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所蘊(1600-1667),字子展,號行屋,河南孟州人。崇禎元年進士,貳臣。累官至國子監司業。福王時,以曾附李自成,定入從賊案。復降清,授原官,累官禮部左侍郎。為高爾儼所劾,乞休歸。工詩文,有《槨庵集》、《澹友軒集》等。
薛所蘊於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考中秀才;天啟七年(1627年)鄉試考中舉人;次年即崇禎元年(1628年)
進士及第,時年29歲。授山西襄陵縣知縣。
崇禎六年(1633年),崇禎帝召見了薛所蘊。見他舉止非凡,言行大方,談吐自如,學識淵博,就任命他為
翰林院檢討,崇禎十六年(1643年)被任命為國子監司業。
順治元年(1644年)入清后,薛所蘊向清廷提出了許多安定局勢、招撫農民起義軍、恢複發展文化教育等方面建議。順治二年(1645年),清政府任命他為國子監祭酒。薛所蘊奏請皇帝令漢、滿文武大臣備選其子弟人國子監讀書,並開設八旗教習,訓課
滿洲諸生。漢、滿文化教育得到恢復和發展。
順治十一年(1654年),
順治帝任命薛所蘊為禮部左侍郎,順治十四年(1657年),薛所蘊以原官退休歸里。康熙六年(1667年),三月初六日薛所蘊病逝,享年67歲。
康熙皇帝還遣特使攜禮品來孟弔祭。
薛所蘊一生著述頗豐,有《澹友軒文集》、正續《桴庵詩集》和《里音正訛》若干卷行於世,其中《澹友軒文集》、《桴庵詩集》均載入清《
文獻通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