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獻
李清獻
李清獻,1896年4月出生,湖南省寧遠縣第三區馮石鄉人,曾在湖南陸軍第二師三旅五團任中尉排長。
李清獻,曾用名劉昭、張義,1896年4月出生,湖南省寧遠縣第三區馮石鄉人。父親由教書轉行醫,收入僅供全家自足。有兄弟四人,二位兄長種田,李和弟弟讀書。
李清獻幼時念私塾,1909年進寧遠縣立高小讀書。1914年初考入長沙濂溪中學,半年後轉至衡陽成章中學。1918年6月畢業,考入北京高等師範。尚未入學,逢保定陸軍軍官學校招生,遂投考得錄編入第八期步科。1920年夏,駐紮在校的軍人因未得薪餉發生嘩變,搶劫軍校之後放火焚毀校舍。李乃休學返湘任陸軍第八混成旅少尉排長半年,次年10月復學。
1922年7月畢業,李清獻被分至湖南陸軍第二師三旅五團任中尉排長,參加“護憲之戰”的撈刀河、漵浦等戰役,作戰勇敢,初露鋒芒。
1924年1月部隊擴充,李升五團三營連長,聽命於舊軍閥,投身於諸戰場,參加援桂、驅熊(克武)、驅賀(龍)、護湘等戰役。1926年唐生智率國民革命軍第八軍佔領長沙,李因所在部被繳械遣散而離職。1927年3月應李抱水之召赴廣東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教導師二團三營少校營長,加入國民黨並參加北伐。8月部隊抵湖北沙市后調任三十八師二團中校團副,參加東征和西征之平江、桃源等戰役。因形勢紛亂,部隊屢次改編,李1929年春在澧縣任獨立第九旅中校副官長兼駐長辦事處主任。是年冬調五十三師一五九旅,先後任上校團長和少將旅長,奉命對江西革命根據地進行“圍剿”。
1937年8月參加淞滬會戰,不久被人誣告臨陣脫逃,遭軍法執行總監部傳訊,后查明不實。抗日戰爭期間歷任五十三師代理中將師長、五戰區少將高參兼十一集團軍參謀處長、暫一師代理少將師長、副師長、軍事委員會少將參議等職,多在後方負責聯絡、視察和訓練工作,1939年曾隨隊參加對日軍進行大規模進攻的“冬季攻勢”。
1946年8月在鄭州退役后前往南京閑居。1948年1月應歐冠之邀任衡陽警備司令部參謀長,不久兼湖南第二區保安副司令,並加入“軍統”。1949年3月升警備司令部副司令,半年後升司令,10月被湘南行署委任為保一軍軍長。目睹南下大軍勢如破竹,遂順應時勢於11月5日在寧遠率保一軍隨湘南行署通電起義。1950年1月派往中南軍政大學湖南分校(軍大)學習,時近四年。1951年1月在校期間被任命為湖南人民軍政委員會參議室參議,1955年4月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參事。任參事期間,李擁護黨的政策,積極要求進步,撰寫了《湘軍第五十三師追擊中央紅軍的經過》《圍追堵截紅軍長征親歷記》等許多珍貴的文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