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惠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督查指導基層貫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和重大計劃生育案件的查處工作。 (六)監測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提出發布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 (八)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惠濟區委 惠濟區人民政府關於惠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惠文〔2010〕26號),設立惠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惠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研究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河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督查指導基層貫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和重大計劃生育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的管理機制;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監測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提出發布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計劃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指導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指導、監督計劃生育葯具的發放與管理。組織實施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保健服務、計生科研科普的工作規劃;負責對健康檢查和避孕節育措施落實情況、計劃生育技術網路建設的督查、指導;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技術醫學鑒定工作。
(八)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編製全區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劃生育葯具需求計劃,負責對區、鎮(辦)計劃生育事業費和社會撫養費管理使用的督查指導,管理委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區級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一)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與考核評估工作,指導鎮(辦)對村(居)委會目標管理分類指導工作。負責二孩生育證審批發放,指導、監督鎮(辦)做好一孩生育證的發放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惠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文秘、保密、檔案、信息、保衛、後勤保障、會議組織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區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中層和委屬單位領導幹部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委屬單位負責人的選拔、任用工作;負責擬訂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落實;負責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製工作,指導委屬單位職工醫療、養老和統籌工作,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和基層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外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委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編製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專項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需求計劃;編製部門預決算;編製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審計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審計委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機關及委屬單位基建工作。
擬定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指導開展青少年的人口、國情與青春期教育;擬定人口和計劃生育新聞宣傳要點,協調新聞、宣傳、影視、文化、出版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工作;協同有關社會團體開展人口理論問題研究;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指導、規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管理工作。
(二)信訪法制科
承擔檢查督促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接待群眾來訪,登記信訪事項,解答和回復群眾諮詢,協調解決信訪問題工作;承擔查辦信訪案件,提出處理建議,督辦信訪處理意見落實,公示或反饋查處結果工作;承擔協調督促內部職能部門應當辦理或交辦下級應當辦理的信訪事項工作;承擔收集、統計、分析、上報信訪事項及信訪信息,提出建議和意見工作;承擔群眾申請複查或複核的信訪事項工作;承擔已結案件的歸檔工作。
起草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規章草案和政策建議,組織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規範;承擔全區社會撫養費徵收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擬定完善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工作建議;指導督促落實各項利益導向政策。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編製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定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計劃;承擔二孩生育證審批發放,指導監督鎮(辦)做好一孩生育證的發放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評估工作;承擔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綜合和計劃生育統計工作;承擔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科學技術服務與葯具科
貫徹執行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全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組織開展生殖保健服務工作;承擔已婚育齡婦女計劃生育健康檢查及避孕措施的落實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計劃生育醫學鑒定工作;組織人口和計劃生育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對計劃生育技術和葯具的發放、應用進行指導、監督;指導開展出生缺陷一級干預預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人員編製


惠濟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製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