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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獎章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紅星獎章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紅星獎章,簡稱紅星獎章,是授予中國工農紅軍有功人員的一種證章。1933年8月1日,在首次慶祝“八·一”建軍節時,舉行了授獎大會。1958—1959年,周恩來、朱德、彭紹輝、楊得志等還率先垂範,將他們保存多年的紅星獎章捐贈給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土地革命戰爭館。

紅星獎章是英雄們南征北戰、為祖國做出重大貢獻的證明,它們將在中國革命戰爭史上永遠光輝昭亮。

歷史沿革


功績表彰

1933年7月9日,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發布命令,於“八·一”建軍節時頒發紅星獎章,表彰有特殊功勛的紅軍指戰員。同時命令要求各方面軍、各軍區,要根據考察情況上報受獎人的事迹,由軍委評審后,按其等次發給紅星獎章。7月1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也作出決議:對於“領導南昌暴動的負責同志及紅軍中有特殊功勛的指揮員和戰鬥員”授予紅星獎章。

獎項文化


二等紅星獎章
二等紅星獎章
紅星獎章分為三等:
三個等級的紅星獎章材質分別為金、銀、銅,直徑分別為 5.2 厘米、4.2 厘米、3.8 厘米。其中,一、二等獎章為十角星圖案造型,三等獎章為鈍角五角星形狀。所有等級的獎章錶帶均為小鐵管和鐵環相系,其中朱德 6 號金章的錶帶為金質或為鍍金。
各級“紅星獎章”中間錢幣形圓圈中心都有一小紅星,紅星左右兩側由禾穗環抱,紅星上部有“紅星”二字,從右向左布列,下部有“章”字。一、二等章為隸帶篆體,三等章為隸體
"紅星獎章”的背面鑄有三行長方體凸字,上行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8 字,下行為“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頒”10字,最下為阿拉伯字“:1933. 8.1”。

評選規則


所授對象

一等紅星獎章:
授予領導全部或一部革命戰爭之進展而有特殊功績的人員。
二等紅星獎章:
授予在某一戰役當中曾經轉移戰局而獲得偉大勝利的人員。
三等紅星獎章
授予經常表現英勇堅決的人員。

歷屆名單


現有資料記載,紅星獎章只在1933年和1934年“八·一”建軍節和1935年7月18日頒發過:
1933年被授予一等紅星獎章的有周恩來(編號為9號)、朱德(編號為6號)、彭德懷等。
1935年7月18日,軍委決定成立前敵總指揮部,由徐向前任總指揮,陳昌浩任政委,並為徐向前、陳昌浩二人頒發了一等紅星獎章。
1933年被授予二等紅星獎章的有陳毅、張雲逸、羅瑞卿、蕭克、何長工、羅炳輝、陳伯鈞、李達、李聚奎、畢占雲、滕代遠、彭紹輝(編號為35號)、王諍、李賜凡、曾希聖、彭雪楓、符竹庭、陳光、吳高群、王耀南等34人。
1934年“八·一”建軍節時,又頒發過一次紅星獎章。這次榮獲二等紅星獎章的有紅7軍團軍團長尋淮洲、軍團政委樂少華、紅3軍團第四師師長洪超等7人。
1933年被授予三等紅星獎章的有程子華、王震、李天佑、楊得志(編號為128號)、楊勇、蘇振華等53人。
1934年榮獲三等紅星獎章的有白志文、王松青、黃珍、龍德生、許洪飛、李祉清、李寶生、李雄輝、吳占昌、吳德勝、張壽春、張德見、莫坤、唐秋光、彭明生、謝發生、謝朝章、黃永勝、陳正湘、蕭鋒、熊尚林等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