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教育局
海口市教育局(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Hiakou City),為主管全市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39號),設置海口市教育局,為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2007年12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下放第一批行政權項的決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65號),將“轄區學校初中、小學、幼兒園等教師資格的認定”等3項行政權項下放各區教育部門。
核定海口市教育局行政編製35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製5名。其中:正、副局長4名,紀檢組組長1名,辦公室8名(其中工勤人員5名),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基礎教育處、職業和成人教育處、教育督導處各4名,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3名。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組長(副處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6名,其中:辦公室3名,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基礎教育處、職業和成人教育處、教育督導處各2名,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1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2020年10月20日,被評為“全國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二)增加的職責
1. 根據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下放行政管理事項的決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6號),增加“省內高中學籍的備案確認”等4項行政管理事項。
2. 協調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三)加強的職責
1.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
2.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基礎教育教學改革,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擬定本市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規劃和協調管理本市各級各類教育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管理信息的統計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組織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薄弱地區傾斜;負責本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本市教育督導和教育評估工作;對區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履職情況和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對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監測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
(五)負責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統籌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農村、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六)負責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和市級教育經費及境外對本市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定有關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和規定;監督各區教育財政撥款經費的執行和使用情況及其他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七)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負責教育系統科研規劃,協調和指導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審定教材與教學參考資料;負責招生計劃、升學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市語言文字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開展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十)承擔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指導各區教育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起草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計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辦公現代化和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受理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協同有關部門完成聯審、聯辦事項;組織或參與相關會審、評審和勘查論證工作;負責政務窗口的接待、諮詢工作;負責受理與行政許可和審批有關的政策法規和辦件的諮詢。
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統戰、雙擁、計生、教代會、工會、共青團、婦女、少先隊、文明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學校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組織人事處(語言文字應用管理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人才建設、師資培訓、工資社保、老幹部服務;管理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幹部;組織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負責教師表彰獎懲工作;擬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指導檢查學校和社會文字規劃工作;協助開展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上級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綜合性政策的調研工作;擬定本市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進行指導;負責對規範性文件進行法核;負責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普法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計劃財務處
負責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投資計劃;管理市屬學校的基建投資;組織編製局機關和市屬學校經費預算;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各項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協同有關部門監管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全市教育事業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按有關規定履行財務管理職能。
基礎教育處
負責本市基礎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參與學校布局調整規劃;組織選定基礎教育的教材,審定市編鄉土教材和教輔資料;參與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配備工作;負責學前教育、基礎教育學校招生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監管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工作。
教育督導處(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擬定全市教育督導的指導性文件和評估指標體系;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組織對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情況進行年檢和複查;組織對全市中等及以下各類教育機構辦學水平、教育質量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的有關工作;指導區教育督導機構開展工作。
職業成人教育處
負責本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青壯年掃盲的管理工作;擬定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指導文件,制定教學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設置;負責職業教育學籍管理;統籌規劃農業科技教育結合工作;會同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負責監管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
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
負責本市中小學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管理工作,擬定有關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全市中小學開展文藝、體育競賽活動;負責組織學校及學生參加國際、國內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參與開展專業教材建設;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監管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
核定海口市教育局行政編製35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製5名。其中:正、副局長4名,紀檢組組長1名,辦公室8名(其中工勤人員5名),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基礎教育處、職業和成人教育處、教育督導處各4名,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3名。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組長(副處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6名,其中:辦公室3名,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基礎教育處、職業和成人教育處、教育督導處各2名,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1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市教育局局長)。
1985.09--1989.06齊齊哈爾師範學院生物系生物專業學習,獲理學學士學位
1989.07--1999.10 黑龍江黑化集團公司子弟學校教師
1999.10--2002.04 黑龍江黑化集團公司教育中心子弟學校黨支部副書記兼副校長
(期間:2000.01--2001.09在東北師範大學教育學原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
2002.04--2003.12 黑龍江黑化集團公司高級中學校長、書記
2003.12--2004.03 黑龍江黑化集團公司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子弟學校教學副校長
2004.03--2009.08 海口市第九中學校長(正科級)
2009.08--2012.10 海口市第四中學校長(副處級)
2012.10--2015.08 海南華僑中學黨委書記(期間:2013.09--2016.01在中南大學軟體學院軟體工程專業學習,獲工程碩士學位)
2015.08--2016.05海南華僑中學校長、黨委書記
2016.05--2017.07 海南華僑中學校長
2017.07-- 海口市教育局黨組書記、海南華僑中學校長。
(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主持黨組全面工作。負責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審、師資培訓、語言文字等工作。分管黨委辦、人事處,聯繫市教育研究培訓院工作。
主要工作經歷:
1989.07—2004.12海南師範學院科員、科長、副處長。
(期間:2003.09—2004.12 掛職海南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副處長)。
2004.12—2010.10 海南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副調研員、副處長。
2010.10—2014.07 海南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常務副主任(正處級)。
2014.07— 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正處級)。
(市政府總督學、黨組成員)。
負責學前教育、普通教育、特殊教育、民辦基礎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督導、教育交流、中小學招生、統籌學校安全等工作。分管基礎教育處、政策法規處、教育督導處(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主要工作經歷:
1985.07—1991.09海口市第十中學教師。
1991.10—1994.05 海口市教育局科員。
1994.05—1996.03 海口市教育局團委副書記。
1996.03—2001.12 海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副科長(期間:1999.06吉林省教育學院中文專業本科自考畢業)。
2001.12—2006.02 海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2006.02—2006.11 海口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2006.11—2011.05 海口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1.05—2013.04 海口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3.04—海口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海口市政府教育總督學。
(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督查、行政審批、群眾來信來訪、節能減排、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農村教育、體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衛生防控和衛生安全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審批辦)、職業與成人教育處、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處。
主要工作經歷:
1976.07—1979.08 知青下鄉(南海農場)任團支部書記。
1979.08—1982.06 海南師範專科學校數學專業學習。
1982.06—1990.04 海南師範學院圖書館、校教工團委委員。
1990.04—1994.06 海南師範學院教務處副科長。
1994.06—1999.12 海南師範學院招生辦科長。
(其間:1999.08-2001.06在華中師範大學教育行政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
1999.12—2004.10 海南師範學院人事處副處長。
2004.10—2018.03 海口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8.03— 海口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海口市政府教育總督學。
(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計劃財務、審計統計、教育收費、校舍設計建設等工作。分管計劃財務處,聯繫市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工作。
主要工作經歷:
1991.07—1997.06 海南教育學院教師。
(其間:1995.07--1997.07在浙江省高師師資培訓中心教育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1997.06—2001.12 海口市教育局科員。
2001.12—2004.12 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長。
2004.12—2007.02 海口市教育局行政辦公室主任2007.02—2010.05 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長。
2010.05—2010.09 海口市教育局計財處處長。
2010.09— 海口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市考試中心主任、市教育局黨組成員)。
負責市考試中心工作。
主要工作經歷:
1991.07—1995.07 海口第九小學教師。
1995.07—2001.12 海口市考試中心科員。
(其間:1995.09-1998.07海南教育學院中文函授本科專業學習畢業)。
2001.12—2004.03 海口市考試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2004.03—2005.08 海口市勤工儉學辦公室副主任。
2005.08—2008.10 海口市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主任。
2008.10—2010.09 海口市考試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0.09— 海口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海口市考試中心主任。
(局紀檢組長、市教育局黨組成員)。
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建、幹部管理、文明建設、思想政治、統戰、雙擁、扶貧、計劃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關心下一代工作、聯繫人大、政協等工作。分管紀檢監察處,協助黨組書記分管黨委辦公室、局機關工會、局關工委。
主要工作經歷:
1994.07—1996.10 海口市教育局電教站科員。
1996.10—2001.12 海口市教育局辦公室科員。
2001.12—2005.06 海口市教育局行政辦公室副主任。
2005.06—2007.04 海口市教育局行政辦公室主任科員。
2007.04—2011.05 海口市教育局行政辦公室主任。
2011.05—2017.10 海口市教育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海口市第十二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2017.10— 海口市教育局黨組成員。
1、海口市考試中心
參與政府及社會各項考試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初高中會考、自學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組織各種考試的考風考紀教育,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本市考試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舞弊事件。
2、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訓院
負責全市教育科研的規劃和管理,從事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學校管理研究工作;擬訂我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計劃及實施方案,提出教材的使用建議;承擔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推廣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校本課程開發的指導和管理;負責教學評價的指導和研究,承擔全市教學質量市級檢測的命題,並進行試卷分析和反饋;承擔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為教師研修提供適宜的場所、設備設施、資料和服務,並參與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管理、督導和評估;為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教師繼續教育政策規劃提供諮詢服務。指導全市各區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校(園)本研修;探索多渠道辦學模式,積極與高等院校聯合辦學,滿足我市提高教師隊伍學歷層次的要求,為提高教師學歷教育和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服務;承擔市教育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海口市教育綜合服務中心
一、工作職責
(一)負責學校信息化設備、教學儀器配備以及實驗室建設。
(二)組織和指導學校的後勤管理工作。
(三)負責海口市教育城域網信息安全監管。
(四)開展和指導中小學生常見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五)負責組織學校衛生技術人員、電教人員和實驗管理人員業務培訓。
(六)配合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轄區內的學生進行健康調查研究,為轄區內的學生定期體檢。
(八)負責指導、檢查、監督、評估、考核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九)負責學校標準化建設管理。
(十)落實以“兩免一補”為主要內容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統籌本市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學生各項資助工作。
(十一)負責海口市教育局及海口市直屬各學校的人事檔案管理。
(十二)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海口市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內設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科)、裝備與信息科、綜合服務科(海口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 、檔案管理科等 4 個正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學生資助管理科)
負責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幹部培訓、老幹部服務和黨群、機關工會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內部規章制度;負責信訪、計劃生育、安全保衛等工作; 承辦人大、政協議案提案;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落實以“兩免一補”為主要內容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負責統籌本市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學生各項資助工作。
(二)裝備與信息科
負責各學校教學儀器、電化教學設備、實驗室建設的儀器訂購以及各事業單位辦公設備的採購工作;負責學校信息化建設、教學儀器設備以及實驗室建設的裝備計劃、經費預算、調撥分配和年終的統計匯總上報工作;收集、編製、儲存和提供發行各種電教教材軟體及資料;監督農村學校遠程教育項目工程的管理、應用;負責教學資源整合及資源庫建設,負責擬定我市現代教育技術裝備標準、管理辦法和評估細則;負責海口市教育專網、市教育局網站發展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海口市教育類網站信息安全監管、硬體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為我市教育系統提供信息技術服務。
(三)綜合服務科(海口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
指導學校的後勤管理工作;制定我市中小學勤工儉學的有關規定、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加強指導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的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監督、評估、考核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參與全市中小學校舍工程建設任務書的編製,協助項目學校對設計方案的評審,協調解決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參與主體結構及隱蔽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指導項目學校做好相關的技術檔案管理、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做好本地區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開展和指導中小學生常見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控工作;對基層學校衛生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和考察;開展學生衛生保健服務工作。
(四)檔案管理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保管海口市教育局及海口市直屬各學校的人事檔案管理;組織、指導、檢查、監督海口市直屬各學校的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定期接收、收集檔案,做好檔案的整理、統計、提供利用和存毀工作。
4、海南華僑中學
5、海口一中
6、海口實驗中學
7、瓊山中學
8、海口四中
9、海口二中
10、長流中學
11、瓊山華僑中學
12、靈山中學
13、海口海港學校
14、海南白駒學校
15、濱海九小
16、二十五小
17、港灣小學
18、五河源學校
19、海口體育學校
2020年10月20日,被評為“全國愛國擁軍模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