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鹽業總公司

汕頭市鹽業總公司

汕頭市鹽業總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食鹽專營企業,負責汕頭市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1983年11月收歸省鹽業公司(省鹽務局)垂直管理。

公司簡介


汕頭市鹽業總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食鹽專營企業,為廣東省廣鹽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轄區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
汕頭市鹽務局市人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正處級制,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廣東省鹽務局。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歷史沿革


解放初期接管的鹽務機關稱潮橋鹽場公署,1950年8月成立潮汕鹽場管理處,1953年隨粵東行政區域的變動,改稱粵東鹽場管理處,此後幾經變動,至1973年8月按省政府的通知,重設汕頭地區鹽務局,1980年6月改稱汕頭地區行政公署鹽務處,1983年11月收歸省鹽業公司(省鹽務局)垂直管理后,稱廣東省汕頭鹽務局(鹽業公司),一套人馬、兩個牌子。
1993年5月更改為廣東省汕頭鹽業總公司,負責全市鹽的生產、運銷及經營儲存業務。2007年10月增掛廣東省汕頭市鹽務局牌子,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正處級建制,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1982年全省鹽業實行人、財、物、產、供、銷六統一管理,汕頭鹽業系統於1983年11月正式收歸省管,實現垂直管理為主的體制,一至沿襲到今天。

組織機構


內設總經理辦公室、人事部、專營部(設質檢站)、財務部、鹽政法規科、多品種鹽銷售部、食用鹽加工廠(設倉儲部、化驗室、生產部)。
下轄潮陽區鹽業公司、南澳縣鹽業公司、濠江鹽業分公司、潮南鹽業分公司、澄海鹽業分公司、市區鹽業分公司(潮陽區鹽務局南澳縣鹽務局、濠江區鹽務局、澄海區鹽務局等);管理青洲鹽場。

領導班子


麥賢慶:汕頭鹽業總公司總經理、汕頭市鹽務局局長。
楊良禹:汕頭鹽業總公司、汕頭市鹽務局黨組書記。