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廣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
2007年9月30日,廣東省編辦《關於成立廣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機構編製問題的函》,同意成立廣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正處級事業單位,由廣東省水利廳管理。
2007 年12月28日,廣東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一)負責編製西江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治澇、供水等與水利有關的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協調西江流域區域和行業之間的水事關係。
(三)負責核定西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納污能力,並對水功能區的水質狀況進行監測。
(四)負責審核西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等。
(五)協助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廣東省河口灘塗管理條例》賦予的相關職責;協調珠江三角洲網河區和出海口門地區涉水有關事項。
(六)負責珠江河口整治建設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西江流域水資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承擔西江流域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地級以上市水事糾紛;指導區域水行政執法;受省水利廳委託代征相關水資源費。
(八)承擔省流域管理委員會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會議組織、計劃生育、信訪、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黨務、紀檢、監察、工會、工青婦等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工資、社保、職教、離退休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及綜合統計工作;負責財務預算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及項目建設經費使用管理;參與工程、科研及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申報和招標概(預)算審查以及竣工驗收、審計等管理工作。
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製西江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治澇、供水等專業規劃及水資源配置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核定西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納污能力,並對水功能區的水質狀況進行監測;負責審核西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等;負責西江流域水資源監控中心建設,負責推進流域管理信息化工作;協助擬定西江流域水資源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建設與管理科
負責局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局“三防”具體工作,協助制定本流域防洪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局科技創新工作;負責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珠江河口管理處
協助承擔《廣東省河口灘塗管理條例》賦予的相關職責,具體負責珠江河口相關資料的搜集整理;協助做好珠江河口綜合規劃和各專項規劃;協調珠江河口整治工程及灘塗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工作;協助珠江河口及網河區範圍內河道水域、岸線、灘塗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工作;負責珠江河口采砂管理監督工作。
肇慶辦事處
負責西江流域省管河道相關資料的搜集整理和科研組織工作;協助做好西江流域省管河道綜合規劃和各專項規劃;負責協調西江流域省管河道防洪、水資源等應急事件的現場處理;協助西江幹流範圍內河道水域、岸線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負責西江流域省管河道采砂管理監督工作。
(1)對西江流域片水資源、防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負責查處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流域機構辦理的水事違法案件。協助查處本省範圍內跨流域的水事違法案件。調解西江流域片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水事糾紛,協助調解跨流域片的水事糾紛。
(3)負責查處西江流域片發生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中央、省級媒體披露以及地方水政監察機構請求辦理的重大水事案件。
(4)組織西江流域片水政聯合執法行動,參與上級組織開展的專項聯合執法行動。指導、監督、協調西江流域片水政監察工作。
(5)受廳委託代征水資源費等水行政規費。
(6)承辦上級和領導交辦的案件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