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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陸衛民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陸衛民 男,1968年 3月出生,漢族,籍貫浙江紹興,全日制大學,法學學士,在職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現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2021年5月14日起,擬任法院系統正局職。
1990年7月華東政法學院畢業后,歷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見習生,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書記員、民一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助理審判員、綜合科副科長,知產庭庭長助理、助理審判員,民五庭庭長助理、副處級審判員,民二庭庭長助理、副庭長,民五庭副庭長、庭長、正處級審判員,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五庭庭長、正處級審判員,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辦公室主任、正處級審判員,黃浦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奉賢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區委政法委委員等職務。
2014年9月-2018年1月任奉賢區人民法院院長。
2018年1月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2021年7月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4年9月3日,奉賢區四屆人大六次會議第二次全體大會上,陸衛民當選奉賢區人民法院院長。
2014年9月3日,上海市奉賢區四屆人大六次會議第二次全體大會上,陸衛民當選奉賢區人民法院院長。
2018年1月,上海市奉賢區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批准陸衛民同志辭去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2021年5月14日,擬任法院系統正局職。
2021年7月29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任命陸衛民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