四指,並卷如鉤,入木沒甲。又數人力拔,乃得下。視指穴如鑿孔然。遣役探翁家,則以屍亡客斃,紛紛正嘩。役告之故。翁乃從往,舁屍歸。客泣告宰曰:“身四人出(26),今一人歸,此情何以信鄉里?”宰與之牒,齎送以歸(27)。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1)陽信:縣名。在今山東省北部。
(2)望門投止:見有人家,便去投宿。《後漢書·張儉傳》:“儉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門投止。”止,宿。
(3)客宿邸(dǐ底)滿:住宿客人很多,旅舍已滿。邸,旅舍。
(4)一席廈宇:廊檐下一席之地。廈,兩廂,走廊。宇,屋檐。
(5)材木:棺木。材,棺。
(6)搭帳衣:指靈堂中障隔靈床的帷幛。舊時喪禮,初喪停屍靈床,靈前置幾,設位燃燈,祭以酒漿,幾後設帷。見《萊陽縣誌》。《禮記·喪大記》“徹帷”《疏》:“徹帷者,初死恐人惡之,故有帷也。至小斂衣屍畢,有飾,故除帷也。”
(7)紙衾(qīn 欽):指初喪時用以覆蓋屍體的黃裱紙或白紙。衾,被。《泰安縣誌》(民國本):“既死,覆以紙被,報喪親友,或謂‘接亡’,或謂‘落柩’。”
(8)復室:指套房中的裡間。
(9)抹額:也叫“抹頭”,一種束額的頭巾。此指以巾束額。
(10)計:此字底本模糊難辨,據鑄雪齋抄本補正。
(11)振衣:抖動衣服;指欲穿衣。
(12)數數(shuò shuò朔朔):多次。
(13)白足:光著腳。
(14)拔關:拔開門閂。關,門插關,即門閂。
(15)蘭若:梵語“阿蘭若”的音譯。《大乘義章》一五:“阿蘭若者,此翻名為空閑處也。”原為佛家比丘習靜修的處所,后一般指佛寺。
(16)木魚:佛教法器名。刻木作魚形,中鑿空洞,扣之作聲。一為圓形,刻有魚鱗,僧人誦經時敲擊以調音節;一為長形,吊庫堂前,開飯時擊之以招僧眾。《百丈清規·法器章》:“相傳雲,魚晝夜常醒,刻木象形,擊之,所以驚昏惰也。”
(17)撾(zhuā抓):敲。山門:寺院的外門。
(18)道人:這裡指和尚。晉宋間和尚、道士通稱道人。葉夢得《石林燕語》:“晉宋間佛教初行,未有僧稱,通曰道人。”
(19)幛:本指屏風、帷幕,也作“障”,遮蔽。
(20)彼左則右之:此據鑄雪齋抄本,原無此五字。
(21)寖(jìn 浸)倦:漸漸疲倦。寖,同“浸”,漸。
(22)汗促氣逆:汗直冒,氣直喘。促,急。逆,不順。
(23)晨鐘:這裡指寺廟裡清晨的鐘聲。鍾,佛教法器。《百丈清規·法器章》:“大鐘,叢林號令資始也。曉擊則破長夜警睡眠,暮擊則覺昏衢疏冥昧。”
(24)邑宰:指知縣。
(25)質驗:質證查驗;即問取證詞,查驗屍身。
(26)身:《爾雅·釋詁下》:“身,我也。”
(27)“宰與”二句:知縣發給他證明文書,並贈送盤費,使其回家。齎(jī雞),以物送人。
陽信縣某老翁,家住本縣蔡店。這個村離縣城五六里路。他們父子開了一個路邊小店,專供過往行商的人住宿。有幾個車夫,來往販賣東西,經常住在這個店裡。一天日落西山時,四個車夫來投店住宿,但店裡已住滿了人。他們估計沒處可去了,堅決要求住下。老翁想了一下,想到了有個地方可住,但恐怕客人不滿意。客人表示:“隨便一間小屋都行,不敢挑揀。”當時,老翁的兒媳剛死,屍體停在一間小屋裡,兒子出門買棺材還沒回來。老翁就穿過街巷,把客人領到這間小房子里。
客人進屋,見桌案上有盞昏暗的油燈,桌案後有頂帳子,紙被子蓋著死者。又看他們的住處,是在小裡間里的大通鋪上。他們四人一路奔波疲勞,很是睏乏,頭剛剛放在枕頭上,就睡著了。其中唯有一人還朦朦朧朧地沒有睡熟,忽聽見靈床上嚓嚓有聲響,趕快睜眼一看,見靈前燈火明亮,看的東西清清楚楚。就見女屍掀開被子起來,接著下床慢慢地進了他們的住室。女屍面呈淡金色,額上扎著生絲綢子,走到鋪前,俯身對著每人吹了三口氣。這客人嚇得不得了,唯恐吹到自已,就偷偷將被子蒙住頭,連氣也不敢喘,靜靜聽著。不多時,女屍果然過來,像吹別人一樣也吹了他三口。他覺得女屍已走出房門,又聽到紙被聲響,才伸出頭來偷看,見女屍如原樣躺在那裡。這個客人害怕極了,不敢作聲,偷偷用腳蹬其他三人,那三人卻一動不動。他無計可施,心想不如穿上衣服逃跑了吧!剛起來拿衣服,嚓嚓聲又響了。這個客人趕快把頭縮回被子里,覺得女屍又過來,連續吹了他好幾口氣才走。少待一會,聽見靈床又響,知道女屍又躺下了。他就慢慢地在被子里摸到衣服穿好,猛地起來,光著腳就向外跑。這時女屍也起來了,像是要追他。等她離開帳子時,客人已開門跑出來,隨後女屍也跟了出來。
客人邊跑邊喊,但村裡人沒有一人聽見。想去敲店主的門,又怕來不及被女屍追上,所以就順著通向縣城的路儘力快跑。到了東郊,看見一座寺廟,聽見有敲木魚的聲音,客人就急急敲打廟門。可道士在驚訝之中,認為情況異常,不肯及時開門讓他進去。他回過身來,女屍已追到了,還只距離一尺遠。客人怕得更厲害了。廟門外有一棵大白楊樹,樹圍有四五尺,他就用樹擋著身子。女屍從右來他就往左躲,從左來就往右躲,女屍越怒。這時雙方都汗流浹背,非常疲倦了。女屍頓時站住,客人也氣喘不止,避在樹后。忽然,女屍暴起,伸開兩臂隔著樹捉那客商。客人當即被嚇倒了。女屍沒能捉住人,抱著樹僵立在那裡。
道士聽了很長時間,聽廟外沒了動靜,才慢慢走出廟門。見客人躺在地上,拿燈一照,已經死了。但摸摸心,仍有一點波動,就背到廟裡,整整一夜,客人才醒過來。餵了一些湯水,問是怎麼回事。客人原原本本地說了一遍。這時寺廟晨鐘已敲過,天已蒙蒙亮了。道士出門再看樹旁,果然見一女屍僵立在那裡。道士大驚失色,馬上報告了縣官。縣官親自來驗屍,叫人拔女屍的兩手,插得牢牢的拔不出來。仔細一看,女屍左右兩手的四個指頭都像鋼鉤一樣深深地抓入樹里,連指甲都插進去了。又叫幾個人使勁拔,才拔了出來,只見她指甲插的痕迹像鑿的孔一樣。縣官命衙役去老翁店裡打聽,才知道女屍沒有了,住宿的其他三個客人已死了,人們正議論紛紛。衙役向老翁說了緣故,老翁便跟隨衙役來到廟前,把女屍抬回。
客人哭著對縣官說:“我們四個人一起出來的,現 在我一人回去,怎麼能讓鄉親們相信我呢?”縣官便給他寫了一封證明信,並給了他些銀子送他回去了。
此篇用場面轉移法寫了兩個驚心動魄的情節,生動地記敘了一件世間罕見的屍變怪事。
第一個情節是女屍害死了三位客人。這個情節運用細敘法逐層描寫。首先是細緻描寫郊外蔡店停屍室內燈光昏暗、靈帳懸掛、紙衾蓋屍,極力渲染了’一種陰森可怕的氣氛。然後藉助一睡眼朦朧客人的眼.客觀描寫了女屍殘害三位客人的全過程。這個面色淡黃、額裹生絹的女屍,悄悄揭開紙衾,輕手輕腳步入卧室,俯身向每個睡著的客人吹氣,致使他們喪命。與此同時.小說先寫這個客人“忽聞靈床上察察有聲”,“急開目”的好奇;緊接著寫客人“大懼”,“恐將及己,潛引被覆首”,“閉息忍咽”的驚怕情形;隨後寫客人在女屍出房后伸頭窺看、不敢發聲、暗中用腳踢其他客人的一系列“懼甚”的動作;最後描寫客人在“顧念無計”的情況之下趁女屍復卧時候,匆忙穿起褲子.赤著腳沒命地外逃。小說以其生動的細節描寫,真實地敘述了客人聽覺、視覺和情緒的逐層變化,以及緊張中的思考判斷,展現了停屍房內的恐怖情景,重點刻畫了女屍的陰毒。
第二個情節展開的地點是城東郊前的僧庵。小說以粗若四五尺的白楊樹為描寫中心,展開了女屍與客人之間的生死搏鬥。在描寫這場搏鬥中,作者運用對照描寫法,將女屍處處主動進攻和客人步步被動設防寫得異常驚險可怕。客人以樹護身,女屍從左邊撲來,他便向右邊側身躲避;女屍由右邊撲來,他便向左邊躲避。兩邊相持甚久時,女屍站立不動,怒氣沖沖地盯著客人;客人則膽戰心驚,氣喘吁吁,汗流浹背,身靠樹桿而站著。至此,作者用翻江攪海之筆,寫女屍怒極而“伸兩臂隔樹探撲之”,沒有抓到客人,卻死抱住樹榦不放,而客人在女屍的這一瘋狂進攻下暈倒在地。這一立一卧的鮮明對照,突出了女屍的兇殘和客人的驚惶。
小說結尾又用十成補足法.描寫天亮時人們發現女屍的左右四個指頭,“並如鉤,刖木沒甲”,“牢不可開”。當幾個人合力把女屍的手指從樹上拔出來時,樹上留有像鑿子鑿進去的八個孔。這段補敘,進一步刻畫出了女屍的兇殘和當時盛怒的神情,同時把補敘放在天亮時通過人們的所見加以交待,也使這一怪事更加合乎邏輯和情理。總之,本篇以情節的驚險、細節的真實而微妙見長於其他篇目。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蒲松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