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口加工區

南通出口加工區

南通出口加工區於2002年6月21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國家級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2.98平方公里,起步區為0.75平方公里。南通出口加工區實行境內關外管理模式,海關實行“一次申報、一次審單、一次查驗”24小時通關服務。

南通出口加工區


於2002年6月21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國家級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2.98平方公里,起
步區為0.75平方公里。東接204國道沿江高速寧啟高速和鹽通高速,與滬寧高速、京滬高速、
滬嘉瀏高速、蘇嘉杭高速等貫通。至上海僅需1小時車程,至浦東國際機場1.5小時車程。 ,處於中國
沿海南北交通動脈長江入海的樞紐位置。
南通出口加工區實行境內關外管理模式,海關實行“一次申報、一次審單、一
次查驗”24小時通關服務。區內企業在確有需要時,可將有關模具、半成品等運行
區外進行外發加工。區內企業可在出口加工區辦理一切進出口手續。
南通出口加工區鼓勵發展電子資訊、生物製藥、精密機械、紡織服裝等產業,
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為出口加工企業服務的倉儲業、運輸業,區內企業產品
出口率≥70%。
南通出口加工區充分依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基礎設施,配套條件十分優越
交通 寧啟和鹽通高速公路寧啟鐵路均在開發區交匯、經過蘇通長江大橋,
開發區與蘇南上海高速公路網直接聯通。開發區內建有10座千噸至2.5萬噸級碼
頭。
供電 開發區內建有5座11萬伏和1座22萬伏輸變電站,對出口加工區實行雙回
路不間斷供電。工業用電價格0.5元/度左右。
供水 由洪港水廠和狼山水廠向區內雙水源供水。工業用水價格0.97元/噸。
供汽 開發區熱電廠蒸汽管道接到出口加工區。價格為100元/噸以內(8-12公
斤壓力)。
通訊 開發區具有3萬門程式控制電話交換能力,可提供國際國內直撥、數據通信
、寬頻上網、傳真等服務。
排污 出口加工區內排污管道直通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
為5.5萬噸,污水處理費為0.7元/噸。
標準廠房 根據入區企業的要求,提供標準廠房,可買可租。
環境質量 按照建設生態型出口加工區的要求,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一級標
准,環境雜訊為45分貝以下,天然本底未受到人為放射性污染,綠化覆蓋率達到4
0%以上。
免稅 出口加工區內加工、生產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生
產所需機器、設備、模具、維修用零配件,基礎設施所需的機器、設備、建設用基
建物資、自用的辦公用品,免征海關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加工區與加工區之間產品
、原輔料、機器設備等進出貨物免稅。
退稅 在中國境內的區外企業貨物出口到加工區內可享受國家有關增值稅退稅
的優惠,從區外入區的國產機械、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合
理數量的建築材料等,按出口辦理退稅。
保稅 加工區出口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及消耗
材料全額保稅。
外匯管理 出口加工區內貨物銷往境外不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向境外支
付不需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配額許可證 貨物可以在出口加工區和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自由進出。除國家
另有規定外,不需配額和許可證。
其他優惠 出品加工區內的企業享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各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