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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強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韓強,男,山東萊州人,1978年9月生於遼寧鳳城。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學博士。現任科研處副處長、融資租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教育法制專業委員會理事。學術研究領域為民商法,講授《民法學總論》、《物權法學》、《債法總論》、《民法學原理》等課程。2015年榮獲寶鋼優秀教師獎,;2014年榮獲教育部霍英東青年教師獎;2014年入選上海市曙光計劃,榮獲上海市“曙光學者”稱號;2012年榮獲華東政法大學首屆中金緣法獎教金;榮獲華東政法大學第15、18、19、20、21屆“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稱號。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法律文明史”子項目“現代私法的變革”等各級各類研究課題10餘項。出版專著《民商法解釋與學說》(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法律因果關係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學校的法律治理》(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法學》、《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政治與法律》、《北大法律評論》等權威、核心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
1997年入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系,2007年於華東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導師為著名法學家何勤華教授。2009年起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從事博士后研究,合作導師為著名法學家孫憲忠教授。2004年起在華東政法大學任教,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教研室副主任等職務。2012年起擔任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2014年入選上海市“曙光計劃”。
徠為民法基礎理論,側重於債法總則、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研究。
《人格權確認與構造的法理依據》,《中國法學》2015年第3期。
《違約金擔保功能的異化與回歸——以對違約金類型的考察為中心》,《法學研究》2015年第3期。
《情勢變更原則的類型化研究》,《法學研究》2010年第4期。
《物件保有人責任研究》,《中外法學》2013年第2期。
《流浪動物損害責任的個案解析》,《法商研究》2013年第4期。
《施工人責任和地下設施責任研究》,《中州學刊》2013年第12期。
《妨礙通行物品侵權責任研究》,《法學》2012年第10期。
《動產物權變動規則的“約定例外”》,《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6期。
《民法典的政治和政策解讀》,《浙江社會科學》2008年第12期。
《真實的立法與立法的真實》,《法學論壇》2005年第6期。
《法律因果關係理論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學校的法律治理》(合著),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2015年獲得寶鋼優秀教師獎。
教育部第十四屆霍英東青年教師獎。
華東政法大學第十五屆、第十八屆、第十九屆“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稱號。
中金緣法獎教金。
卡西歐獎教金。
市申銀萬國獎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