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

湘鄂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首犯

張君(1966.08.05-2001.05.20),湘鄂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首犯。

1966年8月5日,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花林村一個貧窮農戶家中,家裡有7個兄弟姐妹,張君是最小的一個兒子,姐姐哥哥與張君同母異父,所以他們姓薛,而張君姓張,張君是張家的獨苗。曾縱橫數省8年,犯案十餘起,殺死、殺傷近50人的張君團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獲。

2001年4月21日,一審判處張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年5月20日執行死刑。

人物生平


早期經歷

1966年8月5日,張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花林村一個貧窮農戶家中,家裡有7個兄弟姐妹,張君是最小的一個兒子,姐姐哥哥與張君同母異父,所以他們姓薛張君姓張,張君是張家的獨苗。
張君12歲時,母親被查出患有子宮癌,病中她常念叨,想吃一碗肉丸湯,這成了張君當時最大的願望。張君攢了一個學期湊足5角錢,跑了30多里路為她買回一點點肉,然後學姐姐們的樣子親手做了一碗肉丸湯,終於給母親了卻了心愿。
由於家窮,到高中一年級張君就輟學了,沒事幹的張君就開始打架,漸漸地在當地竟有了點“名氣”。當時,張君最愛看電影《少林寺》、最愛練武功。
1983年張君因打架鬥毆被送少管所,那時張君17歲。之後歷時6年張君犯案十餘起,殺死、殺傷近50人,搶劫現金、首飾價值600多萬元;定期拉著團伙成員苦練各種犯罪技能,公然叫囂與警方鬥狠,製造了湘鄂渝系列持槍殺人搶劫,且屢屢逃脫警方追捕。

常德劫案

2000年9月1日傍晚,洞庭湖畔的常德市,一個極普通的周末,忙碌了一天的人們匆匆下班趕回家與親人團聚。誰也沒有想到,一場震驚全國的特大持槍搶劫殺人血案悄然降臨這個美麗的濱城。
18時零6分,常德市農業銀行江北支行的運鈔車在收完16個站點的營業款后,來到每天的最後一站北站分理處的門口。這時,3名戴著帽子的蒙面歹徒突然從人叢中竄出,開槍打死了押車的3名經濟民警和營業間準備交接頭寸的兩名出納員,搶走兩支微型衝鋒槍和20多發子彈。與此同時,另一名戴帽蒙面歹徒在街旁用槍打死了一名計程車司機。
面對突如其來的血案,分理處的兩名女職員勇敢地按響了櫃檯下的警鈴,大門內外頓時鈴聲大作,慌亂之中一歹徒將鑰匙扭斷在運鈔車后箱門,搶劫未遂的匪徒倉惶跳上劫持的計程車奪路而逃。逃竄途中,這伙喪心病狂的歹徒又開槍打死了1名過路行人,打傷3人,並將一3歲小女孩嚴重撞傷。
血案發生僅兩分鐘,常德市公安局“110”接到報警電話,3分鐘趕到了案發地,維護現場秩序,實施圍捕追擊。
經警方現場勘察認定,這是一起有組織預謀、精心策劃的持槍搶劫殺人案,劫匪逃竄時大膽地選擇了人流稀少的狹窄小巷,全程僅有一處紅綠燈電子監控,且開槍濫殺無辜,手段十分殘忍,整個搶劫過程沒超過兩分鐘。
19時左右,常德警方在市武陵城區甘露寺一居民家門口發現了被搶劫的計程車。經檢查,這輛車車窗玻璃被打壞,車上殘留著血跡,現場表明歹徒在常德城西作案,駕車在市區兜了一個大圈后,已棄車分散消失在城東的茫茫人海之中。

被捕抓獲

守候“下雨的地方”
2000年6月19日重慶發生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之後,重慶警方立誓要抓捕兇犯。為案情原因,警方在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下多月緘口不言,一直專註破案。之後,湘鄂案件相繼發生,對重慶案情偵破提供新的線索,重慶警方在若干關於案情的傳言迷惑中,堅定自己的判斷,把破案目標緊緊盯在一個與張君有關係的女人身上。
9月13日,這名小名為娟子、真名叫楊明燕的28歲女人,突然離開居所,有明顯的逃跑跡象。為此,一直守候在外的警方人員拘捕了她。據楊交待,她曾於5日見過張君,張君因缺錢花,以6萬元價格賣掉了一輛藍色桑塔納車。由此,漏網在逃的首犯張君開始浮出水面。
張君被捕照
張君被捕照
9月19日晚8時,重慶警方獲得消息,一名湖南男子與一名全姓女子聯繫,說晚9時“在上次下雨的地方”交一包東西。警方根據情況推斷“下雨的地方”一是渝中區觀音岩,一是渝中區南紀門,於是在兩處布下天羅地網。當日晚9時50分許,一穿深藍色圓領衫的男子到觀音岩處,回頭望一眼后,徑直朝等候在一暗處的女人走去。突然,他停下腳步,兩人僅簡單交談幾句,那名男子便取過了那個沉甸甸的旅行包,轉身欲走。說時遲,那時快,3名埋伏在附近的偵察員如猛虎下山般撲向此男子。那人反應極快,右手急向腋下伸去,偵察員眼明手快,一把將其右手反扭,奪下其已握在手中的一支“五四”手槍(事後查明該槍子彈已上膛)。隨後,刑警扒下其左腳鞋襪:其腳板心有一顆綠豆大小的黑痣!此人正是湘鄂渝系列持槍搶劫案首犯張君!打開藍色旅行包,裡面是178發子彈和一枚軍用手榴彈。
“抓的就是你!”
這時,藍衣人似乎意識到末日已經來臨,他拚命地扭曲身體、彎腰收腳想站立起來,口中“啊———啊———”地大叫著,異常恐怖。此時,另一群人又沖了進來。
這幾人一到現場就脫去藍衣男子的鞋,“莫不是遇上歹人搶劫?”不知內情的大排檔老闆閻某等人連忙高喊:“快打110,搶劫啦!”這時,有人回答:“我們就是警察,正在執行任務!”
襪子脫下來了。一個年輕人按住藍衣人看了看他的腳底板,喝問:“你叫什麼名字?”“張君。”
“抓的就是你!”語音未落,又一大批荷槍實彈的著裝民警湧入了小巷,閻某終於明白過來,她遇上了這輩子想都沒想過的事———目擊警察捉壞蛋。
而這個壞蛋竟是“搶友誼、搶上海一百、搶朝天門銀行”的壞蛋頭目張君。
市民目擊張君被擒
事件發生地位於觀音岸市外科醫院附近一條小巷的巷口,巷道外是車水馬龍的大馬路,巷內則是密密麻麻的老式民居。地形十分複雜。閻某站在巷口興奮地講述著自己的“奇遇”,臉上因興奮而泛起了紅光。
“那天晚上我們幾家人和往常一樣在攤位前打‘小麻將’,大約9時50分的時候,汪某(附近副食攤主)兒子的氣球飄到路口去了,小娃兒連忙去追,哪曉得突然從巷口一下衝進來一個穿藍色圓領T恤的中年男人,兩個人險些撞上,汪某連忙去扶兒子,結果自己和那個人撞在了一起,那人被撞到牆角去了。”
據閻介紹,當時一群人正要喝斥那冒失的男子,但接下來的情形卻把大家嚇得魂不附體:說時遲,那時快,沒等藍衣人回過身來,只見3名青年男子旋風般衝進巷口,伸手便按住藍衣人的肩膀,將他掀翻在地,其中一人猛地一扭他的右手,一個傢伙兒掉了下來,閻、汪等人一看,“天哪,竟是一把亮錚錚的手槍!”幾個人嚇得連跑帶跳地離開麻將桌,遠遠地注視著那群作殊死搏鬥、扭成一團的人。
張君
張君
19日21時35分,棗子嵐埡正街8號居民樓住戶郝友明看看天色已晚,便帶著4歲的兒子宇宇來到巷口等快下夜班的老婆回家。閑著無事,郝便站在一旁津津有味地觀看麵攤老闆劉老么和幾個兄弟伙打麻將。“我正好看到劉老么放了個‘杠上炮’,那‘崽兒’就從李婆婆的煙攤上衝過來了,還猛地撞在我腰上!”據他回憶,當時他正背對著巷口朝東站著,9時40分左右,郝友明突然聽到身後李婆婆的煙攤上“嘿—————!”的一聲吼,一個肩挎黑色旅行包的身強力壯的漢子突然拔腿往棗子嵐埡重慶外科醫院後門方向跑去,該男子與他相撞後仰面而倒,猛然受驚的郝友明下意識地把孩子往懷裡一抱,就見到從巷裡和巷外同時衝出七八條大漢撲到跌倒男子身上將他死死按住。
居民蔡某回憶,當時他見到幾個人或按手、或按腳、或騎背、或抓頭,死死將跌倒男子控制住。同時,他聽見重慶市外科醫院門外的公路上警笛聲聲,巷子內人聲鼎沸,走近一看,只見被按住的男子發出牛一般的吼聲,並不停地拚命掙扎,幾乎將身上的幾名大漢掀倒在地,“那人臉紅筋脹、雙目血紅,大口地喘著粗氣,模樣嚇死人了!”蔡某回憶起當時的情景仍是心有餘悸。9點45分,數輛警車已經停靠在街邊,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趕到現場,經辨認,此人正是作案累累、罪惡滔天的嫌疑人張君。
整個抓捕過程持續了短短几分鐘,9點50分,張君被帶上一輛110警車,警方所有人員、車輛於5分鐘內全部撤離完畢。
至此,作惡於重慶、湖北、湖南,公安部A級一號通緝犯張君在他犯案最多的重慶落入了法網。真應了那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事後張君哀嘆:“刑警連自殺的機會都沒給我……”
“兒子,千萬不要走爸爸這條路”
34歲的張君在湖南安鄉縣老家有兩個年幼兒子,老大叫張梟,老二叫張雄———張君希望他的兒子成為“一代梟雄”。
19日晚,張君落網之後,面對警方的攝像鏡頭,這個不可一世、殺人不眨眼、兇殘的匪首,眼神里竟然有了些許溫柔,他對著鏡頭低語:
“兒子,我是爸爸。你們可能看得到這條錄像,也有可能看不到。如果你們看得到的話,你們要記住:千萬不要走爸爸這條路,也千萬不要作惡,要自食其力,即使別人掉在地上的錢都不要撿……不要學爸爸……爸爸是愛著你們的……”
也許直到此時,張君才意識到兒子要是真的成為他心目中所謂的“一代梟雄”,其下場會與他同樣可恥可悲。
計程車司機用無線電台轉告喜訊
19日晚9時50分,張君在重慶被警方擒獲的消息傳來,湖南警方歡欣鼓舞,各地群眾奔走相告。長沙市的計程車司機紛紛用無線電台相互轉告這一喜訊。一名計程車司機對記者說,張君槍殺了不少計程車司機,劫車殺人,血債累累,這個罪大惡極的亡命之徒應該千刀萬剮。
據警方介紹,前晚和昨日清晨從張君身上、全姓女人交給張君的包里以及全姓女人家裡和上清寺聚興村大廈另一居室里共繳獲“五四”式手槍2支,泵動式獵槍7支,軍用手榴彈200枚,自製炸彈200顆,各類子彈1949發。同時警方還從張君的包里搜繳到4本關於學習射擊和作戰的書籍。至昨日凌晨3時,警方已抓獲涉案嫌疑人員十餘名和收繳十數張信用卡、證券交易卡及現金和大量金銀首飾。渝湘鄂系列持槍搶劫案數月來因歹徒連續犯案,成為國內媒體一直追蹤的熱點新聞,首犯張君逃竄,又使不少國人心存餘悸。重慶市6年前曾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案,如今已被證實是張君所為。重慶警方6年一直追捕兇犯始終未果,因此鬱悶在心。張君昨晚的落網,成為重慶市民和重慶媒體這幾天最熱的話題。重慶警方也吐氣揚眉,笑逐顏開。
重慶警方今日說,他們將在近幾日陸續披露關於張君及其犯罪團伙的犯罪情況以及渝湘鄂系列案件的聯繫和破案內幕。
連夜擴大戰果
警燈徹夜閃爍,民警連續作戰,繼成功抓獲匪首張君后,警方繼續擴大戰果,並通過搜查又繳獲1支五四式手槍和一批霰彈來福槍,同時搜繳手槍子彈、霰彈各數百發。
前晚11時許,獲悉匪首張君落網,當地記者迅速趕赴重慶市看守所。沿途只見不少交警正維持交通秩序,氣氛顯得並不十分緊張,一群群市民圍在路邊議論、猜測。
重慶市看守所大樓燈火通明,專案組正緊張部署各項工作,在大樓一側,匪首張君正接受審訊。記者未能獲准進入審訊室,但得知張君被捕后顯得十分“坦然”、強作鎮靜。
前晚12時左右,一輛警車駛入,專案民警將數名涉案人員“請”了進來,昨凌晨1時左右,又一名光著上身(或許是在睡覺時被捕)的關係人“入瓮”。
專案民警大多熬紅了眼睛,但神色間卻有一股抑制不住的興奮和喜悅。不管是指揮員還是戰鬥員,他們互相交換著會心的微笑,間或長出一口氣——這口氣,警方已憋了整整6年!

執行死刑

本報重慶專電昨天是“魔頭”張君償還血債之日,就在他將被押赴刑場之前,這個曾經作惡多端、不可一世的“魔頭”發出臨終前的哀嚎,其情其狀可悲可笑。
早上8時之前,張君一干11名罪犯被從市看守所押至市一中級法院等候終審宣判。
因為要“上路”了,一審主訴檢察官谷安東和張君進行了交談。谷告訴張君,19日下午,他的家人分別打來電話要轉告張君幾件事。其中一件是張君化名龍海力與楊明燕結婚生下的女兒龍××已經被接到湖南老家,由張的前妻肖月娥收養。問張是否需要改名?張君表示,要把龍姓改成張姓。
隨後,張君和檢察官戴小冬見面———自一審判決后,張君提出要見戴。
呆坐在地上的張君見到戴小冬,麻木的臉上擠出些笑容:“我一直很感激檢察官。我過去很少說人話,今天我說點掏心窩子的人話,請你替我轉告。”
張君說:“把我的(起訴書)副本和判決書寄給我兒子,讓他們不要怨恨政府,我是想讓他們知道我的罪孽,政府殺我理所當然。”
他又給自己剛出生的女兒留話:希望你長大后,找個好男朋友,找個守法的男朋友……
約一個小時,張君才說完。戴小冬讓張君放心,他剛才說的話一定轉達到。張君突然道:“檢察官,我給你叩個頭!”說著,身子就要往前傾,戴小冬連忙制止。
之後,筆者開始了對張君的採訪。
筆者:走到這一步,你對那些被你無辜傷害的人還想說些什麼?
張君:我只想搶錢。但那些人在我搶錢時妨礙了我。凡是看清楚我的人我都要打死他。正因為我殺了無辜的人,所以我要再次對他們說聲對不起。
筆者:現在開庭,你心裡肯定明白是怎麼回事。此時此刻,你最想說的是什麼話?
張君:我要感謝抓我的警察。他們抓得很漂亮,以致我自殺都沒成功。否則,我當時自殺了,就沒有今天也沒有機會表達我的愛與恨。
上午10時半以後,30餘輛警車風馳電掣駛向刑場。
行刑前,留下5分鐘給八名死刑犯,允許他們留下臨終遺言。法官、檢察官、法警一群人圍住了張君,問他還有什麼話要說。張君似乎突然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只有300秒了,他請求:轉告我的兒女,長大后千萬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千萬要轉告給他們……
“還有沒有話說?”執法者給張君最後的機會。
張君想了想,說出最後的“人話”:“我輸得心服口服,我死得心服口服!”
刑場上,另外七名死刑犯也各自留了遺言。
“時間到!”行刑法警宣布。
八名死刑犯驗明正身,各就各位押在死亡邊緣。隨著一陣槍聲,這八人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個人生活


情感生活

情婦關係
秦直碧
1995年12月22日18時30分,地處沙坪壩鬧市的重慶友誼華僑商店沙區分店,購物的人群熙熙攘攘,一派繁忙景象。“不許吼!”人們突然聽到一聲叫喊,循聲望去,發現黃金首飾櫃的女營業員被一個高個男子用槍指著頭,未等她反應過來,一矮個“女子”衝進櫃檯,就往馬桶包里裝金銀首飾。
此次搶劫中,矮個“女子”便是秦直碧。秦直碧已經快50歲了,但“頭腦簡單,膽子大”,張君於是就勾搭上她作自己的情婦,並很快使她成為自己的同夥。
全鴻燕
35歲的全鴻燕1995年下崗后,在重慶開起了計程車。1993年3月初識張君時,37歲的全鴻燕剛離婚。張君說要學車,請全鴻燕當老師,計程車照常打表計費,這樣他騙取了全鴻燕的信任,兩人開始同居。
張君將全鴻燕的住所作為窩藏槍支的據點,又於2000年7月帶她去常德,逼她向一個無辜青年開槍。全鴻燕“沾血”后,便死心塌地跟著張君了。
楊明燕
張君情婦中最年輕、最漂亮的一個,她不但與張君“結了婚”,並且還為張生下了一個女兒。楊明燕是重慶涪陵人,1991年參加工作,先在福利印刷廠當鑄字工。
1995年,楊明燕辦理停薪留職手續離開單位,開起了餐館。2001年28歲的楊明燕本是涪陵區社會福利院的一名護士。
1996年,張君與楊明燕在涪陵一歌舞廳認識,不久,兩人在涪陵區辦理了結婚手續,張君用的是一張名為“龍海力”的身份證。此前,張君與前妻肖月娥辦了離婚手續,楊明燕未結過婚。
嚴敏
嚴敏,重慶市涪陵人。她是第一個投入張君懷抱的。1995年參與張君在重慶渝中區和平路搶劫殺人案的嚴敏個子很小。進了看守所后,她一直遵守監規,服從安排,表現較好。嚴敏在看守所有一段自述,這裡記載如下:
“我很早離婚,一個人帶著女兒,就靠在外面做點小生意謀生,生活相當不容易。我是先陷進了張君設下的感情陷阱。他開始是以一個款爺的身份出現的,他出手大方,又滿嘴甜言蜜語,我以為找到他后,這一輩子都有了依靠,於是我的感情防線被衝破了。設下感情陷阱后,隨即又設下債務陷阱。他找我借了1萬多元錢,這使我無法離開他。待將我“套牢”后,他就開始威脅我,叫我跟他去作案,否則就殺死我全家,就這樣,我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陳樂
2001年25歲的陳樂,有著初中文化,幼年喪父,母親務農。由於家庭條件不好,16歲便輟學,17歲便先後隻身到廣西、廣東打工,1998年厭倦了漂泊生活的她回到了家鄉,並在舞廳“坐台”。
1999年下半年,因張君看上了她的姿色,陳樂也看好張君的一表人才和腰纏萬貫的老闆氣派,將當時化名為“陳強”,並自稱做電器生意的張君,從十分要好的女友手中奪了過來,從而兩人姘居在一起,她心甘情願地做起了張君的情婦。
張君在常德的情婦陳樂。她個子高挑,面目清秀。
出身在鼎城區篙子港鎮、喝洞庭湖水長大的陳樂,初中畢業後來常德闖世界。1999年下半年,她認識了張君,並以她的美貌獲得了張君的迷戀,張君為她在三閭小區買了一套房子,後來這套房子成了密藏武器、彈藥和彙集團伙的黑窩點。奸詐險惡的張君,每次帶槍回來或“開會”都是在這套房子里的一間密室里。每當這個時候,張君都要陳樂買這買那或者在外放風,一直到“9·1”大案發案之前,陳樂都只看到張君“善良”的一面,卻沒有真正看清他險惡的一面。

人物事件


案情判決

中新網北京4月21日消息: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今天上午分別在重慶市、湖南省常德市進行一審宣判。在18名被告人中,張君、李澤軍等14名被告人被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兩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暴力集團犯罪案件。自4月14日起,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張君等18名罪犯依法進行了公開審理。
法庭經審理查明: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間,張君單獨或組織、指揮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許軍、李金生、秦直碧、全泓燕、嚴敏等人,在重慶、湖南、湖北等地持槍持械搶劫、故意殺人、搶劫槍支彈藥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傷,15人輕傷,2人輕微傷,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536.9萬元,搶劫出租轎車5輛,搶劫執行任務經警微型衝鋒槍2支及子彈20發,有組織、有計劃地製造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慶、武漢、常德等市繁華地區公然持槍搶劫銀行、金店,開槍殺人。為實施暴力犯罪,張君單獨或指使他人從莫金英、納波、朱加武、王俊等處非法購買了手槍15支、子彈2500餘發,霰彈獵槍23支、獵槍子彈2000餘發及手榴彈1枚、手雷2枚。莫金英等非法所售的槍枝彈藥被張君犯罪集團用於搶劫、故意殺人,造成多人傷亡和巨額公私財物損失等嚴重後果。
法庭審理認為:張君及其同夥作案時間長,次數多,手段極其兇殘、狡詐,氣焰極為囂張,給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
被告人張君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搶劫槍支彈藥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情節特別嚴重,數罪併罰,一審判處張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秦直碧(女)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運輸槍支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全泓燕(女)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運輸彈藥罪、非法私藏槍支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被告人嚴敏(女)犯搶劫罪、非法運輸槍支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莫金英(女)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納波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朱加武犯非法買賣槍支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王俊犯非法買賣槍支罪,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陳世星(女)犯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楊明燕(女)犯非法運輸槍支彈藥罪、包庇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楊明軍犯盜竊彈藥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澤軍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搶劫槍支彈藥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陳世清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搶劫槍支彈藥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趙正洪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搶劫槍支彈藥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嚴若明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許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李金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君被捕
張君被捕
被告人王雨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1年5月20日,經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張君、李澤軍特大系列搶劫、殺人案中的14名罪犯,分別在重慶市、常德市被執行死刑。

主要事件

1991年6月25日,張君持槍搶劫湖南省津市市一個體香煙批發店,開槍致1人輕傷;
1993年4月19日,張君等持槍搶劫湖南安鄉縣一百貨生意商人家裡,開槍致1人輕傷;同年4月20日,張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張君在廣西寧明縣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幣6000餘元;同年8月,張君在雲南省開遠市持槍劫走人民幣1萬元;同年10月,張君在雲南省開遠市開槍致2人死亡;同年11月23日,張君在重慶市持槍搶劫,致1人死亡,搶走6000餘元;
1995年1月25日,張君、嚴敏在重慶市渝中區持槍搶劫,開槍致1人重傷並最終導致其死亡,搶走人民幣5萬元;同年12月22日,張君、秦直碧持槍搶劫重慶友誼商店沙坪壩分店黃金櫃檯,開槍致1人死亡、2人輕傷,劫得黃金、鉑金首飾價值人民幣45.5萬元;
1996年12月25日,張君、嚴若明持槍搶劫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黃金屋,開槍致2人重傷、1人輕傷,搶得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63萬餘元;
1997年11月27日,張君、李澤軍、嚴若明持槍搶劫湖南省長沙市友誼商城黃金櫃檯,致2人死亡、1人輕傷、1人輕微傷,搶得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37.2萬元;
1998年10月,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在湖南漢壽縣聶家橋鄉白馬湖村野雞窩山,持械殺死1人;同年12月19日,張君、趙正洪開槍殺死1人,搶得計程車1輛;同年12月20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持槍沖闖湖北省公安縣治安檢查站和收費站,致2人死亡;
1999年1月4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持槍搶劫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廣場黃金飾品櫃,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3人輕傷;共劫得人民幣3萬餘元、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263.4萬元、計程車1輛;
2000年6月19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持槍搶劫重慶市商業銀行朝東路儲蓄所押款人員,搶得人民幣14萬餘元、計程車1輛,致2人死亡、2人輕傷;
2000年7月21日,張君、全鴻燕在湖南漢壽縣槍殺致1人死亡;
2000年8月15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許軍共謀后,持槍搶劫湖南安鄉縣農業銀行行長,致2人死亡,劫得人民幣1.6萬元,財物價值人民幣1.9萬元,3張存單計人民幣40.6萬元;
2000年8月下旬,張君、趙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區石公橋鎮槍殺1人致其死亡;
2000年8月31日,張君、李澤軍、趙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郊區,持械持槍殺死1人;
2000年9月1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槍搶劫常德農業銀行北站分理處運鈔車,致7人死亡、4人輕傷、1人輕微傷,劫得經警微型衝鋒槍2支及其子彈20發。

死者名單

新華網重慶4月14日13時30分電(記者喻流章)以張君為首的犯罪團伙共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罪22次,致28人死亡,20人重傷。
以下是今天庭審中檢察官指控的張君犯罪團伙致死者名單,其中男性23人,女性5人,平均年齡31歲。
劉保剛,男,時年25歲,農民,住湖南省安鄉縣安凝鄉自治局村3組,1993年4月20日被害身亡。
嚴旺財,男,時年32歲,農民,住湖北省漢川縣頭首村1組,1994年2月8日被害身亡。
王啟翠,女,時年30歲,住雲南省文山縣南路206號,1994年10月下旬被害身亡。
陸萬蘭,女,時年31歲,住雲南省文山縣大興街,1994年10下旬被害身亡。
王禮明,男,時年37歲,個體經營,住重慶市銅梁縣巴川鎮民主路18-23號,1994年11月28日被害身亡。
李久川,男,時年26歲,重慶市銅梁縣建築公司職工,住銅梁縣永加鎮永東村3組,1995年1月25日被害致重傷,2000年7月因槍傷複發身亡。
李建清,女,時年43歲,重慶友誼商店沙坪壩分店臨時工,住沙坪壩區渝碚路117-9號,1995年12月22日被害身亡。
吳浩,男,時年25歲,長沙市友誼商城職工,住長沙市梓園路1號中南地質石油局宿舍7棟202房,1997年11月27日被害身亡。
余樂,男,時年24歲,長沙市友誼商城職工,住長沙市天心區坡子街10號前202房,1997年11月27日被害身亡。
王志剛,男,時年19歲,農民,住湖南省長沙縣白沙鄉金華村沖里屬組194號,1998年10月被害身亡。
曠躍良,男,時年40歲,長沙市湘江賓館司機,住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寶南街127號1棟3單元301房,1998年12月19日被害身亡。
溫靜,男,時年23歲,治安協管員,住湖北省公安縣甘家廠鄉大門村8組,1998年12月20日被害身亡。
周賢林,男,時年41歲,治安協管員,住湖北省公安縣西正街後巷56號,1998年12月20日被害身亡。
王小明,男,時年28歲,農民,家住湖北省孝昌縣王店鎮,1999年1月4日被害身亡。
張勁,女,時年29歲,重慶商業銀行職員,住重慶市蒲中區枇杷山正街十巷58號,2000年6月19日被害身亡。
羅運洪,男,時年37歲,計程車駕駛員,住重慶市南華區惠工村67號,2000年6月19日被害身亡。
彭成輝,男,時年31歲,農民,住湖南省平江縣故溪村官組,2000年7月21日被害身亡。
胡夢廉,男,時年52歲,安鄉縣農業銀行行長,住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城關鎮新華巷1號,2000年8月15日被害身亡。
張元珍,女,時年49歲,安鄉縣城關鎮信用社職工,住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城關鎮新華巷1號,2000年8月15日被害身亡。
楊正兵,男,時年28歲,農民,住湖南省益陽市資陽區沙頭鎮共同村,2000年8月下旬被害身亡。
王吉勇,男,時年27歲,計程車駕駛員,住湖南省桃源縣漳江鎮東街53號,2000年8月31日被害身亡。
肖衛東,男,時年33歲,農業銀行常德分行江北支行經警,住常德市武陵區城西大西門人民中路366號附9號7組,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王平,男,時年25歲,農業銀行常德分行江北支行見習出納,住長沙市湖南大學學生三舍,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王建國,男,時年32歲,農業銀行常德分行江北支行經警,住常德市鼎城區長嶺崗鄉安家崗村樊家沖組,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李敬,男,時年28歲,農業銀行常德分行江北支行出納,住常德市武陵區城西光明巷人民中路303號7組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周軍,男,時年24歲,農業銀行常德分行江北支行經警,住常德市武陵區城西賈家湖洞庭大道中段93號2組,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劉輝,男,時年26歲,計程車駕駛員,住常德市武陵區城西縲馬甸建設西路272號附8號2組,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孟慶忠,男,時年31歲,個體經營者,住常德市武陵區城南高山街小高山街21號11組,2000年9月1日被害身亡。
據悉,在張君團伙作案時的受傷者及遇難者家屬還對張君及其團伙成員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完)

犯罪團伙

男性成員
李澤軍(主犯)常德劫案劫匪李澤軍是常德市安鄉縣安福鄉人。李澤軍排行老三,生於1971年,在大湖口中學讀完初二就輟學回家,到一家鎮辦織布廠幹了一段時間后,於1991年應徵到海軍某部服役4年。1995年5月,退伍回鄉的李澤軍與胡春香結婚。新婚後僅70天,兩人因割稻子之事吵嘴,胡喝農藥自殺。李家因此背了債務。隨後李澤軍到廣東打工近兩年,1998年重新結婚,並生了一個女兒。婚後,李澤軍夫婦在縣城買了房子,並租了一個小門面做服裝生意。村民們反映,李澤軍平時從不打架鬥毆,從不與人爭吵,也不幹偷雞摸狗的事,聽說他搶劫殺了人,大家都很意外。
趙正洪(主犯)
出身在益陽市資陽區,以前做水果生意,益陽發了大水沒有什麼事情做。趙正洪深知自己已經為自己挖好了墳墓,他悔恨自己沒有文化。他轉告他的家人和5歲的女兒:希望妻子一定要讓女兒多讀書多學法律,長大了當個律師。
陳世清(主犯)
陳世清在家鄉人面前的形象性格直爽,頭腦靈活。小學畢業后,他輟學了,從15歲起學瓦匠,手藝逐漸聞名鄉里,先後還收過10個徒弟。1997年因做泥瓦活兒摔傷后,他只得改行,做了七八個月的出租摩托車生意。到了1998年,他到常德開起了計程車,此後,便很少回家。但據記者了解,陳世清人性的另一面是,他從小就被祖父母嬌生慣養,一心想發財。到1997年前,他被他的同鄉張君以一宗命案拉下了水,私慾更加膨脹,從此殺人越貨,無惡不作。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來看,他一共參與製造了8起血案。
李金生(從犯)
李金生已40歲,身材高大、一副“憨態”的李金生,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他開計程車,妻子開飯館,有一對聰明可愛的兒女,不愁吃,不愁穿,不缺錢花。

人物評價


2000年9月1日下午6時許,湖南省常德市中國農業銀行江北支行北站分理處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搶劫運鈔車案件,4名歹徒持“五四”手槍,打死7人,傷5人,因運鈔車鑰匙扭斷,搶劫現金未能得逞,歹徒劫走“七九”式微型衝鋒槍兩支逃竄。案發後,在公安部、湖南省委和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關注下,在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廳的直接指揮及重慶、雲南等兄弟省、市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下,全省公安機關和全體民警、特別是常德、益陽市公安機關民警通過捨生忘死的拼搏,短短的5天就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經過36個晝夜的奮戰,將以張君為首的職業化、武裝化犯罪集團一舉摧毀,成功破獲了常德“9·1”案件暨渝湘鄂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件。張君犯罪集團自1993年開始作案,歷時6年多,作案近20起,殺死殺傷40餘人,搶劫財物、現金等共計600餘萬元,製造了中國罕見的刑事大案。對張君犯罪集團心理特點、活動規律進行分析研究,對我國公安機關在新形勢下,如何同刑事犯罪、特別是同惡性暴力犯罪作鬥爭有著十分重要的借鑒作用。帶著這一目的,我們對張君犯罪集團的主要成員逐一提審,挖掘其犯罪歷程和社會背景,結合渝湘鄂系列搶劫殺人案的整個偵破過程,形成此文。

心理特點

心理是指影響和支配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各種心理因素,包括認識、情感、意志、性格、興趣、需要、動機、理念、信念、世界觀、價值觀以及心理狀態等。縱觀張君犯罪集團,對其成員的犯罪心理特點作如下分析:
(一)張君的心理特點:
1.心態失衡、仇視社會,反叛心理十分明顯。張君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智商高,悟性強,學習、領會事物的能力強,在同齡人中有較大的影響力,自幼便養成了稱王稱霸的惡習。其17歲時為搶劫20元錢,冬天跳下河,將被逼下河的被害者拖上岸打,還脫掉被害人的棉衣變賣換錢,其冷漠、兇殘的個性已見一斑。張君的居住環境有著一定的特殊性,住在湖區,資源條件差,經濟條件也差,但水陸交通較為便利,信息靈通,外面開放社會的各種衝擊波不時與相對封閉的湖鄉意識相碰撞,成就了一些有識之士,也遺留了一些不可忽視的隱患。在機遇和生存的夾縫中,好逸惡勞的張君選擇了違法暴富這條不歸路,絞盡腦汁,將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非法掠奪錢財上。經濟格局調整,利益重新分配,不少人依靠勞動致富,對張君心理思維的衝擊更加激烈,形成強烈反差:別人有錢,日子過得好,我也要有錢,我也要過好日子,我不能靠勞動致富,我就去搶。其以損害公眾利益滿足一己私利的價值導向及核心思維十分牢固。其父因病無力醫治,死於家中,在客觀上使其畸型的心理天平更加傾斜,對社會仇視的心態愈加激烈,對社會、對人冷漠無情,也成為其在後來作案中殺人如麻、草菅人命、殘殺無辜的重要因素。因此,這麼多年來,張君除了搶,再也沒有其他謀生之道,劫得的錢財完全用於揮霍,也沒考慮過要置一點實業。同時,他經常向集團成員灌輸這一思想,實現其在行動上、思想上都能牢牢控制同夥的目的。另外,從已掌握的情況看,張君為其犯罪集團取了一個響噹噹的名字———革命重建委員會,足見其反社會心理到了何種程度。
2.唯我獨尊、出人頭地的征服欲十分強烈。張君本人想出人頭地、成為人上人的心理十分強烈。其表現有二:一是獨裁。集團成員必須絕對服從於他,一切聽命於他的指揮和調遣,不能有任何的反叛行為。他在拉人入伙時,都要入伙者寫下了忠於“組織”,一切聽從“組織”安排的誓言。這個“組織”,實際上就是他自己。二是他給二個兒子起名,一個叫張梟,一個叫張雄,體現了他想成為一代梟雄的心理以及他萬一成不了“人中之傑”,也希望兒輩們成為“一代梟雄”的狂妄心理。在這種心理支配下,張君對集團成員的管理十分殘酷,誰都不得有半點違抗,否則予以處罰。集團成員中,陳世清、李澤軍、趙政洪、嚴若明、王雨等人都不同程度地受過張君的體罰。其中嚴若明被打傷住院、陳世清被迫砍斷了左腳小趾。李澤軍在長沙作案前踩點因沒按張君吩咐,離開指定地點10多米,被張君罰站8小時。
3.貪婪、自私心理十分頑固。張君在組織犯罪集團、實施搶劫活動中處於包打包唱的地位,選擇目標、成員分工、逃跑方式及路線均由其一人說了算,並以此事作為自己多佔贓款的掩護,體現出十分突出的自私自利心理。他所組織的犯罪集團,完全是他謀利的工具,是他實現個人金錢慾望的手段。如1996年12月25日,張君與嚴若明搶劫重慶上海一百分店金銀首飾櫃,搶劫財物價值雖值50餘萬元,但張君僅分給嚴若明一萬元。1997年11月27日張君與嚴若明、李澤軍在長沙東塘友誼商城搶劫黃金10公斤,僅分給嚴若明3萬元,分給李澤軍也不過6萬元。張君與李澤軍、趙政洪、陳世清在武漢武廣實施搶劫,所搶財物雖值200餘萬元,但張君分給李澤軍的只有3萬餘元,分給趙政洪的只有6萬餘元,分給陳世清的更少。到目前,李澤軍、趙政洪等人均對張君不滿意,認為張君心太狠,他們分到的還不足搶劫所得的零頭。李澤軍被捕后從報紙上得知張君搶劫案價值達數百萬,怨恨地說:“我跟他出生入死、受氣挨打,卻只分得百分之一不到,真想不通。”
4.貪色、重欲,及時享樂心理十分活躍。張君離不開女人,這一方面是他作案所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他享樂的需要。從1993年張君出逃安鄉到2000年9月被抓獲,張君在常德和重慶先後找到了8個情婦,與自己的妻子離婚也是形離實不離。張君每次選中一個作案目標前,多會物色一名情婦,將其處所既作為踩點、計劃的窩點,又作為案發後藏匿、銷毀作案工具的處所。同時,從情婦中物色膽大、手毒的女人成為同夥,其重慶的情婦秦直碧、全泓燕就是此類。除了比較固定的情婦外,張君為滿足其生理需要,“吃快餐”找的賣淫女不下200人。為找刺激,他還讓同夥在賓館與妓女搞性交表演,自己在旁觀看,甚至令情婦一同觀看。另外,張君平常在衣著、吃喝、住行等方面都比較奢侈,揮霍無度。
5.為人處事心理十分複雜,人格的兩面性表現典型。張君對集團成員兇狠,對社會、對無辜群眾殘暴。但同時,又很愛自己的兒子,孝敬自己的父母,同時也尊敬親朋中的長輩。其團伙成員認為張君文質彬彬,很講禮貌,出入賓館等場所顯得很有教養。正因為張君這種複雜的心態,使得他的集團成員很佩服他,至今都不恨他,也使得他們作案得手后十分易於隱藏,不易被人識破。集團成員趙政洪認為張君教給他很多不能在父母那裡得到的東西,比如如何做一個高品味的人,如何孝敬父母等,挨罵挨打時雖然有怨氣,但一想起張君的好處就沒有氣了。集團成員王雨發現張君看自己兒子的眼神特別慈祥,每次張君回家看兒子,都要買整箱的奶粉,離開兒子前不睡覺,眼裡還噙著眼淚。集團成員、張君情婦陳樂宣稱來世要做張君第一個女人等。這些情況一是說明了張君集團成員的認識水平有限,二是說明張君為人處事的複雜性確實迷惑不少人。同時,張君在發展同夥時其兩面性也表現十分突出。在考察、物色成員時,表現十分容忍,好講話,用盡手段,一達目的,即刻翻臉,再不容人。
6.逆向思維、反偵查心理十分突出。張君認為“越是最危險的地方越安全”。在這種心理支配下,他認真研究了公安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套路,反覆閱讀了《刑事偵察教程》,對刑事偵查工作的程序、方法也了如指掌,從偵查工作尋找漏洞。他認為在作案后,根本不需要馬上逃離作案地,而是可以在案發現場附近就地隱藏;即使逃離作案地,單個行動,而且不帶任何可疑之物,公安機關不會盤查,遭遇盤查只要沉著也不會出問題。事實上也正是如此,張君每次作案后,均沒有馬上逃離作案地,而是在事先安排好的躲藏地就地隱藏,其他集團成員逃離作案地也是單個行動,很不容易被公安機關發現。集團成員嚴若明交待,在重慶、長沙作案后,他都是單獨一人馬上逃離了作案地,一路上雖有多道關卡,但關卡上的警察只查可疑物品,不查人,因此他順利地逃回了津市。常德“9·1”大案后,趙政洪於作案3小時后逃回益陽,此時正是公安機關圍堵犯罪嫌疑人最緊張的時刻,趙政洪雖然非常害怕,但一路無驚無險。張君考慮錢財與逃亡的問題,與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大相徑庭,不在乎能搶得多少,而把能否安全逃竄放在首位,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也正是這一反常的思維,張君一夥都在較短的時間內迅速逃逸。在常德“9·1”大劫案之前,集團成員有人提醒張君,說不能在常德作案,但張君不聽,而且態度堅決。也正因為張君這種“兔子要吃窩邊草”的逆向思維方式,使得公安機關抓住了他的尾巴,給他掘好了墳墓。
(二)就張君犯罪集團其他成員而言,心理有以下三個共同特點:
1.突出的暴富心理。張君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李澤軍、陳世清、趙政洪都是農民,嚴若明和王雨雖是城市人,但經濟條件均不好,這幾個人均求財若渴,想發財致富的心理十分強烈,但又苦於致富無門。在這種心理支配下,張君做“電器生意”的幌子對他們均具有很大的誘惑力,使張君輕而易舉地拉攏了他們。而這幾個人在被張君冠以“X總”、“X經理”的頭銜后,虛榮心理得到了極大的滿足,認為跟著張君一定有大財可發。急於求財的心理,使他們跟著張君道德淪喪,鋌而走險,殘害無辜生靈,大肆掠奪公私財產,犯下了滔天大罪。
2.強烈的恐懼心理。張君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文化素質均不高,均有一種共同的心理狀態,就是對張君的懼怕,對張君表現出絕對服從。這種恐懼和服從心理來自於張君的高壓。張君外表看上去文質彬彬,但內心實則兇狠暴戾。張君外表堂堂,談吐不俗,從而使其團伙成員形成了一種崇敬的心理。待這種心理形成后,張君馬上反戈一擊,以亮老底、殺家人、逼集團成員“沾血”相威脅和要挾,使集團成員形成了極大的恐懼心理,不得不聽命於張君的絕對指揮。張君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談起張君就懼怕,每次搶劫得逞后,張君願意給他們多少錢就拿多少錢,有想法,也不敢說。另外,對張君犯下的滔天罪行,集團成員沒有一人敢於揭發和檢舉。集團成員王雨1998年下半年被拉入伙,在去武漢實施搶劫的過程中,因為有公安機關的關卡圍堵而未得逞,后王雨離開了張君犯罪團伙。1999年1月4日武廣搶劫案發生后,王雨知道是張君帶領陳世清、趙政洪、李澤軍所為,他也動過舉報的念頭,但因為擔心公安機關一下子抓不到張君,懼怕張君報復而不敢舉報。
3.嚴重的僥倖心理。張君犯罪集團在長達6年的作案過程中,屢屢得手,而且未被公安機關抓獲,這使他們形成了很強的僥倖心理。常德“9·1”大案后,張君逃到重慶,根本沒有想到公安機關這麼快就會抓到他。集團成員趙政洪、李澤軍兩人逃到益陽后,看到警察在圍捕,仍不以為然。集團成員陳世清在逃跑36天後趁國慶長假,以為公安機關照常休息,放鬆對他的抓捕而潛回老家。集團成員在得知常德“9·1”大案的消息后,僥倖認為不是張君所為。嚴若明9月2日知道“9·1”案件,見到通緝張君、陳世清的電視、報紙后,預感公安局人來抓自己,惶惶不可終日,既不敢逃跑,也不敢舉報,整天呆在家裡。特別是在得知王雨被抓的消息后,仍僥倖認為公安機關查不到他的案子,而始終不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集團成員李金生得知“9·1”案件的情況后,想到要舉報,同時也擔心張君滅口,給妻子留下了“萬一我突然失蹤了,要公安局找王總(張君)”,想拖過去為止,擔心抓不到張君,加上自己手上沾上了無辜者的血,因而不敢舉報。王雨、李金生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僥倖心理破滅后,感到末日來臨,難以反抗,主動向公安機關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集團特點

張君犯罪集團組織嚴密,隱蔽性強,手段殘忍,武裝性強,其糾合、作案、潛逃具有獨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集團成員之間沾親帶故,組織嚴密牢固,首犯核心地位突出
該犯罪集團由張君1990年逐步糾合發展而成,最早入伙的是嚴若明(即被摸擬畫像,原為一號對象者)、秦直碧。此後,於1997年至2000年“9·1”案發前,張君又相繼將陳世清、李澤軍、王雨、趙政洪、全泓燕、李金生拉入伙。該犯罪集團在成員構成方面有一突出的特點,即以親緣故舊關係為紐帶,參與作案的7名骨幹成員多沾親帶故,李澤軍、王雨、嚴若明分別是張君的外甥、表外甥、表外甥女婿;陳世清為張君的同鄉;趙政洪則系張君一姘婦的姐夫。集團內部組織嚴密,首犯張君在集團內有著至高無上、說一不二的權威,掌握對下屬生殺予奪的控制權,所有成員對其畏之如虎,唯命是從。在發展糾合成員方面,其手法帶有明顯的脅迫性質。骨幹成員都是在張君看中后,頻繁接觸,施以小恩小惠,帶其吃喝嫖賭,然後邀其同做生意,待對方上鉤后,再露出底牌,如若不從即以“我的身份你已知道了,你不幹的話,對你和家人都沒有好處”相威脅,李澤軍、王雨、嚴若明、趙政洪、李金生等均是懾於張君的淫威而被拉入伙的。而一旦入伙,張君就逼其“沾血”,嚴若明、李澤軍等都是在入伙后短短的一二個月的時間內即分別隨張君作了重慶上海一百分店和長沙東塘友誼商城的持槍殺人搶劫金銀首飾案。這樣,集團成員也就走上了一條犯罪的不歸路,血債罪行使其將各自的命運牢牢地捆在了一起,只得死心塌地地幹下去。除親緣紐帶和罪行捆綁外,該集團還有一套嚴格的組織體系,凡入伙者,必須宣誓效忠,立字為據,以身家性命擔保。凡違反規定或做砸了事的,必遭經濟上和肉體上的懲罰。趙政洪在武漢作案時因槍支掉落現場被罰款3萬元,其他集團成員因違反紀律均遭受過毒打,陳世清在隨張君前往重慶作案途中,開車時將小車撞壞,張君惱羞成怒,大罵其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責其交出8000元罰款,再趕出集團。陳世清深知這意味什麼,苦苦求情,最終當著集團成員的面自己用菜刀將左腳小趾剁掉一節才了斷此事。
(二)活動方式狡詐詭秘,隱藏謹慎,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
該犯罪集團在6年的時間內屢作要案而又屢屢漏網,沒有暴露,與其狡詐詭秘的活動方式密切相關,首犯張君有很高的犯罪智能,積累了較豐富的逃避打擊的經驗。首先,該犯罪集團成員除首犯張君曾於1983年因流氓敲詐被少管,后又於1993年因殺人嫌疑在逃外,其餘成員入伙之前均未有前科劣跡,其中3人還曾當過兵,因而不易進入公安機關的偵控視線,反映出張君在成員的物色選擇上的謹慎。其次,成員的居住地分散,實行單線聯繫。7名骨幹成員中張君行蹤不定,另6名成員均散居於相距百里之外的武陵、津市、安鄉、益陽等不同行政區劃的縣、市,有的開飯店、跑出租;有的居住在千里之外的重慶。這些人有的以做生意為掩護,平時各在家中,很少聯繫,成員間不得橫向接觸,打探情況,一律由張君指揮調遣、單向聯繫,一般都是在作案前才由張君召集會合。一次陳世清在武陵區請一髮廊小姐吃飯,擔心身上錢不夠買單丟面子,打電話叫李金生送錢來。此事被張君知道后,陳世清被痛斥了一頓。第三,善於偽裝,不留蛛絲馬跡。張君與成員發生聯繫,多用公用電話和手機,每個成員都購買了多張神州卡,跟不同的人聯繫用不同的卡。槍支等作案工具實行統一保管,平時除張君外其餘成員均不帶槍支,臨到作案時才發放,作案逃離現場后一律交首犯張君保管。犯罪成員在日常生活中衣食花費十分平常,經濟上均不露富。每名成員大都有偽造的身份證,首犯張君還有偽造的廣東、上海、南京、昆明、長沙等地公安機關和檢察部門的警官證、工作證,出外登記住宿全部使用假身份證,集團成員之間一律稱呼綽號,都以“X總”、“X經理”相稱,張君自號“蔣總”,骨幹成員趙政洪隨張君作案7起,都不知張君的真名實姓。即使該集團窩點的戶主、張君的姘婦陳樂,至今還稱張君為陳強。張君還規定每名作案成員在作案過程中不得使用方言聯繫,必須操普通話。第四,以常德為活動據點向長沙、武漢、重慶輻射,流竄作案,轉移視線。該犯罪集團主要以常德為據點,但在2000年8月以前卻均不在常德作案,而是流竄重慶、長沙、武漢等地跨區域跳躍作案,空間大、範圍廣,造成偵查方向難以準確判定,排查控制工作不易開展,增加了破案的難度。
(三)精心設計籌劃,反覆踩點演練,作案過程快捷,手法老到
該犯罪集團實施作案的目標全部由張君選擇確定,在醞釀成熟后,張君再召集其他成員。具體實施作案方面,該集團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反覆踩點。每確定一個目標后,張君便率同夥前往作案地觀察地形,熟悉路線,掌握規律。二是精心策劃、計算。根據踩點的情況,繪製現場方點陣圖,選擇好最佳的時間、進退路線、制定作案計劃。在此基礎上,對團伙成員誰負責行動,誰負責警戒掩護,誰負責在外圍觀望增援,保證交通工具等等一一明確分工,並反覆模擬演練,待認為完善後再提前數日到達作案地,然後再到現場進行窺測甚至演練,直到認為萬無一失時才下手。如長沙友誼商城金銀手飾被搶案,張君在半年前即已開始醞釀,爾後召集嚴若明、李澤軍多次到現場踩點,熟悉了進出現場的各條路線,還繪製了3公里以內的建築分佈和路線圖,並製作了與友誼商城黃金櫃檯大小一樣的模具,進行撬門端盤裝袋的訓練,把演練時間精確到1分鐘之內。常德的“9·1”案件,張君了解到江北分理處是市農業銀行江北支行運鈔車收款的17個點的最後一站,現金最為集中,遂將其作為作案目標,在案發前的一個多月時間裡,張君多次到現場踩點、觀察,並在發案前夜還帶幾名成員在現場模擬演練,作案后,選擇一條連當地人都不甚熟悉的小巷逃離中心現場,直到棄車位置,沿途僅通過一個有紅綠燈的路口。三是化整為零前往和逃離發案地。每到一處作案,集團成員均按張君的指令各自單獨前往,各自在不同的旅社分開住宿,張君一般住中高檔賓館,其他成員一般選擇城郊結合部或車站附近的中低檔賓館。長沙“11·27”案件,張君、嚴若明、李澤軍於11月25日到長沙,張君令嚴、李住株洲,白天到長沙窺測、買摩托車,然後再按張君的指令集中碰頭,直到實施作案前才分發槍支,作案后迅速分散逃離現場,然後在約定地點碰頭,將槍支、作案工具、贓物全部交張君后,再分散各自潛出發案地。四是作案時進行偽裝。在實施作案的過程中,集團成員均帶面罩或長檐太陽帽以遮掩面目,往往穿兩件夾衣,作案后逃離不遠即脫去面罩和外衣。
(四)注重研究犯罪伎倆,增強作案技能,心狠手毒,兇殘暴戾
為增強犯罪的技能,該犯罪集團購置了大批槍支彈藥,從搜查窩點繳獲的情況看,計有“七·六二”制式手槍10支,微沖2支(系“9·1”案搶劫經警槍支),霰彈獵槍16支,“七·六二”手槍子彈1040發,“六四”式手槍子彈770發,獵槍彈1267發,手雷2枚以及槍支撞針等。成員均有手機、BP機,並曾購買過一台桑塔納轎車。首犯張君定期不定期地召集成員,組織他們進行體能、射擊、駕駛車輛、組合等訓練,少則7-8天,長則20多天。此外,張君非常注意研究犯罪伎倆和反偵查的手段,對有關槍戰和偵查破案的影視書刊有濃厚的興趣,在其窩點內,搜查出《輕武器》雜誌二本,《原野》雜誌一本(內容有“天下第一案”),《公務用槍培訓教材》一本,《驚天大劫案》VCD碟一套10本。據抓獲的集團成員交代,張君對小偷小摸的犯罪分子不屑一顧,對張子強則十分佩服,稱要干就要干像張子強那樣的大事。這一集團另一突出的特點就是利令智昏,喪心病狂,心狠手毒,兇殘暴戾。據目前所掌握,6年多來,該犯罪集團共作案近20起,殺死、殺傷40多人。張君反覆告誡集團成員:“干這樣的大事必須下手狠,凡是妨礙作案的一定不能留下後患”,“開槍必須打頭部,特別是對付警察至少要兩槍以上”。這幫歹徒確實發展到了殺人不眨眼的地步。2000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半個月的時間內,即連續作案3起,殺死4人。9月1日又再次持槍搶劫運鈔車,3名經警和兩名出納員均是被頂住頭部開槍,另一邊接應的張君則開槍將一計程車司機打死,駕車逃跑時,一騎車的路人探頭看了一眼即被歹徒隨手一槍打死,在穿小巷逃跑時,前方13歲女孩在路上玩耍,張君駕車掉了頭將其撞傷,后又分別開槍將一聞訊出門觀望的居民和一推板車擋道的老人擊傷,奪路而逃。在棄車分散逃離后,張君、陳世清、趙正洪、李澤軍4名歹徒又分頭打的至張君情婦家集中,幾個人竟還若無其事地有說有笑,反映出這幫歹徒穩定的犯罪心理素質。

社會評價

2000年,曾轟動全國,殺人無數的張君栽在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文強手裡,文強也是因為破獲張君案而成為西南警界響噹噹的人物。雖然之前也數次破獲大案立功,但大多數重慶人還是在張君案之後才知道了文強這個名字。文強一直自稱是最了解張君的人,甚至批評許多媒體對張君的報道太“淺薄”,還準備在退休后要寫一本關於張君的書。
張君被文強逮捕時,對文強說了這樣一句話:“你有一天也會和我一樣,只要你擋不住誘惑你也會走上我這條路”。豈料一語成讖,10年後成為現實。文強落馬,重慶人幾乎同時想起了當年張君對文強說的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