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槓桿原理
財務槓桿原理
財務槓桿原理是指由於固定性財務費用的存在,使企業息稅前利潤(EBIT)的微量變化所引起的每股收益(EPS)大幅度變動的現象。也就是,銀行借款規模和利率水平一旦確定,其負擔的利息水平也就固定不變。因此,企業盈利水平越高,扣除債權人拿走某一固定利息之後,投資者(股東)得到的回報也就愈多。相反,企業盈利水平越低,債權人照樣拿走某一固定的利息,剩餘給股東的回報也就愈少。當盈利水平低於利率水平的情況下,投資者不但得不到回報,甚至可能倒貼。
財務槓桿原理是指在長期資金總額不變的條件下,企業從營業利潤中支付的債務成本是固定的,當營業利潤增多或減少時,每一元營業利潤所負擔的債務成本就會相應地減小或增大,從而給每股普通股帶來額外的收益或損失。
由於利息是固定的,因此,舉債具有財務槓桿效應。而財務槓桿效應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給企業帶來正面、積極的影響,也可以帶來負面、消極的影響。其前提是:總資產利潤率是否大於利率水平。當總資產利潤率大於利率時,舉債給企業帶來的是積極的正面影響;相反,當總資產利潤率小於利率時,舉債給企業帶來的是負面、消極的影響。
財務槓桿原理
對小企業的融資影響
財務槓桿能夠獲得財務槓桿利益的根源在於:當企業全部資金利潤率高於借入資金利息率,通過負債融資所創造的營業利潤在支付利息費用之後還有剩餘,這個餘額可以併入到自有資金收益中去,從而提高自有資金收益率。但是,當企業全部資金的營業利潤率低於借入資金利息率時,通過負債融通的資金所創造的營業利潤還不足以支付利息費用,就需要從自有資金所創造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予以補償,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的收益就會下降。上述原理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說明:
上式中,全部資金利潤率是指經營利潤與企業全部資金的比率,自有資金利潤率是指營業利潤與自有資金之比。自有資金利潤率越高,表明投資者所獲得的回報越高。由公式可以得出:當資產基本收益能力大於負債的利率時,負債具有增加股東每股盈餘的正向作用;當資產基本收益能力等於負債的利率時,負債籌資與無負債籌資對每股盈餘的影響作用等同;當資產基本收益能力小於負債的利率時,負債具有減少每股盈餘的負向作用。
這一重要規律,對於小企業制定融資策略至關重要。在其他條件不變時,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槓桿作用強度越大,財務槓桿的作用越突出,企業收益不足以支付利息費用的可能性越大,從而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越大,企業所承受的財務風險越大。所以財務槓桿的運用是以保證投資人權益為出發點所做的企業財務決策。小企業在進行籌資決策時,必須把股東可能取得的較高收益與其可能承擔的財務風險進行充分權衡、比較。
在小企業融資決策中的應用
(一)
1、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特點使得其資產負債率較高,容易過度負債導致過高的財務風險,國際上通常認為一個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若小於50%,企業則處於安全線內;若大於50%,則處於危險區域內。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通常受以下因素影響,因此在對財務風險進行控制時,應從以下幾點考慮:1.小企業家的品質。喜歡冒險的企業家往往追求較高的資產負債率,為股東實現較高的收益。但由此引發的財務風險所帶來的額外收益一般很少,有時甚至不足以彌補風險帶來的損失,在實踐中必須謹慎計算財務風險的可能收益與可能損失比率,以決定決策是否可行。
2、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競爭能力。如果企業在一個較穩定的行業中佔據了一個較有利的市場地位,那麼較高的負債率會為企業帶來較大的收益。但如果企業的經營狀況較差,企業的各種條件都可能隨時變化,那麼這種不確定性對企業凈利潤的影響就較大,財務槓桿會惡化這種情況,使企業的風險加大。
3、企業的籌資能力。如果企業有較強融資能力,尤其是能夠及時籌集到流動資金,那麼企業就會傾向較大的負債率,即追求較高的財務風險。
(二)負債融資用於調整資本結構,影響企業融資結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當企業的預期資產報酬率遠大於債務利率,資產負債率偏低的情況下,財務槓桿難以發揮作用;當企業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變化,利率較低,屬於鼓勵投資的時期,使用財務槓桿能獲得較多的利益;當企業處於經營穩健時期,收益的變動幅度較小,較低的經營風險使得企業能夠在較高的程度上使用財務槓桿。
(三)融資成本是企業取得和使用資金所付出的代價,如借款利息和借款手續費、債券利息和發行債券支付的各種發行費用等。從小企業融資成本角度考慮,融資方式的優選順序是:商業信用融資、銀行借款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留存利潤、其他自有資金。
(四)在企業同時存在財務槓桿與經營槓桿作用時,當銷售量發生變動后,會引起每股盈餘以更大的幅度變動,財務槓桿與經營槓桿的連鎖作用,稱為複合槓桿。通常,在兩種槓桿的組合上,不能將高經營槓桿與較高的財務槓桿組合在一起,以避免企業總體風險的加大,從而將企業總體風險控制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上。
運用財務槓桿原理,為增加財務槓桿利益,採用負債經營策略,是有各種條件限制的:
(1)期望投資收益率高於借入資金利息率;
(2)增加負債籌資風險的大小;
(3)負債額度或借人資金對自有資金最高限比例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