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

OHSAS

OHSAS是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首次出現時間是 1996年,發達國家率先開展了研究及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活動。

基本信息


管理體系簡介
80年代末開始,一些發達國家率先開展了研究及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活動。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及國際勞工組織(ILO)研究和討論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化問題,許多國家也相應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小組開展這方面的研究,並在本國或所在地區發展這一標準,為了適應全球日益增加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需求,1999年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V)等13個組織提出了職業安全衛生評價系列(OHSAS)標準,即 OHSAS18001和 OHSAS18002,成為國際上普遍採用的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體系認證標準。
1999年10月,國家經貿委頒布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OSHMS,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為迎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內企業面臨的國際勞工標準和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挑戰,規範各類中介機構的行為,國家經貿委在原有工作基礎上,於2001年12月,發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指導意見》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範》。現行最新為2007年版本。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範秉承了ISO14001標準成功的思維及管理(PDCA)模式,且由於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與環境管理體系的密切聯繫和共通之處,其標準條款及相應要求也具備許多共同的特點(從標準要素的示意圖,即可看出兩個體系的密切聯繫)。
目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已被廣泛關注,包括組織的員工和多元化的相關方(如:居民、社會團體、供方、顧客、投資方、簽約者、保險公司等)。標準要求組織建立並保持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體系,識別危險源並進行風險評價,制定相應的控制對策和程序,以達到法律法規要求並持續改進。在組織內部,體系的實時以組織全員(包括派出的職員,各協力部門的職員)活動為原則,並在一個統一的方針下開展活動,這一方針應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框架和指導作用,同時要向全體相關方公開。
OSHMS 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體系,是一個泛稱。
OHSAS 職業健康和安全系列標準,包括有18001,18002。OHSAS 18001是企業用來認證的標準,它規定了認證應符合的要求, 而18002是對對18001的要求的闡釋及如何實施18001的指南.
OHSMS, M: Management SYSTEM, 你公司建立的叫做管理體系
OHSAS,A:assessment SERIES, 評估你公司體系的叫SAS
內容和結構模式
OHSMS18000標準的主要內容和結構模式
1999年10月13日,由國家經貿委發布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實行標準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 範圍:提出了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目的是使組織能夠控制其職業安全衛生危險,持續改進職業安全衛生績效。
第二部分 術語和定義:提出了“事故”、“危害”、“危害辨識”、“危害評價”等17個術語和定義。
第三部分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由下列17個要素組成。
1.一般要求
2.職業安全衛生方針
3. 計劃
3.1.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
3.2. 法律及法規要求
3.3.目標
3.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4.實施與運行
4.1.機構和職責
4.2.培訓意識和能力
4.3.協商與交流
4.4.文件
4.5 .文件和資料控制
4.6.運行控制
4.7.應急預案與響應
5.檢查與糾正措施
5.1.績效測量和檢測
5.2.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5.3.記錄和記錄管理
5.4 .審核
6.管理評審
OHSAS18000 體系介紹
千呼萬喚始出現的"18000"
OHSAS 18000全名為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ssessment Series 18000, 是一國際性安全及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標準。OHSAS之所以發展,主要為解決客戶群在面對諸多驗證機構自行開發的安衛管理系統驗證標準時,如何取捨之問題:以及取代知名度較高之BS8800(僅為指導綱要,而非驗證標準)而成為可正式驗證之國際標準。客戶常因上述徵結未能理清,而采觀望態度。其實大家都明了安衛管理系統之建置乃刻不容緩之事,其較諸品質及環境管理系統之建置,雖少了生意導向之誘因,卻多了尊重員工生命財產這形象。為了解決上述徵結,各大驗證機構(如SGS,BSI,NSAI,Standards Australia, BVQI, LRQA等)乃參考既有安衛管理系統標準(如ISA 2000,BS 8800,NSAI SR 320, AS/NZ 4801, SafetyCert, OHSMS, LRQASMS 8800等),共 同發展出OHSAS 18000。OHSAS 18001規範之架構與ISO14001一致,亦循PDCA持續改善模式設計,而OHSAS 18002實施指導綱要之內容則多所參考ISA 2000。
OHSAS 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素
4.1 一般要求事項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一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本(4) 節將說明此系統的要求。
4.2 安全衛生政策
組織應有高主管授權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清楚陳述整體安全衛生目標與改善安全衛生績效之承諾。該政策應:
對組織之安全衛生風險的性質及規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續改善之承諾;
包括對至少符合目前適用的安全衛生法令規章及組織須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項之承諾;
已文件化、實施及維持;
傳達給所有員工,使其認知個人的安全及衛生責任;
可向利害相關者公開;
以及定期審查以確認該政策保持對組織的相關性及合宜性。
4.3 規劃
4.3.1 危害鑒別、風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規劃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持續鑒別危害、評估風險及實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應包括: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動;
所有人員進入工作場所之活動(包括分包商及訪客);
工作場所中由組織或其他單位所提供之設施。
組織在設定本身的安全衛生目標時,應確認已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及控制的效果納入考慮。組織應此項資訊文件化並保持其更新。
組織之危害鑒別及風險評估的方法應:
依據組織之相關範圍性質及時機定義,以確保其為主動式而非被動式;
提供風險之分類及鑒別那些將被4.3.3節及4.3.4節所定義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風險;
與運作經驗及使用風險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提供資訊輸入以決定要求、訓練需求之鑒別及(或)作業管制之發展;
提供需求行動之監督以確認其實施之有效性與適時性。
備考:危害鑒別風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詳細指導崗要,見OHSAS 18002。
4.3.2 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
組織應建立度維持一程序,以鑒別並取得適用之法令規章與其它安全衛生要求事項。組織應保持此項資訊之更新。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之相關資訊應傳達給員工及其他利害相關者。
4.3.3 目標
組織於內部各個相關部門與階層,就建立並維持其文件化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在建立與審查目標時,組織應考慮到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本身的安全衛生危害及風險、技術面取捨與財務、作業及業務等要求事項,以及利害相關者的觀點。目標應與安全衛生政策一,包括對持續改善的承諾
4.3.4 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組織應制定並維持一個或多個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以達成其目標。方案中應包括如下之文件:
(a)組織內各個相關與階層為達成目標之權責分工;以及
(b)達成目標之方法與時程。
安全衛生管理方案應於定期及規劃之段審查。必要時,應修訂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以說明組織之活動、產品、服務或運作狀況的變更。
4.4 實施與運作
4.4.1 架構與責任
對於管理、執行及驗證組織活動、及製程中具有安全衛生風險之人員,其角色、責任及許可權應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導溝通,以促進安全衛生管理。高階主管負有職業安全衛生之最終責任。組織應指派高階主管中之一員(例如大型組織中之執行委員會成員)為管理代表以負特殊責任,並確認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在組織中所有地點及領域的運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項適切地實施及執行。管理階層應提供實施、管制及改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所需要的資源。
備考: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門技能、技術及財務的資源。
組織的管理代表應具有界定之角色、責任及許可權以進行下列任務:
確認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各項要求是根據本標準而建立、實施及維持的;
確認向高階主管報告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績效以供審查,並做為改進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依據。所有負管理責任者應展現其對安全衛生績效改善的承諾。
4.4.2 訓練、認知及能力
在工作場所中擔任可能造成安全衛生衝擊之工作的人員,應具備能力。能力應以適當的學歷、訓練及(或)經驗加以界定。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確認各相關部門與階層的人員具有下列之認知:符合安全衛生政策與程序以及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各項要求的重要性;
員工之作業活動對安全衛生所造成之實際或潛在的安全衛生效益;
為了符合安全衛生政策與程序以及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各項要求,包括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之要求(見4.4.7節),每個人所必須扮演的角色和負擔的責任;
偏離特定作業程序時可能造成的後果。
訓練程序應考試不同階層員工之:(a) 責任、能力及讀寫能力;以及(b) 風險。
4.4.3 諮詢及溝通
組織應有適當的程序,以確認能向員工及其他利害相關者傳達及諮詢適切的安全衛生資訊。員工之參與諮詢的安排應予以文件化,並通知利害相關者。
員工應:(a) 參與政策及程序之 發展與審查以管理風險;
(b) 被諮詢如有任何改變會影響工作場所之安全衛生;
(c) 被告知安全衛生相關事務;
(d) 被通知誰是安全衛生員工代表,以及誰是特定管理代表(見4.4.1節)。
4.4.4 文件化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用的書面或電子形式之資訊,以
(a) 說明管理系統的核心要項,以及彼此間的關連;
(b) 供做相關文件的指南。
備考:為求有效及效率,保持文件化之最低限度是為重要的。
4.4.5 文件及資料管制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備能管制本標準所要求的各項文件及資料,以確認:
文件易於檢索;
視情況需要定期審查和改訂文件及資料,並由權責人員認可其適切性;
在所有關係到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效運作之重要作業地點都可以取得相關文件 及資料的現用版本;
卻進地將失效的文件及資料自所有發行處和使用處收回,否則要確保其不被誤 用;
為法律及(或)保存知識目的而保留的檔案文件及資料有適當標明。
4.4.6 作業管制
組織應鑒別出那些作業與活動項目是與已人需使用控制方法的風險有關,組織應規劃包括維修在內的上述活動,透過下列各項方式以確認作業時能符合規定的條件:
(a)建立並維持文件化之程序並能涵蓋如缺少那些程序時可能造成偏離安全衛生政策和目標之情況;
(b) 在這些程序中明訂作業準則;
(c)建立並維持有關於組織所購買及(或)使用的商品、設備和服務中可鑒別之相關安全衛生風險的程序,同時把相關程序與其要求傳達給供應商和承包商;
(d)建立並維持設計工作場所、製程、安裝、機械、作業程序及工作組織的程序,包括順應員工能力,並消除或其源頭之安全衛生風險。
4.4.7 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計書及程序,以鑒別可能發生和回應所發生之意外事件及緊急狀況,並防止或減輕此類事件所可能造成的疾病及傷害。應審查其緊急事件準備與應變計劃及程序,特別是在意外事件或緊急善發生這后。如實際可行,組織應定期測試這些應變和諧。
4.5 檢查與矯正措施
4.5.1 績效量測與監督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定期監督與量測安全衛生績效。此程序應提供:
適合組織需求之定性及定量的量測方法;
監督組織安全衛生目標之達成程度;
主動式績效量測以監督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作業準則、適用之法令及規章要求;
被動式績效量測以監督意外事件、疾病事故(包括虛驚事件)及其他缺乏安全衛生績效的歷史證據;
足夠幫助後續矯正及預防措施分析之與量測的結果及資料的記錄。
如監督設備是用於監督與量測績效,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校正和維修該設備。校正和維修活動之及結果應加以保存。
4.5.2 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界定權責,並:
處理及調查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狀況;
採取行動以減輕因意外事件、事故或不符合善所造成的影響;
展開並完成矯正預防措施;
確認採取之矯正及預防措施的有效性。
此程序應要求所有提議之矯正及預防措施,應於實施前藉由風險評估過程加以審查。採取任何矯正或預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實際或潛在之不符合狀況的根本原因時,應根據問題的大小和安全衛生風險的程度採取適當的作法。由於矯正及預防措施所產生的文件化程序之變更,組織應實施並記錄之。
4.5.3 記錄及記錄管理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程序,以進行安全衛生記錄的鑒別、維護及處置。這些記錄應包括稽核及審查結果。安全衛生記錄應清楚易讀、可辨識,並可追溯到相關的活動。安全衛生記錄的保存與維護應做到容易檢索,保護其不受到損壞、變質或遺失,而且應規定並記錄其保期限。記錄應以適合於系統與組織的方式維護,以展現其符合本規範。
4.5.4 稽核
組織應建立並維持一個稽核方案與適當的程序,並能定期執行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稽核工作,以判斷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是否符合安全衛生管理的各項規劃事項,包括本規範的要求在內;
實施與維持;
有效滿足組織的政策及目標;
審查以往的稽核結果;
將稽核結果之資訊提交管理階層。
稽核方案包括時程,應以組織活動的風險評估結果與以往的稽核結果為依據。稽核程序中應包括範圍、頻率、方法與能力,以及執行稽核工作懷結果報告的責任與要求。稽核應保持獨立性,儘可能由對被檢查活動不具直接責任的人員執行。
備考:此處之"獨立性",不必要表示為組織之外部。
4.6 管理階層審查
組織的高階主管應依其自行決定的時程審查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確認其持續適用性、適切性及有效性。管理階層審查的過程,應確保管理階層審查的過程應確保管理階層能獲得必要的資訊以進行評估。審查過程與結果應予以文件化。管理階層審查應依據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稽核結果、情勢的變化以及持續改善的承諾,提出修改的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政策、目標及其他構成要項的可能需求。
第一條為了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
第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勞動者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五條職業健康檢查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體檢機構)承擔。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應當客觀、真實,體檢機構對健康檢查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第十一條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第十二條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複查時可根據複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
第十四條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當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第十五條體檢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體檢機構除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外,還應當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
第十六條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並將匯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二)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九條勞動者有權查閱、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的規定,未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治理,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健康損害後果的,
可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
(二)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作業的;
(四)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的。
第二十二條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的規定,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到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二十三條承擔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批准機關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批准範圍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
(二)不按規定履行法定職責的;
(三)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及本辦法規定,未報告取業病、疑似職業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弄虛作假的,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略)
附件2 職業健康檢查表(略)
附件3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性健康檢查表(略)
建立OHSAS體系的目的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標準是1999年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V)等13個組織提出的,是繼ISO9000、ISO14000之後又一世界各國通用的管理標準。1999年10月中國國家經貿委頒布了中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
職業安全衛生問題與環境問題一樣,日益受到各國的關注,企業實施OHSAS18000,通過建立、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從而達到對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有效控制,保護員工及相關方的安全和健康。實施OHSAS18000可以明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中國入世以後,為兌現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安全認證成為強制性認證內容之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2001於2002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體系標準介紹
OHSAS發展歷史
一、世界發達國家各自建立標準
1996年英國頒布了BS8800《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指南》
1996年美國工業衛生協議制定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
1997年 澳大利亞/紐西蘭提出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原則、體系和支持技術通用指南》草案
日本工業安全衛生協議(JISHA)提出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導則》
挪威船級社(DNV)制訂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認證標準》
1999年 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V)等13個組織提出了職業安全衛生評價系列(OHSAS)標準,即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規範》、OHSAS1800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OHSAS18001實施指南》。
1999年10月 中國國家經貿委頒布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試行標準》(內容與OHSAS18000基本相一致)
二、OHSAS的國際化情況:
ISO/TC176--87年發布ISO9000標準
ISO/TC207--96年發布ISO14000標準
ISO組織自90年代中後期一直努力把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國際化
1996年9月5日-6日召開專門會議,44個國家及IEC、ILO、WHO等6個國際組織參加,未達成一致。
1997年1月又召開了技術工作委員會(TMB)會議,會議決定職業安全衛生暫不發布國際標準。
因此,目前職業安全衛生沒有國際標準,各組織可選擇相應標準進行貫標和通過認證。
三、為什麼會出現職業安全衛生
1、國際貿易的要求
世界各國均需希望能在相同成本下參與競爭,發達國家特別在意第三世界國家使用廉派的童工,惡勢的生產環境,間隔的廠房下生產的低成本產品,從而使競爭不平等。
2、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需要
3、職業安全衛生主要是解決人權的問題
OHSAS的發展前景
一、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一體化思想
1、關貿總協定(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協議的要求"各國不應由於法規和標準差異而造成非關稅貿易壁壘和不公平貿易,應盡量採用國際標準"。
2、和ISO9000、ISO14000模式一致,易於評估
二、我國發展職業安全衛生的條件
1、有多年的安全管理系統經驗,各企業均有相應的方針、目標各種安全制度
2、大多數企業已有ISO9000、ISO14000管理體系的運行經驗
3、我國新的安全法規出台,如職業安全衛生法或安全生產法為推行OHSAS準備了堅實的基礎
4、我國有一大批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檢測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夠承擔OHSAS的技術評估。
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作用
1、通過實施OHSAS可以明顯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2、改善作業條件,提高勞動者身心健康,提高勞動效率
3、職業事故和職業病能增加財產損失和醫療補償費用,提高成本
4、增強企業社會影響力,擴大市場
OHSAS運行模式
一、PDCA是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運行基礎:
PDCA循環圈是OHSAS18000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運行基礎,同時也是14000,ISO9000管理體系的運行基礎,實際上PDCA循環圈是所有現代管理體制的根本運行方式
P--計劃:1、確定組織的方針、目標
2、配備必要資源
3、建立組織機構、規定相應職責、許可權和相互關係
4、識別管理體系運行的相關活動或過程,並規定活動或過程的實施程序和作業方法等。
D--行動:按照計劃所規定的程序(如組織機構程序和作業方法等)加以實施。實施過程與計劃的符合性及實施的結果決定了組織能否達到預期目標,所以保證所有活動在受控狀態下進行是實施的關健。
C--檢查:為了確保計劃的有效實施,需要對計劃實施效果進行檢查衡量,並採取措施、修正、消除可能產生的行為偏差。
A--改進:管理過程不是一個封閉的系統,因而需要隨管理活動的深入,針對實踐中發現的缺陷、不足變化的內外部條件,不斷對管理活動進行調整、完善
戴明模型下一個動態循環,不斷上升的螺漩。
OHSAS術語與定義(共17個術語)
一、事故:
--造成死亡、職業病、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
相應法規:
--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規定》
--1987年頒發的《職業病範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
--衛生部頒發的《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
二、審核:
--制定活動和有關結果是否符合計劃的安排,以及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實施並適用於實現組織的方針和目標的一個系統化的驗證過程。
三、持續改進:
--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過程,目的是根據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從總體上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
--持續改進不必發生於活動的所有方面。
四、危害:
--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可理解為危險源或事故隱患
--從本質上講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質和能量、有害物質失去控制而導致的意外釋放或有害物質的泄露,散發這兩方面因素,如液化器,氧氣瓶
按導致事故、危害直接原因進行分類:
物理性
化學性
生物性
心理與主觀性
生理性
行為性
其他
五、危險:
--持定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後果的結合。
可能性:是指導致事故發生的難易程度
嚴重性:是指事故發生后能夠組織帶來多大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其中任何一個不存在,則認為這種危險不存在。
如有電擊可能性的地方,人員不能進入則認為不存在危險。
六、危害辨識:
--識別危害的存在並確定其性質的過程
即識別危險源
辨識範圍主要是廠址、廠區平面布局、建築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有害作業和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搶救設施及輔助生產生活衛生設施等。
確定其性質,如桌子(拌倒人或火災)確定是火災還是拌倒人
七、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事件的發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並未造成任何損失,因此說事件包括事故
對於沒有造成職業病、死亡、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事件可稱之為"未遂過? quot;。
事件包括未遂過失。
八、相關方:
--關注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狀況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可以是團體,也可以是個人。
關注狀況或受影響
相關方主要有:
1)與組織相鄰的,如鄰廠、周圍的居民下風向的企業,河流的下游等;
2)與組織的經營生產活動相關的,如股東供方、客戶和員工;
3)銀行、政府部門、勞動及環境保護組織等。
九、不符合:
--任何能夠直接或間接造成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或作業環境破壞的違背作業標準、規程、規章或管理體系要求的行為或偏差。
分為嚴重和一般不符合
嚴重不符合的情況
體系系統性失效;
體系區域性失效;
有嚴重後果。
十、目標:
--組織制定的為激發員工安全表現行為,並預期必須要達到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目的,要求和結果
目標應可分解為獨立的指標
盡量管理量化
指標應可測量
十一、職業安全衛生:
--影響作業場所內員工、臨時工、賢?ぁ⑼飫慈嗽焙推淥?嗽卑踩?虢】檔奶跫?鴕蛩亍?br> 進入作業場所的任何人安全與健康的保護
不包括職工其他勞動權利和勞動報酬的保護,也不包括一般的衛生保健和傷病醫療工作。
作業場所一般說來是組織生產活動的場所。
十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組織全部管理體系中專門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部分包括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所需的組織機構,規劃活動、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
十三、組織:
--具有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或社團
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
十四、績效:
--組織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在控制和消除職業安全衛生危險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和達到的效果。
績效是可測量的,如職業病減少多少,未發生事故等。
十五、危險評價(風險評價):
--評價危險程度並確定其是否存在可承受範圍的全過程
是針對存在的危險源的發生危害的可能性和嚴重性進行分析,以確定這種危害是否可接受。
可能性:採取數學方法,最後得出一個綜合指標來實現
嚴重性:通過工程學的方法分析
是否可接受的判斷需根據相關的知識,如法律、法規及組織具體情況加以確定,一般說來,這個標準或界限值不是一成不變的
十六、安全:
--免遭不可接受危險的傷害
經過危險評價,確定了不可接受的風險,那麼它就要採取措施將不可接受危險降低至可容許的程度,使人們避免遭受到不可接受危險的傷害。
十七、可接受的危險:
--組織根據法律義務和職業安全衛生,將危險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

如何實施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與環境、質量管理體系有著共同的管理原則,所以在體系建立上也有許多相似之處。對於不同組織,由於其組織特性和原有基礎的差異,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過程不會完全相同。但總體而言,組織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應採取如下步驟:
領導決策
組織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需要領導者的決策,特別是最高管理者的決策。只有在最高管理者認識到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必要性的基礎上,組織才有可能在其決策下開展這方面的工作。另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建立,需要資源的投入,這就需要最高管理者對改善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行為做出承諾,從而使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實施與運行得到充足的資源。
成立工作組
當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決定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后,首先要從組織上給予落實和保證,通常需要成立一個工作組。工作組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工作組的成員來自組織內部各個部門,工作組的成員將成為組織今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運行的骨幹力量,工作組組長最好是將來的管理者代表,或者是管理者代表之一。根據組織的規模,管理水平及人員素質,工作組的規模可大可小,可專職或兼職,可以是一個獨立的機構,也可掛靠在某個部門。
人員培訓
工作組在開展工作之前,應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及相關知識的培訓。同時,組織體系運行需要的內審員,也要進行相應的培訓。
初始狀態評審
初始狀態評審是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基礎。組織應為此建立一個評審組,評審組可由組織的員工組成,也可外請諮詢人員,或是兩者兼而有之。評審組應對組織過去和現在的職業安全衛生信息、狀態進行收集、調查與分析,識別和獲取現有的適用於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這些結果將作為建立和評審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確定體系的優先項,編製體系文件和建立體系的基礎。
體系策劃與設計
體系策劃階段主要是依據初始狀態評審的結論,制定職業安全衛生方針,制定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確定組織機構和職責,籌劃各種運行程序等。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文件編製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具有文件化管理的特徵。編製體系文件是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建立與保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並保證其有效運行的重要基礎工作,也是組織達到預定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評價與改進體系,實現持續改進和風險控制必不可少的依據和見證。體系文件還需要在體系運行過程中定期、不定期的評審和修改,以保證它的完善和持續有效。
體系試運行
體系試運行與正式運行無本質區別,都是按所建立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手冊、程序文件及作業規程等文件的要求,整體協調地運行。試運行的目的是要在實踐中檢驗體系的充分性、適用性和有效性。組織應加強運作力度,並努力發揮體系本身具有各項功能,及時發現問題,找出問題的根源,糾正不符合併對體系給予修訂,以儘快渡過磨合期。
內部審核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內部審核是體系運行必不可少的環節。體系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運行,組織應當具備了檢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要求的條件,應開展內部審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者代表應親自組織內審。內審員應經過專門知識的培訓。如果需要,組織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或主持審核。內審員在文件預審時,應重點關注和判斷體系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及一致性;在現場審核時,應重點關注體系功能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檢查是否按體系文件要求去運作。
管理評審
管理評審是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整體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者代表應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供最高管理者評審。最高管理者應對試運行階段的體系整體狀態做出全面的評判,對體系的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評價。依據管理評審的結論,可以對是否需要調整、修改體系做出決定,也可以做出是否實施第三方認證的決定。當組織按上述步驟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還需著重注意幾個問題。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應結合組織現有的管理基礎
一般組織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上,都存在著原有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資源等。而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建立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實際上是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改善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行為,達到持續改進目的的一種新的運行機制。它不能完全脫離組織的原有管理基礎,而是在標準的框架內,充分結合組織的原有管理基礎,進而形成一個結構化的管理體系。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是一個動態發展、不斷改進和不斷完善的過程。

諮詢程序


步驟一:標準宣貫
諮詢組對被諮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領導層、管理層和骨幹層進行集中動員和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OSHMS試行標準)的產生髮展和現狀
企業建立和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的意義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的基本內容、特點和運行模式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ISO14000標準與ISO9000標準的相互關係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基本過程和重點、難點
各部門和各級領導在建立和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中的職責
步驟二:內審員培訓
對企業選定的內審員進行系統培訓,包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講解及練習
審核程序講解
審核技巧、方法、要求、案例練習
複習及考試(考試合格者頒發內審員合格證書)
步驟三:初始狀態評審指導
諮詢組向企業體系建立工作小組講解初始狀態評審的內容方法並與工作小組一起對企業進行初始狀態評審,主要內容包括:
辯識組織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分級
明確適用於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評價組織對於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
評審過去的事故經驗、賠償經驗、失敗結果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評價
評價投入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的現存資源的作用和效率
識別現存管理體系與標準之間的差距
步驟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策劃
根據初始狀態評審的結果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關鍵要素進行策劃
確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和職責
確定職業安全衛生方針、重大危險源分級、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和指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步驟五:體系文件編寫指導
諮詢組對企業文件編寫小組講解如何編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文件
講解職業安全衛管理體系文件的基本要求和內容,手冊,程序文件編寫的內容和方法
實例分析和討論
步驟六:文件評審及修改
文件編寫小組通過諮詢師的指導進行文件編寫。在完成第一稿文件后,諮詢師將會在預定的時間內對文件初稿進行修改,並提交文件修改意見,與企業有關人員進行討論並修訂。體系文件最終同時提交企業領導和諮詢委員會進行審定並定稿。
步驟七:體系開始試運行
文件定稿后企業最高領導者正式發布文件,體系開始進入試運行階段。企業在諮詢師指導下,對各部門各級人員進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和文件相關內容的培訓。各部門根據文件要求進行體系試運行,同時做好運行記錄。
步驟八:內審指導及協助整改
體系通過三個月左右的試運行后,諮詢師指企業內審員制定內部審核計劃並實施內審。
內審結果將提交管理層。在認證審核前應至少做兩次內審。對內審中發現的問題,企業在諮詢師指導下進行整改。
步驟九:管理評審
根據內審結果和文件的要求,企業進行管理評審。管理評審應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對體系的有效性和充分性進行評審,提出改進意見,使得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不斷完善。
步驟十:模擬審核和認證準備
諮詢委員會將組織模擬審核小組,按照認證機構的審核程序和要求對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進行全面審核,儘可能找出體系中的問題,同時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模擬審核的結果,協助企業做認證審核前期的有關工作,使認證審核能夠順利通過。

體系建立


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一般要經過OHSMS標準培訓、制定計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現狀的評估(初始評審)、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設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編寫、體系運行、內審、管理性複查(或稱管理評審)、糾正不符合規定的情況、外部審核等基本步驟。
在建立OSHMS管理體系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充分認識到不同組織之間的區別和具體生產條件的不同。也就是說,不能照搬照抄其他組織所建立的OSHMS管理體系。
第二,不同的管理層次需要對標準的條款有不同程度的理解和認識,層次越高,理解和認識的程度應該越深刻。換句話說,只要求具體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和操作人員學習該標準是遠遠不夠的,組織管理層,特別是高級管理層的每個人都必須掌握該標準,對該標準有充分的理解。否則,所建立的管理體系是無法保持和實施的。
第三,OSHMS標準所提供的只是管理標準,也就是說是一種管理方法,如果沒有最高管理層的承諾,如果離開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心、能力、態度和主觀能動性,按照該標準所建立的管理體系文件寫得再好,也達不到預期的目的。
學習與培訓
由外部專家或諮詢機構對組織管理層和專門推行小組成員以及全體職工進行OSHMS標準培訓,是開始建立OSHMS體系時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最高管理層深入理解該標準,才能真正把建立OSHMS體系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組織最高管理層才會作出應有的承諾。只有專門推行小組成員全面理解標準,建立OSHMS體系的工作才能夠得以正確規劃和推動。培訓工作要分層次、分階段進行,而且必須是全員培訓,中層以上幹部必須重點培訓,要運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要廣泛、深入,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參與,造成一個貫標聲勢。作為組織領導和管理層,必須掌握OSHMS標準的基本內容、原理、原則,並且理解標準的內涵。
學習中應抓住以下幾個要點:
(1)深刻理解和掌握標準中17個要素的邏輯內涵。領導和承諾是核心,“方針”是導向,“組織、資源和文件”是基本資源支持,“風險辯識評價和風險控制”是實現事故預防的關鍵,“計劃和實施、監測”是實現過程式控制制的基礎,“審核和評審”是糾正完善及自我維護的保障。體現了以領導和承諾為核心,以方針目標等要素為支持,以審核和評審實現自我監督與持續改進的整體思想。
(2)結合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管理,突出整體思維觀;把“領導與承諾”和“一把手負責制”結合起來;把強調風險評價和事前預防結合起來;把“計劃”及“實施與監測”和強調生產作業現場的“人、機、環”協調運行結合起來;把“審核與評審”與傳統的監督檢查結合起來。
(3)結合本組織的實際學習標準。學習標準要做到理論聯繫實際,與本組織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只有從實際出發,才能真正掌握標準的內涵,理解其實用價值。
制定計劃
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是一項十分複雜和涉及面很廣的工作,沒有詳細的工作計劃是無法按期完成的。通常情況下,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需要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據此可以採用倒排時間表的辦法制定計劃。例如,假定組織確定1999年12月接受外審,外審前的所有工作必須在2002年12月前完成,依次可以排出2002年11月至2002年10月的總計劃表。
除了排出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工作總計劃表和每項具體工作的分計劃表外,制定計劃的重要內容是提出資源需求,報組織最高管理層批准。
現狀調查與評估(初始評審)
充分理解和掌握OSHMS標準后,對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現狀進行調查和評估,也稱為初始評審。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現狀調查(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機構、人員的職能分配與適合情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規章、適用的國際公約、國內法規、標準、指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針、目標及其貫徹情況,近年來組織的事故情況和原因分析等);二是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確認存在的問題並對照強制性規定找差距;三是最高管理層對現狀、差距和存在問題的原因給予審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現狀調查與評估結果將作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設計的基礎。
任何組織,不論其經營管理水平如何,規模大小如何,客觀上總是存在著一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因此,在按照標準選擇OSHMS體系要素前,應對組織現存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狀況進行詳盡的調研,重點圍繞體系文件、各類資源與人員條件、OSH管理與控制現狀、以及體系運行水平等方面,評價運行的可行性、有效性,從而找出固有體系要素在構成、運行、協調、監督中的缺陷。通過對現有體系要素的對照分析,為重新選擇要素提供依據。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設計
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必須在現狀調查(初始評審)的基礎上做好體系設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設計主要包括5個步驟。
第一是確定職業安全衛生方針。
第二是職能分析和確定機構。組織管理機構的確定是分配職能和確定管理程序的基礎,在分配職能和編寫程序文件之前,必須先進行職能分析和確定機構,確定機構時,要堅持精簡效能的原則,盡量避免和減少部門職能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