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職責

法律法規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是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

內容簡介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是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 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準。
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根據需要,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解釋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 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 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本廠“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完善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的監 督管理和領導,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實現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條列;2、將安全工作納入本崗位重要工作範疇和年度個人安全工作的總 體計劃安排、考核中,落實本廠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各項規章制 度,落實執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確保本崗位所使用的機械電器設備、消防設備設施、工裝器具 得到有效的保養和維護,滿足並符合安全使用標準和要求; 4、配合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巡迴檢查,嚴格交接班制度,執行設 備維護保養制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處理; 5、積極主動配合本部門主管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統計 分析及整改責任,配合本部門的安全、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