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品交易所
2008年成立的電子商品交易所
香港商品交易所(簡稱港商交所,英文名稱為Hong Kong Mercantile Exchange,簡稱HKMEx)是於香港新成立的電子商品交易所,為市場提供具高透明度的交易平台,在亞太時區進行對沖及套利等活動。投資者無須像以往只能依賴倫敦或紐約等商品交易市場進行買賣。港商交所於2011年5月18日已正式開始交易。
港商交所總部設於香港,所有交易將由LCH.Clearnet進行結算。香港具有相當開放的司法制度,允許非本地投資者的資本自由進出。交易所將通過對中國免稅商品的價格發現為國際市場參與者提供進入蓬勃的內地商品市場的橋樑。
港商交所的總部位於數碼港,辦事處包括交易所的核心業務及營運部門,佔地超過47,000平方呎。
港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於2008年6月2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成立香港商品交易所。與會者包括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他認為「香港商品期貨市場將存有龐大商機」。 2009年3月,港商交所委任前紐約商品期貨交易所副主席艾伯特為港商交所總裁,負責港商交所的常務工作。
2009年6月,港商交所及LCH.Clearnet達成共識,初步確定由LCH.Clearnet為港商交所提供結算服務。同年9月,港商交所與香港國際機場簽訂合約,授權香港國際機場的貴金屬儲存庫為港商交所黃金合約的指定交割庫。
2009年12月,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認購了港商交所10%的股權,表示有意以結算會員、經紀會員及港商交所的結算銀行等多重身分積極參與港商交所的業務。其後,港商交所於2010年6月宣布,俄羅斯Oleg Deripaska旗下的En+ Group亦認購了港商交所10%的股權。
2011年5月18日﹐港商交所推出以美元計價的黃金期貨合約。港商交所總裁艾伯特在接受路透社的專訪中,表示港商交所正計劃推出人民幣計價的黃金及白銀合約。在推出貴金屬合約之後,港商交所亦計劃推出其他產品包括白銀及其他貴金屬、工業金屬、能源等。 2011年7月22日,港商交所推出以美元計價的白銀期貨合約。
截至2012年2月13日下午5時,黃金和白銀期貨合約累計總成交量已突破100萬張合約,達到1,003,210張合約,總成交額超過500億美元(摺合約3,900億港元)。
2012年8月2日,港商交所委任王宇錦女士和白威廉先生為聯席總裁,以接任退休的前總裁艾伯特。
港商交所的交易時段為香港時間上午8時至晚上11時,開盤競價時段為香港時間上午7時30分至8時。每日及最終結算時間將為香港時間晚上11時30分。較長的營業時間可覆蓋歐洲和北美市場的交易時間,從而提高流動性並促進跨市套利的機會。
港商交所的黃金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32金衡盎司(1千克)金條,報價單位為美元每金衡盎司。每手為一張合約。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為本月及之後連續2個月,以及自本月起連續12 個月中的偶數月份。合約在香港進行實物交割。
港商交所的美元白銀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1千金衡盎司銀條,並在香港進行實物交割。合約的交割月份為本月及之後連續2個月,以及在此之後連續12個月中的1月、3月、5月、7月、9月和12月。
港商交所擁有兩個地理位置分散的數據中心,以減少因突發情況引起的交易中斷。數據中心亦採用冗餘刀鋒伺服器技術,及利用主要和次要網路把系統連接上。這樣用家便能穩妥地進入交易系統。
港商交所的電子交易平台稱為「明珠」,它是一個可用性極高的交易平台。 「明珠」使得港商交所能在一個安全和可擴展的高端平台上處理大量高流動性的交易,並且可以快速引進新的合約、服務和交易類型。
於交易時段「明珠」將不斷提供:
當前買賣價報價;
最佳買價/賣價外的市場深度報價;
跨期買價/賣價,或不同合約月的差價;
使用其它合約月的交易價格生成近期不活躍月份的隱含價格。
港商交所的「明珠」支持行業標準FIX 4.4協議供市場參與者登入並同時支持EMAPI介面。 EMAPI為交易所應用程式介面,能夠提供更快捷和有效的連接服務。此外,港商交所也提供名為「明珠加強版」的交易前端。
港商交所獲得各頂級技術合作夥伴的鼎力相助,其夥伴數量亦正在持續增加。
港商交所與LCH.Clearnet合作提供清算及結算服務。 LCH.Clearnet為獨立票據清算所,服務對象包括國際主要的交易所與交易平台。 LCH.Clearnet為港商交所提供的清算服務由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進行監管。
港商交所提供三種會籍:清算、經紀與自營交易
必須是港商交所指定結算機構LCH.Clearnet的會員並且可以進入其ECS(Extensible Clearing Systems)系統
可以同時作為本交易所經紀會員及/或自營交易會員
可以為其自身的賬戶及/或其客戶賬戶進行交易
必須通過本交易所清算會員進行結算
可以同時作為清算會員
僅就其自身的賬戶進行交易
必須通過本交易所清算會員進行結算
可以同時作為清算會員
證監會21日聲明中說,鋻於所取得的證據顯示涉嫌違規的問題事態嚴重,香港證監會已將若干事宜轉介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目前不適宜披露事件其他內容,也不會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