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4條詞條名為創業投資的結果 展開
創業投資
投資行為
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通常被稱為“風險投資”。實際上,“Venture”與Risk並不相同。Risk表示“風險、危險”之意,而Venture表示人們主動承擔可能的創新風險而進行的有意義冒險創新活動或創業行為。尤指"冒險行為"、"創新行為"、"創業企業"等。如把創業企業稱作"New Venture","合資企業"稱作"Joint Venture"等。因此,把"Venture Capital"稱作為"創業投資"更為貼切。
創業投資的經營方針是在高風險中追求高回報,特彆強調創業企業的高成長性;其投資對象是那些不具備上市資格的處於起步和發展階段的企業,甚至是僅僅處在構思之中的企業。它的投資目的不是要控股,而是希望取得少部分股權,通過資金和管理等方面的援助,促進創業公司的發展,使資本增值。一旦公司發展起來,股票可以上市,創業資本家便通過在股票市場出售股票,獲取高額回報。
創業投資
創業投資也被稱做"風險投資",但這種叫法並不貼切,它不能表達出Venture Capital的真正內涵。"Venture"表示"主動進行的可能需要承擔風險的行為及其取得的結果",尤指"冒險行為"、"創新行為"、"創業企業"等。如把創業企業稱作"New Venture","合資企業"稱作"Join Venture"等。綜上所述,把"Venture Capital"譯為"創業投資"最為準確。
由於高新技術企業與傳統企業相比,更具備高成長性,所以創業投資往往把高新技術企業作為主要投資對象。在美國,70%以上的創業資本投資於高新技術領域,從而對高新技術產業化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創業投資項目選擇的核心標準是能否在未來的可預計期間內取得高額回報。由於高新技術企業與傳統企業相比,更具備高成長性,所以一般情況下,創業投資往往把高新技術企業作為主要投資對象。
創業投資,英文Venture Capital,venture一詞的含義近於“謀取個人利益的大膽行動”(daring undertaking for private gain),有如下定義:
1.全美創業投資協會(NVCA):創業投資是由專業投資者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股權性資本。
2.英國創業投資協會(British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BCCA):協會並沒有公布創業投資的正式定義,但規定其成員為“積極活躍地管理資金,用於對英國未上市公司進行長期股權投資的機構”([institutions] who are active in managing funds for long term equity investment in British unlisted companies.)。
3.歐洲投資銀行:創業投資是為形成和建立專門從事某種新思想或新技術生產的小型公司而進行的股份形式承諾的投資。
創業投資分析
4.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有過三種不同的表述:創業投資是投資於以高科技和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創業投資是專門購買在新思想和新技術方面獨具特色的中小企業的股份,並促進這些中小企業的形成和創立的投資;創業投資是一種向極具發展潛力的新建企業或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資本的投資行為。
5.美國《企業管理百科全書》:對不能從股票市場、銀行或與銀行相似的傳統融資渠道獲得資本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行為。
6.林德(Rind):
如果一項投資行為具備以下特徵,即可稱為創業投資:
--創立新企業或挽救、擴展現有的企業;
--投資於高風險、高利潤的地方;
--進行投資之前,有周密的分析研究和詳盡的調查工作;
--使用各種不同投資工具於不同的投資活動之上;--進行長期投資;
--直接參與所投資企業的經營,為其所參與的投資計劃提供更多的附加值;
--努力使其資本利得最大化。
7.成思危:創業投資是指把資金投向蘊藏著較大失敗危險的高新技術開發領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商業投資行為。
8.萬志勇:創業投資是指投資於創業企業,並通過資本經營服務,培育和輔導創業企業成長,以期分享其高成長帶來的長期資本增值。它包含三層含義:
--投資對象是創業企業,以區別於對非創業企業的投資;
--不僅提供資本金支持,而且提供特有的資本經營等增值服務,以區別於單純的投資行為;
--在企業完成創業使命后即退出投資,以實現自身的資本增值,進行新一輪的創業投資,以區別於那種長期持有所投資企業股權,以獲取股息紅利為主要收益來源的普通資本形態。
9.匡曉明:創業投資是由確定多數或不確定多數投資者以集合投資方式設立基金,委託專業性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主要對未上市創業企業提供權益性資本,並通過資本經營服務直接參與企業創業過程,以其獲取企業創業成功后的高資本增值的一種特定類型的投資。
10、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前款所稱創業投資,系指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
國內創業投資發展主要分為五個階段:
20世紀80年代初期,中國的國民經濟剛剛走出“全面崩演的邊緣”,企業技術落後和資金短缺現象極為嚴重,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要求中國必須採取切實措施來克服企業面臨的資金和技術困境。此時改革開放號角的吹響,也將西方的各種投資理念和工具引入中國,這其中就包括創業投資。
在此背景下,1985年,中共中央頒布了《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允許以創業投資的方式支持具有較高風險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從此拉開了中國創業投資發展的序幕。同年,財政部與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共同出資成立了中國首家創業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專門從事高新技術企業投資;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也紛紛效仿中央,開始成立創業投資公司對國有企業進行投資以促進其發展。
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創業投資已經在國家層面受到了高度重視,如國務院於1991年頒布了《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允許高新E自主成立創業投資公司,用於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1995年和1996年,國務院又在《關於加強科技進步的決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多次強調要發展科技風險投資基金;1997年,國務院組織七部委成立了“國家創業投資機制研究”小組,從此將創業投資發展正式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不僅如此,在美國經濟強勁發展的影響下,創業投資這一概念也逐步滲透到社會各層面並頻頻見於各種媒體。中國創業投資公司是在政府的強力推動下誕生的,從一開始它就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這就意味著中國創業投資公司的早期發展更多的是體現政府意志。遺憾的是,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不論是政府的理念,還是科技體制和經濟體制,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萌芽階段的中國創業投資公司舉步維艱。
當然,經過萌芽階段的探索,從中央到地方、從學術界到實務界,都對創業投資給予了高度關注,並逐步形成了推動中國創業投資公司發展的一致行動。應該說,正是這種高度關注和一致行動,促使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為中國的創業投資公司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鑒於創業投資對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支持和推動作用,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再到全社會,都對創業投資業的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與之相對應的是,各級政府開始積極探索吸引各類資本進入創業投資的路徑。
1998年3月,在全國政協九屆一次會議上,民建中央提交了《關於儘快發展中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被列為當年全國政協一號提案),明確建議把促進創業投資作為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基本政策,從此將創業投資發展推向高潮。1999年3月,科技部聯合七部委頒布了《關於建立風險投資機制的若干意見》?,允許風險投資機構通過建立風險基金和融資擔保基金的方式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並且還明確將中小企業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同年8月與12月,國務院又先後頒布了《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和《關於建立風險投資機制的若干意見》,就中國建立創業投資機製作出明確指示,特別是後者全面概括了中國發展創業投資的意義、目的、原則以及實施辦法,是中國關於創業投資發展的框架性和綱領性文件。自此之後,深圳北京等地方政府紛紛效仿中央,提出一系列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
這一時期,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動下,中國的創業投資無論在公司數量上,還是在創業資本總額上,都出現了驚人的增長。據統計,1997年中國創業投資機構僅有51家,而到了2000年,這一數額就達到223家,增幅達396.08%;相應的,創業投資管理資本總額也從1997年的101.2億元增加到2000年的512億元,增幅約405.93%。同時,參與中國創業投資的資本屬性,也呈現多元化,具體表現為不僅有政府資本,民間資本與國際資本也積極參與其中。例如,1999年至2000年間,北京創業投資協會、深圳創業投資同業公會以及上海市創業投資企業協會的相繼成立,標誌著社會創業投資資本與政府創業投資資本之間的溝通平台已基本搭建成型。
總體來看,這一階段中國創業投資的迅速成長,主要得益於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中國政府為改善宏觀經濟所導致的對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迫切需求。當然,也正是中央政府及各職能部門所給予的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對創業投資的發展也充滿信心,從而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趨勢。
2001年美國網際網路泡沫的破裂,導致中國資本市場的各類股指指數攔腰折半。基於此,作為創業投資資本最佳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被再次延遲推出甚至變得遙遙無期。同時,那些剛剛走出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陰霾的創業企業,其盈利能力顯然沒有完全恢復,這就意味著創業投資資本在短期內無法實現增值退出而被固化在盈利能力較弱的創業企業中。毋庸置疑,寄望於依託創業板市場實現資本退出的創業投資公司,因資本短期內無法增值退出就此陷入困境。
相應的,中國創業投資在2001年之後也陷入了發展的低谷階段,期間大量創業投資公司因資本無法收回而紛紛倒閉破產。據統計,從2001年至2004年期間,中國創業投資公司的數量從323家減少到304家,管理的創業投資資本也從619.3億元下降至617.5億元。當然,政府在這一階段也進行了一些制度創新,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2004年深交所中小企業板市場的推出。中小企業板主要服務於高成長性、高技術型中小企業,這就為創業企業獲取和整合資源提供平台,也為創業投資公司實現資本增值退出開闢了新渠道,這促進了中國創業投資的發展。
2005年是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史上的分水嶺,也是中國創業投資步入快速膨脹階段的元年,主要表現為一系列制度建設為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形成有效支撐。2005年11月,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共同頒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就創業投資公司的組建設立和投資運行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允許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用以引導創業投資公司的投資行為,對創業投資公司發展形成示範效應。
2006年2月,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07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將“加快發展創業風險投資事業”和“建立支持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納入到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為創業投資事業提供了政策保障。同年,中國證監會出台相關文件,允許中關村科技園區試點試行非上市公司股份代辦轉讓系統,拓寬了創業投資資本的交易和退出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9年,孕育十年的創業板市場在深交所正式推出,為創業企業發展和創業投資資本增值退出開闢了新路徑。應該說,這是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對激勵中國創業投資公司和創業企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2005年之後的中國創業投資呈現三大特點:第一,創業投資公司數量及其管理資本總額規模不斷擴大。據統計,從2005年到2011年,中國創業投資公司的數量由319家上升至882家,所管理的投資資本總額由631.6億元擴大至3198億元。第二,創業投資資本的來源趨於多元化。這一時期,創業投資資本來源由政府和國有獨資公司所壟斷的格局被打破,一些非國有企業、銀行、外資以及個人資本逐步進入創業投資行業。第三,科技園區創業投資發展資金與創業投資資本相結合。受《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的影響,北京、上海、蘇州、天津等地紛紛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引導民間創業投資資本有效運作,從而大大提高了創業投資資本的使用效率。
中國創業投資公司在經歷了2005-2010年的迅速發展,特別是經過2010年的非理性發展與過度膨脹之後,自2011年開始,受國內經濟增長放緩以及資本市場低迷的拖累,再次陷入深度調整階段。據統計,2010年的中國創業投資公司的平均退出回報率為10.77倍,2011年就下降為9.16倍,截至2012年,中國創業投資公司的退出回報率已經下滑至6.93倍,3年間下滑30%;不僅如此,在整體投資回報率方面,2012年的整體投資回報水平處於低位,其中50倍以上回報倍數僅有3筆,其餘每筆投資的賬面回報水平大多在30倍以下。
儘管這一階段的中國創業投資公司再次陷入發展困境,但在總體規模方面,一直保持著較高速度的增長。同時,為了規範創業投資的發展,國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於2011年1月和11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範發展的通知》。應該說,這些文件的頒布,對規範創業投資公司的市場行為,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進入新世紀后,一枝獨秀的中國經濟,日益吸引留學海外的中國學子回國創業發展。一個高科技項目,一個創業小團隊,一筆不大的啟動資金。這是絕大多數海歸剛開始創業時的情形。不要說百度、搜狐這樣的網路公司,就是UT斯達康這樣的通訊公司,創業伊始,也不過是三兩個人,七八桿槍。只是因為不斷得到風險投資基金的融資,這些公司才最終從一大批同類中脫穎而出。
為了幫助眾多留學人員企業創業發展,在團中央領導的鼓勵與支持下,一批志同道合的留學人員很快達成共識,創建了一個專門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提供資金融通和孵化服務的“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
基金創建過程中得到了各級政府的關懷和鼓勵。特別是在2001年和2002年12月底,基金管理團隊分別向李嵐清副總理和王兆國同志彙報工作,兩位國家領導人都對基金這種形式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們希望該管理團隊能夠將海外成熟的基金管理模式帶到國內,同時勉勵博士們要不畏困難,勇於探索中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模式,鼓勵大家對中國高新技術的發展和創業投資發展前景充滿信心。
設在北京中關村的海外學人創業投資中心,是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在國內運作的基地,也是國內第一家以有限合夥為組織形式的風險投資企業。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的獨特作用就是架設一座留學人員與高新技術園區,項目與資本以及人才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橋樑。
值得說明的是,“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的運作,不同於一般的海外風險投資,也不同於政府管理的創業基金。它主要以歸國留學人員作為主要服務對象,採用“風險投資+孵化器管理”的運作模式,為海外學人企業和海外學人回國創業提供包括項目投資、專業培訓等全方位的創業服務。
伴隨著網際網路泡沫的破滅,海外風險投資機構選擇項目時,要求越來越苛刻,它們幾乎不再對處於種子期的企業進行孵化,而是鍾情已經具備產業化雛形的公司;它們要求被孵化企業具有比較成熟的盈利模式,具備提供現金流的能力。至於以往那種一紙創業計劃就能換來百萬美金的事情,就更是想都不要想了。
而掌握在政府有關部門的創業基金,更多的是一種無償扶持。不過這類資金管理者與風險投資一樣,基本上都不參與企業的具體運作。
“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不同,首先它也是一種商業運作的資金,不可能像政府那樣“扶貧”;其次,它也不像海外風險投資那樣以盈利為唯一目的,它對那些有一定商業前景的創業計劃和方案,願意給創業者一個探索和嘗試的機會。
另外一個顯著區別是,“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通過其運作機構海外創業投資顧問公司,直接參與被孵化企業的具體經營,以更加具體地評估項目前景,制定後續孵化計劃。
“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先後為中關村科技園區、清華科技園、望京科技園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留學人員企業和其他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包括領導力、執行力、團隊建設、市場營銷、項目管理等各類中高級管理培訓課程,幫助許多企業和個人走向成功之路,得到了園區和學員們的一致好評。
“留學人員回國創業不能急於求成;高新技術項目在國內落地生根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國企業走出去可能會出現種種反覆。對此,海外學人要有耐心和信心,國內企業和社會各界也應有充分的心理準備。”海外學人創業投資基金創始人現任歐美同學會青年委員會會長、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專家指導委員會首批創業導師陶慶華多次強調。
海外學人創業投資事業經歷了近十年的發展,規模日益壯大。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總市值300多億美元,高管大多有海外留學背景;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正推動新技術及傳統產業發展,創造了企業在中國發展、在海外融資的新模式。
納斯達克中國首席代表徐光勛指出,“這些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它們帶來的中國概念也被國際市場所接受。這對中國企業而言,無疑是好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中國企業中,高級管理層大多擁有海外留學背景。”
以北京中關村(000931行情,股吧)科技園區為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來自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中國企業中,海歸企業為數不少。這些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海歸企業,正在由推動國內新經濟、新技術、網際網路等諸多領域的發展,擴展到推動中國傳統產業的發展。
以百度、新浪、搜狐、攜程、如家等為代表的一批留學人員回國創業企業給國內帶回了大批風險投資,這種全新的融資方式,極大地催化了中小企業的成長。同時,國內幾乎所有國際風險投資公司的掌門人大都是清一色的海歸,IDG資深合伙人熊曉鴿、鼎暉國際創投基金董事長吳尚志、賽富亞洲投資基金首席合伙人閻焱、紅杉基金中國合伙人沈南鵬、金沙江創業投資董事總經理丁健、美國中經合集團董事總經理張穎、北極光創投基金創始合伙人鄧鋒、北斗星投資基金董事總經理吳立峰、啟明創投創始人及董事總經理鄺子平、德克薩斯太平洋集團合伙人王兟等10多位掌管各類風險投資基金的海歸人士。大部分風險投資都是通過海歸或海歸工作的外企帶進國內的。這些投資促進了國內對創業的熱情,促進了一大批海歸企業和國內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時也帶動了國內風險投資行業的進步。
創業投資目的主要為了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投資對象是那些風險大、但潛在效益也高的企業,通常是處於初創或未成熟時期,但可能發展迅速,未來有望成為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企業。
處於該階段的企業,往往在市場前景、技術及產品可行性,管理運作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各方面信息匱乏,導致資金需求者對投資者有十分嚴重的逆向選擇行為,投資者必須對項目進行廣泛、深入而細緻的調查篩選。經驗表明,這一過程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遠遠大於銀行所進行的借貸業務。
創業投資是一種投資活動,與一般的投資活動自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但由於它是特定的“具有風險的投資”,因此,又具有一些與一般投資活動不同的特徵,這主要表現在選擇投資對象、投資特性和增值服務。
對投資對象的選擇
國際經合組織(OECD)在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投資方式研討會”上明確指出:“凡是以高科技為基礎,生產和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和服務,都可視為創業投資。”創業投資不僅是高科技投資,突出高科技,而且是創新投資,突出創新。對投資對象,不僅要求科技含量高,而且要求創新性強,能夠創造新產品或新服務,開闢新市場。創業投資機制涵蓋金融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是個完整的創新資本化的過程。
高收益和高風險並存
創業投資之所以鍾情於高新技術,是因為高新技術能夠創造超額利潤。創業投資多年來屢向世人展示奇迹,平均回報率高於30%,一旦投資成功,其回報率有時高達10倍以上,遠遠超過了金融市場平均回報率。但高收益總是與一定的高風險相對應。任何一項高新技術產品開拓性的構思、設計、投產、商業化過程都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從而產生技術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環境風險。環境與市場等因素的變化是不可預測的,也是無法控制的,因此,創業投資失敗率極高。在創業投資行業中,成功率一般不到20%,完全失敗的比率在20%以上,另外60%左右不超過市場平均回報率,如美國“矽谷”就有許多企業因為管理不善,資金不足,經濟形勢的影響等問題而半途夭折。儘管如此,投資者能夠通過組合投資來分散風險,儘管單個投資有可能損失慘重,但組合收益卻由於某些投資高額回報而達到豐厚的投資回報率。
長期投資
企業產品開發是項系統工程,從研究開發、產品試製、正式生產到盈利,規模進一步擴大,生產銷售進一步增加等多個階段,從創業投資投入到企業盈利直至風險企業上市,再經過一段股權持有期,投資者才可以變現投資,收回資本,獲得資本增值收益。一般從投資一個項目到收回投資需要3-7年甚至10年,在這段時期內,由於投入資金變現退出困難,因而資本流動性較差。
權益投資
創業投資者看重的是高科技企業的成長性和潛在高收益性,一般並不要求風險企業在足夠長的期限之前分發股利或償還,而是追求新興企業成長期的高額利潤。同時,風險企業擁有的寶貴財產通常為智慧與技術,難以以傳統方式進行融資。創業投資正好彌補了這一資金缺口。通常以權益資本或准權益資本的方式注入資金,從而使企業得以安心長期發展。
階段性和循環性
創業投資高峰論壇
中國創投長春峰會
增值服務
創業投資不僅對風險企業投入資金,而且還向企業提供包括發展戰略、市場營銷、企業管理、資本運作等各方面的策劃、諮詢、中介等服務,使被投企業得以快速發展和壯大,從而提升其價值,為創業投資成功地增值撤出創造條件,這就是創業投資的增值服務。這種投資方式與傳統金融信貸只提供資金求得投資收益而不干涉企業經營管理的方式是很不相同的,這是由於創業投資沒有任何抵押為擔保,同時風險企業管理運作也並沒有達到制度化,因此,投資者必須積極介入風險企業的運作管理,對投資進行監管。
投資者、創投機構、創業企業、資本市場的結合,構成了創業投資市場的運行體系。
1、投資者
投資者在創業投資市場的運作中扮演資金供給者的角色,他們擁有閑置的社會資本。就國內而言,投資者一般指政府、金融機構、各種基金以及資金充裕的工商企業法人和個人投資者。投資者為了參與產業投資、分享產業報酬將自有閑散資金投入創投機構中,並委託創投機構代為管理,以期獲得投資回報,並以其投入資金承擔投資風險。
2、創投機構
創投機構是創業投資市場的核心,同時也是連接投資者和創業企業的媒介。創投機構通常會聘請擁有豐富行業經驗和金融市場知識的人來擔任經理人,這些人成為了資本在產業界和金融市場的紐帶。他們幫助投資者篩選項目、甄別風險,為創業企業籌集發展資金,並以其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幫助創業企業更快成長,在創業投資的運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創業企業
創業企業從創投機構獲得資金,他們通常是屬於高科技、高增長行業的中小規模企業。依照企業發展的生命周期理論,創業企業可以被分為種子期、成長期以及成熟期幾個階段,處於不同生命周期的創業企業,在企業規模、風險和資金需求上都體現著不同特徵。
4、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是創業資本退出的主要途徑,只有多層次、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才能為創業投資成功退出並實現超額收益提供便利。深圳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這一目標得以初步實現,這對於中國創業投資行業的發展也同樣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自從2006年《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實施,特別是創業板推出以來,中國創投發展迅猛,短短几年時間就走過了美國50多年的發展歷程,其數量和規模已遠超發達國家最高水平。創業投資作為優化資本配置、支持實體經濟、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投資方式,已經成為多層次金融體系和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聯合投資和組合投資是分散風險的重要措施,聯合投資(也稱辛迪加SYNDICATION投資)指多個創業投資者聯合對同一風險企業進行投資,一方面有利於創業投資者之間的信息共享,提高項目選擇的準確性,加強投資監管和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另一方面,可以保證對風險企業的投資總額達到合理規模,增大了投資成功的可能性。
組合投資則指投資者根據項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對投資入股形式的要求(必需的和可能接受的方式),創業投資家採取股權、債權、准股權、擔保等多種形式的組合投資策略,既保證項目(企業)對資金的需要,又儘可能減少項目(企業)失敗造成的損失。同時,對多家風險企業進行投資,通過投資組合分散投資風險,不會因一項投資的失敗而滿盤皆輸。在創業投資行業,“決不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是對這種投資方式最恰當的比喻。
創業投資
創業投資公司只投資於還沒有公開上市的企業,他們的興趣不在於擁有和經營創業企業,其興趣在於最後退出並實現投資收益。由於創業投資的資本較公共股票市場投資資本流通性要低很多,所以其追求的回報率也相對高一些。大部分創業投資公司為了減少風險,不謀求在企業的控股地位,只有在投資公司謀求控制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方向時才會刻意追求成為最大股東;投資公司管理人員一般也不參與被投資企業的日常管理,主要依賴於在投資前用一套詳細的項目可行性審查程序,評估投資的成功的可能性。分紅不是創業投資家經營運作追求的目標,創業投資公司的唯一目的就是希望通過被投資企業的快速發展,來帶動它的投資增值,並在恰當的時候套現退出。退出的方式可以是公開上市(IPO)、出售股權給第三方(trade sale)、創業企業家回購(buy back)、或清盤結算(liquidation)。
中華創業投資協會理事長、IDG高級副總裁:熊曉鴿
創業投資公司的投資對象(candidate)大多是初創或快速成長的高科技企業,偶爾他們也會投資於市場前景廣闊的傳統行業、具有新的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的零售業或某些特殊的消費品行業。這些行業一般都提供高附加值的技術、產品或服務,並能獲得長期而且有保障的贏利。華爾街電訊(wswire)所指的創業(venture)是企業通過技術、產品或管理的創新,使企業迅速發展的過程。
除了創業型企業,創業投資公司也會對下面四種情況感興趣:
虧損企業(unprofitable company):通過引入資金、管理和技術達到扭虧為盈(turn around)
管理層收購(MBO/MBI/Bimbos):幫助公司內部的管理人員或(與)外部的管理團隊買下公司
槓桿收購(LBO/LBI):內部融資收購或第三方融資收購
資本結構重組(refinancing):股東變更、以股權置換債權以及股東部分套現
每一個創業投資公司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定位(positioning),其區別在於投資規模、區域側重、行業偏好、投資交易種類和在企業發展的哪個階段(stage)進行投資。專業的投資公司一般都有一個最小投資額的的限制,因為他們沒有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考慮和管理眾多的小項目。為了避免風險過於集中,他們同樣也有最高投資額的限制。
創業投資公司可以被看作資金的零售商,他們從大的基金(fund of fund)如退休基金、保險基金、大銀行、大型上市公司或政府機構(我們可把這些基金看作資金的批發商)那裡融來資金(raise fund)並成立創業投資基金,然後創業投資公司再把錢投給有潛力的、高速發展的成長型企業(通常是高科技公司),並擁有這些被投資企業的股份。投入期一般在二到七年之間。
創業投資公司感興趣的是資金來源、有潛力的企業、和套現出路。創業投資公司的贏利方法(ways of making profit)主要是把先期投資的股權以高於原價的價錢售出。創業投資的退出主要有三種方式,就是股票上市、股份轉讓和清算。其中股份轉讓的接受方可以是其他投資公司、企業併購的買方,或創業企業家。
創業投資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投資資金,同時也代理其他基金的投資業務。對於代理投資業務,創業投資公司一般收取1.5-3%的代理費,另外再收取資金增值部分的20-25%。創業投資公司的收入來源除了增值轉讓股權和投資管理代理費外,可能還包括債券或債權的利息,股票投資收益,以及諮詢收入。
創業投資者追求的正是潛在的高收益,這往往是投資額的數倍甚至更多,以雅虎(YAHOO)為例,當1995年4月,SEQUOIA對YAHOO在投資前對其估價為400萬美元,在此後一年後,1996年4月12日,YAHOO正式上市,市值達到8.5億美元。與YAHOO的成功經歷相似,COMPAG、SUN、MICROSOFT、CA等這些IT巨人無一不是在這類投資公司的扶持和催化下,快速瘋長起來的,正是像SEQUOIA這樣的創業投資公司才創造了戰後美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一連串奇迹,可以毫不誇張地說:“70年代以來美國高科技不僅是信息產業的發展史,也是一部極其生動的創業投資的成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