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傅浚撰。浚字汝源,
南安人。
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工部郎中。正德癸酉,
浚督理遵化鐵廠,創為此志。自建置山場,迄於雜職,凡二十三目。冠以公署、
鐵廠二圖。所紀皆歲辦出入之數,頗瑣屑無裨考證。案《明史·職官志》,載工
部分司只有提督
易州山廠柴炭一員;而浚所志遵化分司始委主事,弘治中改用郎
中,奉敕
董理,列歷官姓名甚悉。不知史志何以遺之,殆其後又經裁汰耶?
明王守仁撰。
守仁字伯安,號陽明,餘姚人。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正復錄出別行。其法有約長、約副、約正、約史、知約、約贊諸人,已極繁瑣。
至爭鬥、賦役諸事,以至寄庄人戶納糧當差,皆約長主之。蓋欲以約長代《
周官》
比長、黨正之法。然古法亦未必盡宜於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