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炯

關炯

關炯(1879~1942年)宇炯之,從字行,湖北荊州人。

目錄

簡介


關炯早年創辦湖北普通中學及速成學堂。為1900年和1901年庚子辛丑併科舉人。1903年以同知銜任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會審官。任內於1905年12月8日發“大鬧會審公廨”案中,不畏英國陪審官、副領事德為門的強行霸和威脅,竭力捍衛中國的主權。1907年11月任江蘇通州知州。辛亥革命前夕加入同盟會。辛亥革命后再任上海會審公廨審判官。1913年審理“宋教仁案”中,果斷判移兇犯,迅速移交罪證,使宋案大白於天下。1925年“五卅慘案”時,頂住壓力,與陪審領事反覆爭辯,批駁工部局巡捕房的指控,釋放愛國學生。1927年會審公廨收回后辭職。1929年任江蘇印花稅局副局長,1931年3月升任局長。1932年5月任湖北省印花煙酒稅局局長。1933年2月免職。篤信佛教,去官后致力於宗教及慈善事業,1933年在大場創辦上海佛教慈幼院,自任院長。1937年八一三抗戰爆發后,作為救濟難民委員會的主要成員之一,利用自己的影響籌集捐款,建立難民收容所,並輸送難民參加新四軍。上海淪為“孤島”后,堅拒日偽誘惑,不出任偽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