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鴻荃

清朝工部尚書

廖鴻荃(1778~1864年),初名金城,字應禮,號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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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祖籍將樂縣,后遷侯官縣(今福州市區)。清嘉慶十四年(1809年),進士第二。授編修,累升至工部尚書、經筵講官,賜紫禁城騎馬。道光元年(1821年)八月,典試陝甘,生平總裁會試一次,典鄉試、分校京兆試各三次,參與朝考閱卷,殿試讀卷,又督學江蘇、浙江等省,可謂“門生半天下”。朝廷以其謹慎可任大事,重要水利工程皆命鴻荃督辦。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督修盛京工程;次年,署漕河總督,採取堵漫口挽黃河歸故道之法,既省費,又便民。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黃河中牟決口,奉命督辦。朝廷派禮部尚書麟魁分駐東南二壩,鴻荃親臨西壩工地,晝夜搶堵決口。次年二月,堵口工程將竣,風雨大作,黃河猛漲,東壩埽眼出現險情,鴻荃不以西壩未失申辯,會奏請罪。不久,罷歸。道光三十年(1850年)赴京,以四品京堂候補,留纂《實錄》兩年,進呈476卷。咸豐二年(1852年)冬,以太常寺卿致仕,賞還尚書銜。回里督辦團練太平軍屢陷郡邑,鴻荃會同地方文武及各紳耆“募丁壯,聯鄉團,編保甲,籌賑”,省城賴以安寧,受賞戴花翎同治三年(1864年),重宴鹿鳴,特加太子少保銜。卒謚“文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