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青川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青川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目錄

正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二、擬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科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事業發展規劃和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對有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方正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並逐步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擬定全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洗洗你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體制。
六、監測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系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制度。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擬定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管理工作
十、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以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二、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